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遗嘱公证后要改什么流程?

遗嘱公证后要改什么流程?遗嘱公证后要改需要进行的流程包括以下几个环节:(1)申请遗嘱人办理遗嘱公证应当亲自到遗嘱人住所地或者遗嘱行为发生地公证处提出申请。亲自到公证处有困难的,遗嘱人可通过书面或者口头形式请求公证处指派公证人员到其住所或者临时居住地办理。申办遗嘱公证,遗嘱人应当填写公证申请表,并提交有效身份证件、婚姻状况证明、遗嘱涉及的不动产/动产的权属凭证、遗嘱受益人的身份证明等,遗嘱受益人如系立遗嘱人的近亲属的,还应提供关系证明。(2)审查根据《遗嘱公证细则》第十七条规定,公证处从以下几方面进行审查:立遗嘱人是否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是否真实;遗嘱人所处分的财产是否有共有情形;遗嘱内容是否违反法律规定和社会公共利益,内容是否完备,文字表述是否准确,签名、立遗嘱日期是否齐全;办证程序是否符合规定。(3)出具公证书通过审查的,公证处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出具公证书。二、撤销、变更公证遗嘱的条件是什么?(1)当事人必须亲自向公证处提出申请;(2)当事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3)必须是当事人的真实意思且并未受到任何人的胁迫诱使;(4)撤销公证遗嘱的原因真实、明确。三、什么情况下遗嘱无效?1、遗嘱人不具有完全行为能力。无行为能力人或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遗嘱无效。“遗嘱人立遗嘱时必须有行为能力。无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即使其本人后来有了行为能力,仍属无效遗嘱。遗嘱人立遗嘱时有行为能力,后来丧失了行为能力,不影响遗嘱的效力。” 因此,立遗嘱人在立遗嘱时如果是无行为能力人或限制行为能力的人,所立的遗嘱就是无效的。2、遗嘱内容不是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立遗嘱人所立的遗嘱是在受胁迫、受欺骗或神志不清的情况下进行的;伪造的遗嘱;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篡改也有可能导致部分无效,根据具体情况而定)在当代社会对于遗嘱进行公证是很多人都会从事的一种行为,主要还是大家的反应意识非常强烈,所以了解到遗嘱公证是最为有效的一种方式。当然在遗嘱公证完毕之后,想要进行更改的话,也并不是完全不可以的,需要重新的进行申请。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一、离婚一方举证财产为私有合法吗?
      一、离婚一方举证财产为私有合法吗?夫妻有对财产进行约定时,实行约定财产制,否则夫妻财产适用法定共同财产制!夫妻双方是否存在婚姻财产约定,在离......


·断水断电逼迁,被拆迁人可以起诉水利局、供电局吗?
      断水断电逼迁,被拆迁人可以起诉水利局、供电局吗?  一、断水断电逼迁,被拆迁人可以起诉水利局、供电局吗?  1、如果是供水供电公司的问题,......


·一、丈夫有私生子重婚罪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一、丈夫有私生子重婚罪的认定标准是什么?1、与配偶登记结婚,与他人又登记结婚而重婚,也即两个法律婚的重婚。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登记结婚,有重婚者......


·为了防止工程质量出现问题,发包方与承包方在工程施工前提出都会
      为了防止工程质量出现问题,发包方与承包方在工程施工前提出都会约定质保金,质保金的目的是为了在由于程质量问题发生损害现象时,能够及时处理,因而......


·网上发布的征地公告就能被认定为被征收人已经知晓吗?
      一、网上发布的征地公告就能被认定为被征收人已经知晓吗?  《征收土地公告办法》  第三条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征收土地方案和征地补偿、安置......


·一、房屋租赁登记撤销如何办理?
      一、房屋租赁登记撤销如何办理?租赁终止的,当事人应当在三十日内,到原租赁登记备案的部门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的注销手续。需要提交房屋权属证书或......


·做医疗事故鉴定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做医疗事故鉴定的注意事项有哪些1.当事人应与鉴定人员积极配合,主动提供相关的伤情资料、物证和检材,如实接受鉴定人员的询问、调查和检验。2.在鉴定......


·绑架罪既遂怎么定罪处罚
      绑架罪既遂怎么定罪处罚一、犯了绑架罪应该如何判刑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犯本罪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


·人民法院传票什么时候送达
      人民法院传票什么时候送达?法院传票应该在开庭三日前送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六条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前通知......


·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的主观构成要件
      一、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的主观构成要件(一)客体要件违法犯罪的对象是司法机关打击毒品犯罪的正常活动。保护毒品罪的社会属性不仅是司法机关对毒品......


·商标侵权责令改正需要承担什么法律后果
      商标侵权责令改正需要承担什么法律后果(一)、民事责任我国法律对侵犯商标权,未构成犯罪的,可以采取以下民事处罚措施:1、停止侵害、消除影响。停止侵......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