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提起公诉后刑事赔偿起诉书怎么写
一、检察院提起公诉后刑事赔偿起诉书怎么写?
1、首部应当写明:
(1)文书名称,即“刑事附带民事起诉状”;
(2)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出生地、文化程度、职业或者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
2、正文应当写明:
(1)诉讼请求;
(2)事实与理由;
(3)证明损失的证据等。
诉讼请求,应当写明请求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赔偿的项目和具体数额。事实,应当写明因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的犯罪行为给被害人、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造成实际经济损失的情况。理由,应当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写明为什么应当电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承担民事责任。证明损失的证据,应当一一列明名称、种类及来源。
3、尾部应当写明:
(1)致送人民法院的名称;
(2)附带民事起诉状的份数;
(3)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签名或者盖章;
(4)具状时间。
由于附带民事诉讼是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提起的,检察机关已经对犯罪行为提起公诉,因此,刑事附带民事起诉状中应当重点写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给被害人造成物质损失的情况及有关证据。
二、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审理期限是怎么规定的?
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第一审刑事公诉案件、被告人被羁押的第一审刑事自诉案件和第二审刑事公诉、刑事自诉案件的期限为1个月,至迟不得超过1个半月;附带民事诉讼案件的审理期限,经法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2个月。如果案件属于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或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或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或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经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批准或者决定,审理期限可以再延长1个月;最高人民法院受理的刑事上诉、刑事抗诉案件,经最高人民法院决定,审理期限可以再延长1个月。
在刑事案件中犯罪嫌疑人也需要依法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如果提起刑事赔偿的时间是检察院公诉后,那等于是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刑事案件公诉后本人没有提起民事赔偿的,也可以等刑事案件结案后单独提起民事诉讼。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对于欠钱四千多不还怎么办?
对于欠钱四千多不还怎么办?一、对于欠钱四千多不还怎么办?债务纠纷属于民事案件,需要持相关证据(借条、转账证明、录音、聊天记录等)去人民法院......
·犯罪预备的表现形式有哪些
犯罪预备的表现形式有哪些1.为实施犯罪准备犯罪工具的行为。——犯罪预备行为最常见的形式所谓犯罪工具,是指犯罪分子进行犯罪活动所用的一切器械物品......
·在我国分公司负责人是法定代表人吗
在我国分公司负责人是法定代表人吗分公司负责人不是法定代表人。法人由其法定代表人进行诉讼;其他组织由其主要负责人进行诉讼。法定代表人有权直接代表......
·再婚后是否要抚养对方孩子
再婚后是否要抚养对方孩子一、再婚后是否要抚养对方孩子继父或继母是指子女对母亲的后夫或父亲的后妻的称呼;继子女是对妻与前夫或夫与前妻所生的子......
·合同诈骗罪的构成条件有哪些
合同诈骗罪不仅侵犯个人财产,也严重的扰乱市场的秩序。对于合同诈骗罪您都需要有一个清晰的认识。那么关于合同诈骗罪是有哪些要件构成呢?今天整理了关......
·男女结婚必备条件是怎么规定的
男女在向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构申请办理结婚手续的时候,工作人员会对男女的条件作出审查,要是不满足规定的结婚条件,自然就无法领取到结婚证......
·谁有权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谁有权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所谓“主体”,是一个法律上的概念,也就是我们平常所说的个人或组织。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申请工伤认定的主体有两类,......
·一、单位合法解除劳动合同的种类有哪些?
一、单位合法解除劳动合同的种类有哪些?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2、严重违反......
·合作协议合伙协议区别是什么?
合作协议合伙协议区别是什么一、合作协议合伙协议区别是什么?合作协议合伙协议的区别是协议涉及的内容不同。1、合作协议是协议双方共同完成一个......
·继承权什么时候可以放弃
继承权什么时候可以放弃所谓放弃继承是指继承人作出的不接受被继承人遗产的意思表示。继承人有权依照自己的意愿作出接受或放弃继承权的决定。《继承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