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再审申请书怎么写?
民事案件在一审完毕以后,当事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再审,这一过程中需要提交再审申请书。民事再审申请书是司法文书中的一种,是当事人对于地方各级法院作出的生效民事判决不服而依法提起再审申请时使用的文书。提交的再审申请书材料必须为A4纸,并且一式三份,以当事人人数为基准,每增加一人,增加一份再审申请书。
再审申请书(申请再审用)
再审申请人(一、二审诉讼地位):×××,男/女,××××年××月××日出生,×族,……(写明工作单位和职务或者职业),住……。联系方式:……。
法定代理人/指定代理人:×××,……。
委托诉讼代理人:×××,……。
被申请人(一、二审诉讼地位):×××,……。
……
原审原告/被告/第三人(一审诉讼地位):×××,……。
……
(以上写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加人的姓名或者名称等基本信息)
再审申请人×××因与×××……(写明案由)一案,不服××××人民法院(写明原审人民法院的名称)××××年××月××日作出的(××××)……号民事判决/民事裁定/民事调解书,现提出再审申请。
再审请求:
……
事实和理由:
……(写明申请再审的法定情形及事实和理由)。
此致
××××人民法院
附:本民事再审申请书副本×份
再审申请人(签名或者盖章)
××××年××月××日
【说明】
1.本样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九条、第二百零一条、第二百零三条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百七十七条、第三百七十八条制定,供当事人对已经生效的民事判决、裁定或者调解书向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用。
2.当事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写明名称住所。另起一行写明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及其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3.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申请再审的,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4.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提出证据证明调解违反自愿原则或者调解协议的内容违反法律的,可以申请再审。
5.再审申请书应当记明下列事项:(一)再审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和原审其他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等基本信息;(二)原审人民法院的名称,原审裁判文书案号;(三)具体的再审请求;(四)申请再审的法定情形及具体事实、理由。再审申请书应当明确申请再审的人民法院,并由再审申请人签名、捺印或者盖章。
6.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再审申请书,并按照被申请人和原审其他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二)再审申请人是自然人的,应当提交身份证明;再审申请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提交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委托他人代为申请的,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明;(三)原审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四)反映案件基本事实的主要证据及其他材料。
7.有新证据的,应当在事实和理由之后写明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对于不服判决、裁定或者调解的情况,当事人可以在判决生效后的六个月内向上一级或者原审人民法院提起再审申请。因此再审申请书就尤为重要,当事人必须要严格按照相关的规定进行书写,将申请再审的理由清楚明了的表达清楚。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第二次起诉离婚 对方不离怎么办
一、第二次起诉离婚,对方不离怎么办???第二次起诉就会判离婚的。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
·征地补偿算赔偿的计算方式是怎样的?
征地补偿算赔偿的计算方式是怎样的?根据我国现行法的规定,政府虽然有权利收回土地的使用权,但是土地的征收需要按照既定的流程进行。在征收土地前,......
·一、对于小三告重婚罪可以吗?
一、对于小三告重婚罪可以吗?小三是可以告重婚罪的,但并不是所有的小三都能够告。必须是小三构成重婚罪当中的受害者,即在与有夫之妇或有妇之夫以夫......
·如何申请医疗事故做司法鉴定?
如何申请医疗事故做司法鉴定?一、如何申请医疗事故做司法鉴定?(一)患者提起医疗事故司法鉴定应当提供的资料1、提起鉴定当事人的身份证明2、病......
·结婚多少年是夫妻共有财产我国法律是有明确规定的
结婚多少年是夫妻共有财产我国法律是有明确规定的。我国《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属于个人财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
·刑法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如何处罚
刑法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如何处罚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
·到底该如何解除效力待定合同?
到底该如何解除效力待定合同?一、解决效力待定合同的办法1、追认。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签订的合同要具有效力,一个最重要的条件就是,要经过其法定......
·土地使用期限到期怎么处理?
土地使用期限到期怎么处理?《物权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
·公司加班期间误伤致工友死亡怎么判刑?
公司加班期间误伤致工友死亡怎么判刑?工友的亲人可以申请工伤,同时如果工友有故意或者过失应当承担刑事责任。但是工作中误伤工友致残致死公司可以予以......
·北京律师诉讼费收费标准
北京律师诉讼费收费标准全国各地的律师诉讼费收费标准都有所不同,当地的物价部门会根据相应的法律法规以及当地实际的发展水平,人均收入来确定具体的......
·一、员工离职了社保怎么办?
一、员工离职了社保怎么办?辞职后的社保是可以办理转移、转出和退保的,在原来的城市离职后:1、社保关系会被封存或转出,养老和医疗的个人账户余额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