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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遗嘱要所有亲属签字吗?

民间遗嘱要所有亲属签字吗?
  
  一、民间遗嘱要所有亲属签字吗?
  
  遗嘱,是按法律规定,立遗嘱人对生前产财产进行处理的承诺。立遗嘱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将自己的财产全部或一部分指定由法定继承人或其它的人继承。这种法律行为属于单方法律行为,无须经他人同意,自遗嘱人死亡时起,遗嘱即开始生效。
  
  所以,立遗嘱并不需要子女签字,也并不需要征得子女的同意,只要满足遗嘱成立的要件,遗嘱就是有效的,有效的遗嘱必须具备如下条件:
  
  (一)遗嘱人必须要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遗嘱人所立的遗嘱必须是其真实意思表示。
  
  (三)遗嘱人对其遗嘱所处分的财产必须是有处分权的。
  
  (四)遗嘱的内容必须合法。
  
  (五)遗嘱的形式必须合法。即可采用公证、自书、代书、录音、口头等形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六条
  
  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相关法律知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第十七条 【遗嘱的形式】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第十八条【遗嘱见证人】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一)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
  
  (二)继承人、受遗赠人;
  
  (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自书遗嘱的有效要件
  
  自书遗嘱属于遗嘱中的特殊形式,《继承法》第17条2款规定:“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根据这项规定,自书遗嘱的要求是:
  
  1、须由遗嘱人亲笔书写遗嘱内容并签名;
  
  2、须由遗嘱人亲自用笔书写遗嘱全文;
  
  3、必须注明年、月、日,三项缺一不可。
  
  自书遗嘱并不需要见证人。但是,打印出遗嘱只是签名,注明年、月、日,其 效力是有争议的,看具体情况而定,如果有相反证据证明该打印的遗嘱并非本人真是意思表示,很可能被认定为无效遗嘱。
  
  因此,自书遗嘱最好是能够自己书写,有个人的笔迹为证。
  
  遗嘱是被继承人对于自己遗产的分割问题所做的法律文书,订立遗嘱必须要有见证人在场,并且在情况不紧急的时候,应当是书面形式,也可以要求别人代为书写遗嘱,但是最后的签名还应当是被继承人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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