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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前财产保全程序

诉前财产保全程序
  
  很多纠纷的当事人,在向法院提起诉讼之前都会先申请财产保护,这就是诉前财产保全。那么您知道诉前财产保全的具体程序是怎样的吗?我们搜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诉前财产保全程序是怎样的
  
  1、申请
  
  诉前财产保全,由利害关系人在起诉之前向受诉法院提出申请。
  
  法院接受申请并裁定保全的,申请人在15日以内不起诉的即解除裁定保全。
  
  2、担保
  
  法院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
  
  3、裁定
  
  当事人申请诉前保全的,法院接受申请后须在48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一旦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不服不得上诉,可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对裁定的执行。
  
  4、解除
  
  财产保全裁定的效力至生效法律文书执行时止,如果诉讼过程中需要解除保全措施的,法院应及时作出裁定解除保全裁定。
  
  如财产保全的原因和条件发生变化,不需要保全的;被申请人提供相应担保的;诉前保全的申请人在15日内未提起诉讼的等。
  
  5、赔偿
  
  如果当事人申请财产保全有错误,被申请人因财产被保全而遭受损失的,申请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规定,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
  
  二、诉前财产保全的费用
  
  1、保全财产数额不超过1000元或者不涉及财产数额的,每件交纳30元;
  
  2、超过1000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3、当事人申请保全措施交纳的费用最多不超过5000元。
  
  4、申请人提起诉讼时,可以将申请费列入诉讼请求。
  
  三、诉前财产保全注意事项
  
  1、弄清对方当事人的财产情况
  
  在去法院起诉之前,必须想办法弄清对方当事人的财产构成、价值和分布情况,确定该被保全的财产系对方所有,而不是案外人的财产,否则一旦法院采取了保全措施,而财产是他人的,就构成侵权,申请人要承担赔偿责任。
  
  2、把握好申请财产保全的时机
  
  财产保全申请一般应在起诉的同时提出,这样可以避免惊动对方,使其难以有时间转移、隐藏财产。
  
  如果情况紧急,来不及写诉讼材料,可以向法院申请诉前保全,但申请人就必须在15日内提起诉讼,否则,法院将依法解除诉前保全措施。
  
  3、申请财产保全手续要齐全,符合程序要求
  
  申请财产保全应采用书面形式,写明请求保全款物的名称、数量、所在地以及需要保全的原因。
  
  民事诉讼法规定,申请诉讼保全原则上要提供担保,为不错过诉讼保全的良机,申请人应该将有关申请书、担保书(包括担保财产的权属证书)等材料准备齐全。
  
  4、申请人应积极协助法院
  
  申请人应当将所知道的对方财产情况以及有关财产线索告诉法官,以便法官迅速组织力量采取保全措施。
  
  在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如对方提出的解决方案自己满意,这时向法院提出撤诉申请,可退回一半诉讼费用
  
  看完以上内容后,相信您已经比较清楚诉前财产保全的具体程序是怎样的吧。申请财产保全,能够防止对方在诉讼过程中恶意转移财产,导致最后无财产可供执行。要是你对此还有疑问的话,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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