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若是他人侵犯著作权怎么处理?

若是他人侵犯著作权怎么处理?
  
  一、若是他人侵犯著作权怎么处理?
  
  当著作权被侵犯时可以采取以下的办法:
  
  (1)自行协商
  
  如果双方能在侵权行为发生之后和解,则既可以使著作权人迅速有效地实现和维护自己的权益,也可以使侵权人避免声誉的损害。不愿意协商或者协商不成,当事人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2)调解
  
  调解不是解决著作权纠纷的必经程序,当事人愿意调解、达不成调解协议或调解后反悔的,都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
  
  (3)仲裁
  
  仲裁往往仅限于合同纠纷,而且提请仲裁必须有书面协议或书面的仲裁条款。当事人之间有效的仲裁协议是排除法院的管辖权的,而且仲裁庭作出的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裁决作出后,当事人就同一著作权纠纷再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促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不会受理。仲裁作出的裁决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当事人应当履行。当事人一方不履行仲裁定的,另一方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如果人民法院认为仲裁裁决有法定不应执行的情形的,当事人双方可以重新达成仲裁协议并依据该仲裁协议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民事诉讼
  
  发生著作权纠纷后,如果双方不愿意协商或者协商不成;不愿意调解协议或是调解后反悔的;而且当事人没有有书面仲裁协议,也没有在著作权合同中订立仲裁条款的;或是虽经仲裁裁决但人民法院认为仲裁裁决有法定不应执行的情形的,都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诉讼是解决民事争端的终极途径。民事诉讼既适用于侵权纠纷,也适用于合同纠纷。
  
  二、侵犯版权应该如何处罚
  
  需要看侵犯的具体是什么类型的版权。有可能会承担民事责任、行政处罚。行为严重涉嫌犯罪的,应当追究刑事责任。
  
  1、承担民事的方式: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包括停止侵权、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其中赔偿损失是承担民事责任的主要方式。侵权人应当按照权利的实际损失给予赔偿;实际损失难以计算的,可以按照侵权人的违法所得给予赔偿。赔偿数额还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如果权利人的实际损失或者侵权人的违法所得不能确定,法院可以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50万以下的赔偿。
  
  2、 诉讼前的保全措施:追究民事责任,除了软件著作权人和侵权人自行协商解决或者通过第三方调解解决外,主要通过诉讼的方式解决。为了保障软件著作权人有效地追究侵权人的民事责任,有以下几种诉讼前的保全措施:
  
  (1)证据保全。为了制止侵权行为,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软件著作权人可以在诉讼前向法院申请保全证据。根据有关司法解释,著作权纠纷案件一般由各中级人民法院受理。
  
  (2)行为和财产保全。软件著作权人有证据证明他人正在实施或者即将实施侵犯其权利的行为,如不及时制止,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权利人可以在提起诉讼前,向法院申请采取责令停止有关部门行为和财产保全的措施
  
  3、行政处罚。对于一些损害公共利益的侵权行为,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可以给予行政处罚。给予行政处罚的侵权行为:
  
  (1)向公众发行、出租、通过信息网络传播著作权人的软件;
  
  (2)复制或者部分复制著作权人的软件;
  
  (3)故意删除或者改变软件权利管理电子信息;
  
  (4)故意避开或者破坏著作权人为保护其软件著作权而采取的技术措施;(5)转让或许可他人行使著作权人的软件著作权。
  
  4、刑事责任。根据刑法的有关规定,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以营利为目的,复制发行计算机软件,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不管是任何人,若是遇到他人侵犯自己还在法律保护期内的著作权时,都是可以要求对方停止实施侵害行为,并且有权利要求对方支付经济赔偿金。更多的情形下,侵权者是不愿意支付此笔费用的,遇到这种情形时,可以寻求司法救济。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司法鉴定十级伤残的赔偿金额是多少?
      人们遭遇交通事故后,往往会发生人身伤害,为了明确责任方的赔偿责任,当事人应当做一个伤残司法鉴定。这样,有了伤残司法鉴定书,在以后理赔过程中就......


·企业破产清算财产顺序是什么?
      企业破产清算财产顺序是什么?一、企业破产清算财产顺序是什么?1、清算组分配破产财产前,首先应拨付清算费用,包括:(1)破产财产管理、变卖、......


·侵犯肖像权如何证明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侵犯肖像权如何证明的相关规定是什么?无论是进行民事诉讼还是刑事诉讼证据都是其中必不可少的一个环节,因为只有证据才能够时,法官形成内心的确性......


·犯罪分子被退补侦查有利吗?
      一、犯罪分子被退补侦查有利吗?犯罪分子被退补侦查的情况下,应当是犯罪证据不足或者犯罪事实没有认定,显然是有利的。检察院退回补充侦查,是指人民检......


·一、交通事故伤残赔偿?
      一、交通事故伤残赔偿有哪些赔偿项目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


·在我国探视权起诉书样板是怎样的?
      在我国探视权起诉书样板是怎样的?探视权起诉书原告:周××,男,1963年×月×日生,汉族,北京市,××公司职工,住北京市海淀区××路××号××......


·买受方房子租借合同能毁约么?
      买受方房子租借合同能毁约么?如果租房合同签了毁约的,需要承担违约责任(1)违约金由双方协商确定,没有数额的限制,一般是根据双方预测的因一方违约可......


·民事诉讼二审判决生效时间是多久
      民事诉讼二审判决生效时间是多久一、二审判决生效时间是多久我国法律对一审判决生效很明确,自判决送达之日起,15日内为上诉期,过15日未上诉的判决就......


·婚前房产属于共同财产吗?
      婚前房产属于共同财产吗婚前的房产离婚能分吗婚前房产是否是夫妻共同财产,在现实中普遍有以下三种情形:一是一方在结婚前出资购买的房子;二是由一方......


·安置房买卖的风险有哪些?
      第一、政策因素。根据相关法规及政策规定,拆迁安置房屋一般分为两大类:一类是因重大市政工程动迁而建造的配套商品房或配购的中低价商品房。此类房屋......


·职务发明创造是指什么?
      一、职务发明创造是指什么?(一)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所完成的发明创造属于以下情形之一的,即属于职务发明创造:1、发明人或者设计人在本职工作......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