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产品质量纠纷产品的范围是什么?

产品质量纠纷产品的范围是什么?产品质量纠纷产品的范围包括因为产品质量问题所引发的财产损失纠纷,或者是人身安全损害纠纷。因产品质量纠纷的举证责任分配,一般由生产者产品责任的归责原则,根据《产品责任法》第四十一条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生产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依据以上规定,生产者只要其生产的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除了法定可以减轻或免除责任事由外,不论缺陷产品的生产者主观上是否存在过错,都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生产者承担产品责任的构成要件一般包括以下三个同时存在的条件:(1)、产品存在缺陷。因此,实践中可以依据《产品质量法》第四十六条中有关缺陷的规定为依据判断是否为缺陷产品。具体如何运用这项规定判断产品是否存在缺陷,这要根据每个案件,每种产品的具体情况作出具体的分析判断。比如,一个装配有ABS防抱死装置的汽车,在紧急刹车时车轮抱死,并在路面留下了明显的轮胎刹车痕迹。那么依据ABS防抱死装置的功能特点,我们可以判断这辆车的ABS装置没有发生作用,可以初步判断其存在缺陷。(2)、缺陷产品造成了受害人伤害的事实。是指缺陷产品的使用过程中造成使用人、或者第三人人身损害,或者财产的损失。(3)、缺陷产品与损害事实之间存在因果关系。确认缺陷产品与损害事实之间的因果关系,通常有受害人证明损害是由使用或者消费缺陷产品造成的,要求生产者就缺陷不存在、或者缺陷与损害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举证,如果生产者不能举证证明,则认定产品存在缺陷及缺陷与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二、销售者如何承担产品责任因销售者的过错使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销售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销售者不能指明缺陷产品的生产者也不能指明缺陷产品的供货者的,销售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依据以上规定,销售者只有存在下面两种过错时,才承担产品责任:(1)、由于销售者的过错使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即产品缺陷的存在是由于销售者的过错造成的。销售者的过错一般包括积极作为和不积极作为致使产品存在缺陷的情形。(2)、销售者不能指明缺陷产品的供货者的,销售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这说明销售者有过错,未能严格把好进货关,销售的是不能明确生产者的产品,因此其承担的是因不能确定缺陷产品生产者的赔偿责任。产品质量在我们国家一直以来都是重点的关注对象,因为产品质量很有可能导致人们的身体安全受到一定的影响,甚至是造成人员的死亡,所以在这种情况之下规定,因为产品质量发生的一些纠纷可以到法院诉讼。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私募基金有人数限制没有?
      私募基金有人数限制没有?私募基金是一个相对于公募基金的金融概念,顾名思义,就是公司或企业私下向特定群体募集的社会闲散资金,是不能够在股票市场......


·根据国家的规定如何注册商标
      根据国家的规定如何注册商标一、商标的起名商标由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和颜色组合。注册的时候经常会遇到商标名字无法通过查询经过多......


·刑事拘留家属应该怎么办
      家属可以尽快委托律师,并去会见被拘留人,积极寻找有利于犯罪嫌疑人的证据。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


·遗赠满足什么条件才有效
      公民生前要是想要将自己的财产,在其时候赠送个他人的话也是可以的。不过此时,一般被赠与的人都不是继承人。同时,作出的遗赠必须要满足一定的条件......


·在我们的生活中,各类银行卡是离不开的,银行卡不止方便携带,而
      在我们的生活中,各类银行卡是离不开的,银行卡不止方便携带,而且还有部分的利息,给我们带来了便利。一些用人单位发放工资的时候,更是直接发放到个......


·员工没办入职要工资的办法
      员工没办入职要工资的办法员工与单位建立了事实劳动关系,这受法律保护的。若协商不成,员工可以收集工作证、服务证、考勤卡、证人证言等,向劳动行政......


·离婚时该怎么找离婚律师
      夫妻离婚的,一旦产生争议,那么当事人都喜欢找专业律师来帮助自己。但并不是任何一个律师都擅长打离婚官司的,这就需要当事人了解清楚该怎么找离婚律......


·一、什么是民事离婚调解书?
      一、什么是民事离婚调解书?离婚调解书,是指人民法院经过调解双方基于离婚达成的协议制作的,记载调解结果的,具有约束力,可以申请强制执行的法律......


·销售假药损害结果如何认定?
      销售假药损害结果如何认定?销售假药损害结果的认定需要划清生产、销售假药罪与一般违法行为的界限。构成生产、销售假药罪的关键是生产、销售假药的......


·加班费核算基数包含绩效工资吗
      加班费核算基数包含绩效工资吗?1、绩效工资是劳动者正常劳动时间收入的组成部分的,应当作为计算基数;反之、加班费基数基数按劳动合同规定的工资标准计......


·死亡抚恤金的分配是怎样的 ?
      死亡抚恤金的分配是怎样的?一、死亡抚恤金的分配如果死者所在单位对抚恤金的给付对象有规定,则按规定处理;如果没对给付对象作出规定,则应属于近......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