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可以约定合同签订地诉讼地为诉讼管辖地吗?

可以约定合同签订地诉讼地为诉讼管辖地吗?
  
  一、可以约定合同签订地诉讼地为诉讼管辖地吗?
  
  可以约定合同签订地诉讼管辖地,《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二、合同管辖地怎么确定
  
  1、买卖合同履行地问题
  
  (1)在合同中明确约定了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 同履行地;仅约定了交货地点的,交货地点为合同履行地。
  
  对履行地点、交货地点未作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或者虽有约定但未实际交付货物,且当事人双方住所地均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以及口头购销合同纠纷案件,均不依履行地确定案件管辖。
  
  (2)购销合同的实际履行地点与合同中约定的交货地点不一致的,以实际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
  
  2、承揽合同履行地为承揽方所在地;
  
  3、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以租赁物使用地为合同履行地;
  
  4、补偿贸易合同,以接受投资一方主要义务履行地为合同履行地;
  
  5、证券回购纠纷合同履行地;
  
  (3)凡在交易场所内进行的证券回购业务,交易场所所在地应为合同履行地;
  
  (4)在上述交易场所之外进行的证券回购业务,最初付款一方(返售方)所在地应为合同履行地;
  
  6、其他由法律规定的管辖法院
  
  (1)因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保险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如果保险标的物是运输工具或者运输中的货物,由被告住所地或者运输工具登记注册地、运输目的地、保险事故发生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2)因票据纠纷提起的诉讼,由票据支付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票据支付地,是指票据上载明的付款地。票据未载明付款地的,票据付款人(包括代理付款人)的住所地或主营业所所在地为票据付款地。
  
  (3)因铁路、公路、水上、航空运输和联合运输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运输始发地、目的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4)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7、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如果合同没有实际履行,当事人双方住所地又都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应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合同拟定时双方就约定合同签署地为纠纷发生后的管辖地是合法的,此种情形一旦发生了合同争议,就需要向当初签署合同所在地的法院提交诉状。若是没有约定管辖地,一般合同履行地或者没有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为该纠纷的管辖地。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法院邮寄立案如何处理
      法院邮寄立案如何处理在这个法治社会中,只有依法办事做人才不会触犯法律。如果触犯了法律,就是犯罪了。在这种情况下,是需要立案的。那么,法院邮......


·一、抚养费能要工资的一半吗?
      一、抚养费能要工资的一半吗?抚养费不能要工资的一半,对于离婚孩子抚养费标准的确定,双方可以根据上述三个原则进行协商,不能协商一致的,由法院判决......


·二手房买卖税费计算是怎样的
      打算买二手房,但是还是不知道二手房买卖要交哪些税。当事人对二手房交易的税费问题是非常看重的,因此有必要事先予以了解。那么,二手房交易税费的标......


·聚众斗殴罪会怎么判呀
      在古代社会,快意恩仇一度被视为一种痛快的行为,一个有能力聚集众人的人似乎显得十分的酷,但是来到现代社会,这可是绝对不允许的,你必须为你的“大......


·出租车挂靠与出租车公司是否具有劳动关系?
      关于出租车的挂靠,很多时候,车主为了节省各方面的成本,一般都会将自己和车子交由出租车公司来进行管理,并与其签订一份合同,建立一定的联系。对此......


·汽车租赁需要哪些手续?
      汽车租赁需要哪些手续?汽车租赁根据租赁对象的不同,即不同性质的企业或者个人,需要提供的证件也有所不同。一般来说,企事业单位需要提供营业执照......


·房屋租赁合同印花税纳税地点是哪里
      房屋租赁合同印花税只是一种小额税收,但是也是不容忽视的。国家对于印花税的缴纳期限、范围、地点等都有严格的规定。当事人应该充分了解这些规定,依......


·结婚前购房是否属于个人财产
      由于现在房价在不断的上涨,虽然有的人会在结婚之前就购买了一套房产,但往往采取的都是按揭购买的方式,即在婚前支付首付款,而在婚后进行还贷。那要......


·如果离婚孩子会怎么判?
      如果离婚孩子会怎么判?一、如果离婚孩子会怎么判?《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


·对交通事故司法鉴定书结果不服怎么办?
      一般来说,当交通事故发生时,总会给当事人带来人身伤害,为了明确伤残等级,受伤人员要委托司法鉴定机构进行伤情鉴定。如果受伤情况不严重的话,司法......


·建筑工程实际施工人的求偿权是怎么规定的?
      建筑工程实际施工人的求偿权是怎么规定的?建筑工程实际施工人的求偿权可以向承包方进行维权,可以协商,也可以提起诉讼等。实际施工人以发包人为被告主......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