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律师见证遗嘱无效的多吗?

律师见证遗嘱无效的多吗?
  
  一、律师见证遗嘱无效的多吗?
  
  律师见证遗嘱无效的情形相比较于有效的来说不多,法律规范在不适应新的社会环境时,立法机关就会对之前颁发的法律进行修正了,而新颁发的《民法典》(2021.01.01生效)之中,依旧规定了代书、打印以及口头这样订立遗嘱的方式,它们都是需要不少于两个的见证人的,而律师通常就会担任见证人的这个角色了,故此律师见证遗嘱无效的情形是不多的。
  
  法律依据:《民法典》(2021.01.01生效)
  
  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条规定: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六条规定: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七条规定:以录音录像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录音录像中记录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规定: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二、律师办理遗嘱见证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1、委托人的委托手续;
  
  2、委托人自书遗嘱(代书遗嘱)的过程、或遗嘱原件;
  
  3、如委托人提供遗嘱原件,律师应为委托人、立遗嘱人作调查笔录(调查事项为委托人提交给律师的遗嘱是否真实意思表示等);
  
  4、如委托人当时立遗嘱,律师要严格审查立遗嘱的过程、代书的人、两名见证人身份是否合法(是否是委托人的亲属)立遗嘱人思维是否正常,是否有胁迫的情形等。审查立遗嘱人的身份证、财产所有权证等;
  
  5、律师见证当时立遗嘱也要为委托人、立遗嘱人作调查笔录。
  
  三、律师办理遗嘱见证的程序:
  
  (一)已经有遗嘱的:
  
  1、与委托人签订协议、与立遗嘱人签订协议并留下委托人、立遗嘱人的身份证明、财产证明复印件;
  
  2、审查委托人提交的遗嘱;
  
  3、为委托人作调查笔录;
  
  4、去见立遗嘱人并为其作笔录(内容为了解立遗嘱是否真实意思表示等);
  
  5、为代书人、见证人做笔录;
  
  6、回到单位做见证书,一式三份,交给委托人一份,律师所备案两份。
  
  (二)没有遗嘱,需要委托后去见证立遗嘱过程的:
  
  1、与委托人签订协议;
  
  2、与立遗嘱人签订协议并留下委托人、立遗嘱人的身份证明、财产证明复印件;
  
  3、审查代书人、见证人(邻居、居委会、街道办事处)的身份;
  
  4、为立遗嘱人做笔录;
  
  5、回律师事务所作见证书一式三份,交给委托人一份,律师所备案两份。
  
  法律规范在不适应新的社会环境时,立法机关就会对之前颁发的法律进行修正了,而新颁发的之中,依旧规定了代书、打印以及口头这样订立遗嘱的方式,它们都是需要不少于两个的见证人的,而律师通常就会担任见证人的这个角色了,故此律师见证遗嘱无效的情形是不多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房屋产权到期了 房子究竟该归谁
      房屋产权到期了房子究竟该归谁房子70年到期,其实是指商品房70年的土地使用权期限,而土地使用权是房屋产权的组成部分之一。依照我国《城镇国有土地使......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格式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格式一、什么是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是指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组织章程规定,代表法人行使职权的负责人。依法代表法人行使民事权利......


·土地使用期限到期怎么处理?
      土地使用期限到期怎么处理?《物权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


·工伤死亡抚养人条件是什么呢?
      在现实生活中,由于很多企业的安全设施并不完善或者一些其他原因导致员工发生工伤死亡,工伤死亡发生后会有一系列问题产生,比如说赔偿问题就是其中最......


·刑事案件申诉复查期限的法律规定
      刑事案件申诉复查期限的法律规定很多刑事案件都需要进行开庭审理,审理结束之后会有一个判决书,其记载了关于案件中当事人应有的处罚等内容,刑在判......


·自首后重大立功表现是否会减刑?
      我们知道,我国对于自首的犯罪嫌疑人都会有从轻处罚的规定,而对于同时具有重大立功表现的人员的处罚标准尚不可知。并且,由于相关知识的来源有限,很......


·工作期间突发疾病死亡算工伤吗?
      一、工作期间突发疾病死亡算工伤吗?工作期间劳动者突发自身疾病在48小时之内抢救无效死亡的,是算工伤的。《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


·一、离婚财产分割房子有贷款怎么判?
      一、离婚财产分割房子有贷款怎么判?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


·劳动关系的形式有哪些?
      劳动关系是劳动者享受劳动法律法规保护的前提条件,如果劳动关系得不到认定,在法律上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最多只是雇佣关系。如果认定为雇佣关系,劳......


·租房如何避免中介风险
      如今不少人租房都是选择通过租房中介来办理的,此时可以在短时间内解决房源问题,同时也能节省当事人的时间。不过在通过中介租房的过程中,也有可能出......


·上下班路上自已摔倒受伤属于工伤吗
      上下班路上自已摔倒受伤属于工伤吗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