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刑事赔偿的复议期规定是什么?

刑事赔偿的复议期规定是什么?刑事赔偿的复议期规定是两个月时间。刑事赔偿复议应当自收到复议申请之日起2个月内作出复议决定,赔偿请求人对复议决定不服的或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或自复议决定期限届满之日起30日内,向与复议机关所在地同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提出赔偿请求。我国《国家赔偿法》第15条规定:行使侦查、检察、审判、监狱管理职权的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有下列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1)对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没有事实证明有犯罪重大嫌疑的人错误拘留的;(2)对没有犯罪事实的人错误逮捕的;(3)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无罪,原判刑罚已经执行的;(4)以殴打等暴力行为或者唆使他人以殴打等暴力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5)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根据本条规定,我国刑事赔偿范围中侵犯人身权的赔偿限于侵犯公民人身自由权和生命健康权。二、刑事国家赔偿如何复议?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处理回避问题应当使用“决定”的形式。回避的决定可以采用口头方式或者书面方式作出,采用口头方式的,必须将决定记录在案。对于自行回避和指令回避,回避决定的作出不需要告知当事人。有关回避的决定一经作出,一般即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对驳回申请的决定不服,可以申请复议一次。在复议主体作出复议决定前,不影响被申请回避的人员参与案件的处理活动。1、对公安机关驳回回避申请的复议。公安机关作出驳回申请回避的决定后,应当告知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在收到《驳回申请回避决定书》后5日内向原决定机关申请复议一次。当事人等对驳回申请回避的决定不服申请复议的,决定机关应当在5日内作出复议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2、对检察机关驳回回避申请的复议。人民检察院作出驳回申请回避的决定后,应当告知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如不服本决定,有权在收到驳回申请回避的决定后5日内向原决定机关申请复议一次。当事人等对驳回申请回避的决定不服申请复议的,决定机关应当在3日内作出复议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3、对法院驳回回避申请的复议。被驳回回避申请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对决定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决定时申请复议一次。另外,对于不属于《刑事诉讼法》第28条、第:29条所列情形的回避申请,由法庭当庭驳回,并不得申请复议。现实生活当中国家赔偿主要是因为国家机关或者是其工作人员从事了违法的行为,导致公民的利益受到损害。比如说在刑事诉讼过程当中蒙受冤屈采取了强制性的措施,限制人身自由。此时可以申请国家赔偿。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建筑工程质保金规定3%吗
      建筑工程质保金规定3%吗?工程质保金预留比例不高于结算总额的3%工程质保金预留比例不高于结算总额的5%,也是出自《清理保证金通知》中的要求。《老办法......


·一、通常交通事故人伤几天赔付?
      一、通常交通事故人伤几天赔付?交通事故的赔付时间是不确定的,交通事故的赔偿款要根据事故的类型和事故解决的方式来决定拿到赔偿款的时间交通事故......


·《证券法》法律责任是什么?
      《证券法》法律责任是什么?证券法》不仅专设法律责任一章,而且该章多达三十六条,这表明在立法中对惩处证券违法行为有足够重视,对证券违法行为的......


·民事诉讼开庭审理程序是什么?
      民事诉讼开庭审理程序是什么民事纠纷在庭审阶段也是需要遵守民事诉讼法中的相关法条的,庭审阶段是庄严并且肃穆的。法官和检察院,同时也包括原被告......


·行政处罚决定撤销依据是什么?
      行政处罚决定撤销依据是什么?行政处罚撤销依据:合法的行政行为具备主体合法、内容合法、程序合法三要素,任何行政行为如缺损其中一个或一个以上要件......


·网贷不还法律会如何处罚?
      不少人由于网贷的低门槛性,故而在遇到资金短缺的情形时,一般都会选择网贷的方式,获得短期资金,但是不少民事主体,由于在借贷之前,没有了解自己的......


·对驰名商标保护范围是怎样的
      对驰名商标保护范围是怎样的相比于注册商标,法律对驰名商标的保护,显然是更多更全面的,尤其表现在对驰名商标的保护范围上面,与一般注册商标的保护......


·一、继承人放弃继承权条件?
      一、继承人放弃继承权条件有哪些继承权作为一项权利,继承人有放弃的自由。然而,一项放弃继承权的表示,在什么情况下能够被认为有效?首先,必需是......


·如何预防合同诈骗?
      在与对方商谈合作项,详细了解对方的经营范围。如果对方在合作项目中的行为,超出其工商登记核准的经营范围,则对方的行为至少是违法的。 ......


·贷款诈骗罪的客观方面是什么
      贷款诈骗罪的客观方面是什么贷款是指作为贷款人的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对借款人提供的并按约定的利率和期限还本付息的货币资金。因为贷款产生的诈骗......


·在我国知识产权顾问是什么意思
      一、在我国知识产权顾问是什么意思知识产权顾问,实际上是商标专利事务所的业务员,帮助公司注册商标和申请专利的专业人员。知识产权顾问要需要......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