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被告能推迟开庭时间吗?

被告能推迟开庭时间吗?
  
  一、被告能推迟开庭时间吗?
  
  被告本人不能推迟开庭时间,当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时候,是可以延期开庭的,不过是否延期是由法院来决定的。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延期开庭审理:
  
  (一)必须到庭的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有正当理由没有到庭的;
  
  (二)当事人临时提出回避申请的;
  
  (三)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重新鉴定、勘验,或者需要补充调查的;
  
  (四)其他应当延期的情形。
  
  二、开庭时间法律规定是什么?
  
  法院立案后,送达被告法律文书,一般情况下会给被告一个月的举证期限。也就说,从立案到审判至少需要一个月时间。
  
  首先,应该保证所留的联系方式畅通,以便法院通知能够及时告知你们。
  
  其次,法院立案后,会将法律文书送达被告,如你起诉时,所留被告地址不够详细,或找不到被告,该案将会被中止。
  
  最后,亲自到法院问询案件办理情况。
  
  三、法院立案程序
  
  (一)立案大厅办事流程:
  
  第一步,将起诉材料交法官审查,审查法官批注处理指令后转至书记员处;
  
  第二步,按书记员的安排,持缴费通知书到交费窗交纳诉讼费用;
  
  第三步,持交费回单到原书记员窗口办理立案手续,领取受理通知书、举证通知书、传票等材料。执行案件立案流程与上述步骤基本相同。
  
  (二)起诉必须具备的材料(全部资料均应提供A4纸格式)
  
  (1)民事、行政诉讼案件起诉应当提供:
  
  ①民事、行政诉状,诉状中须注明双方当事人的联系电话或方法;
  
  ②原告为个人的,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原告为单位的,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立案时需提供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原件供核对);
  
  ③起诉证据复印件(按被告的人数增加一份提供),并将起诉证据登记做成《证据清单》(亦按被告的人数增加一份提供);
  
  ④按被告和第三人的人数提供起诉证据复印件的副本和证据清单副本。其中离婚案件必须提供:①结婚证、结婚申请书复印件或事实婚姻关系的证明;
  
  ② 须法院分割处理的争议财产清单(包括个人财产和夫妻共同财产)。其中行政诉讼案件必须提供:证明被告具体行政行为内容的有关证据,起诉被告不作为的,必须证明原告已经向被告投诉或提出申请。
  
  (2)执行立案应当提供:①执行申请书;
  
  ②据以执行的生效法律文书复印件;
  
  ③由主办法官填具的《结案联系单》等证明法律文书已生效的材料(调解结案的无需提供《结案联系单》);
  
  ④可以一并填写《请求采取强制措施申请书》、《请求调查被执行人财产申请书》。
  
  (3)支付令立案应当提供:
  
  ①支付令申请书;
  
  ②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申请人为单位的,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③被申请人身份情况证明;
  
  ④证据清单一份和证据原件;
  
  (4)公示催告立案应当提供:公示催告申请书;
  
  ②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申请人为单位的,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③有关证据材料。
  
  民事案件在审理过程之中,案件当事人若是没有时间可以委托律师处理相关事宜,但是在开庭时必须要到场,故此对于民事纠纷案件,对于那些有法定利于不能在开庭之日到庭的,可以向司法机关提出延期开庭时间的请求,只要理由合理,申请一般会通过。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擅自改变武器装备编配用途罪
      一、概念及其构成擅自改变武器装备编配用途罪,是指违反武器装备管理规定,擅自改变武器装备的编配用途,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


·刑事介绍贿赂罪怎么量刑处罚?
      刑事介绍贿赂罪怎么量刑处罚?一、刑事介绍贿赂罪怎么量刑处罚?刑事介绍贿赂罪的处罚标准,是根据《刑法》第三百九十二条【介绍贿赂罪】向国家工......


·哺乳期女员工辞退的赔偿是多少?
      哺乳期女员工辞退的赔偿是多少?一、哺乳期女员工辞退的赔偿是多少?哺乳期女员工辞退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6条规定,用人单位按照上述第36条、第4......


·镇江市征地补偿标准
      镇江市征地补偿标准镇江市征地补偿标准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征地补偿安置工作,维护被征地农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合法权益,保障被征......


·遗产继承相关规定
      遗产继承相关规定前夫去世,遗产应由被继承人的子女作为唯一的合法继承人予以继承。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继承人:父母、配偶、子女,第二......


·适用监视居住措施如何执行?
      一、适用监视居住措施如何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


·最新洗涤购销合同范本
      最新洗涤购销合同范本洗涤购销合同范本甲方(买方):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乙方(卖方):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


·破产清算后股东股份怎么办
      破产清算后股东股份怎么办一、破产清算后股东股份怎么办破产财产分配完毕,应由清算组提请人民法院终结破产程序。破产程序终结后,未得到清偿的债权不......


·夫妻离婚继承财产要分吗
      夫妻离婚继承财产要分吗1、如果对方是在结婚之前继承的财产,根据《民法典》中的规定,属于其个人财产,离婚的时候另一方不能要求分割;2、如果是对......


·批捕后又退捕的行为人无罪吗?
      一、批捕后又退捕的行为人无罪吗?无罪的,因为检察院批捕后,一般不会撤销。如果批捕后认定无罪或者不予起诉的,予以释放;如果批捕后认定不符合批捕......


·一、家庭财产同夫妻财产的区别是什么?
      一、家庭财产同夫妻财产的区别是什么?1、主体不一样:前者主体是是具有婚姻关系的夫妻;后者是全体家庭成员。2、财产来源不同:前者是在婚姻关系存......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