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债权人要求债务人还钱的法律依据

债权人要求债务人还钱的法律依据
  
  债权人与债务人是一对相对关系的概念,两人都享有合同约定的权利义务。当债务人不按照合同约定交付欠款的时候,债权人要求债务人还钱的法律依据是什么?对该问题,我们做出以下解答。
  
  一、债权人、债务人的含义
  
  债权人主要是指预付款者,有权请求他方为特定行为的权利主体,是指那些对企业提供需偿还的融资的机构和个人,包括给企业提供贷款的机构或个人(贷款债权人)和以出售货物或劳务形式提供短期融资的机构或个人(商业债权人)。
  
  债务人,通常指根据法律或合同﹑契约的规定,在借债关系中对债权人负有偿还义务的人。在财务会计学的术语中,债务人是指欠别人钱的实体或个人。简单地说,债务人也可以理解成是买方,而对应的债权人可以理解成卖方。
  
  二、债权人要求债务人还钱的依据
  
  根据《民法典》(2021.1.1生效)第四百六十四条第一款: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
  
  合同是当事人之间的合意。即双方意思相合即成,从而使双方自愿受其共同意思的约束。合同是当事人之间的法律。是当事人自己为自己设定的权利和义务。只要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和公序良俗,合同的约定将优先于法律的规定。这充分反映了民主社会对个人意志自由的尊重。
  
  《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第一款: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债的关系在利益分配上,依其性质应将砝码倾向于债权人一方,因而民法对债务效力的规定主要是围绕着满足债权这一目标设计的。债务效力在债务方面,主要表现为:
  
  1、债务人应依约定或法律规定履行全部债务。
  
  2、债的关系成立后,债务人的所有财产成为债的一般担保,债务人以其全部财产作为责任财产,对债务的履行负清偿责任。当债务人有害及债权人利益的行为时,债权人可依法行使代位权和撤销权。
  
  3、债务人能够履行而不履行时,除应承担债务违反的责任外,还可能被强制执行。
  
  4、债务人虽然履行债务,但其履行有瑕疵给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应承担损害赔偿的责任。
  
  5、依民法的诚实信用原则,债务人除应履行合同中约定的义务 以及法律明确规定的义务外,还应履行附随义务,如注意义务、告知义务、照顾义务、说明义务等。
  
  根据《民法典》第八十四条 第一百一十八条:民事主体依法享有债权。债权是因合同、侵权行为、无因管理、不当得利以及法律的其他规定,权利人请求特定义务人为或者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
  
  债是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规定,在当事人之间产生的特定的权利和义务关系,享有权利的人是债权人,负有义务的人是债务人。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规定履行义务。债的本质是信用,具有以下特征:
  
  (1)是请求权,即债需要请求而为之,不能自动实现;
  
  (2) 标的是行为 (作为或不作为),即债的实现有赖于某种行为;
  
  (3)是相对权、对人权,即只在债的相对人之间产生请求权;
  
  (4)效力上具有相对性;
  
  (5)债的种类设定及内容约定具有任意性;
  
  (6)债与债之间具有平等性;
  
  (7)有期限性。
  
  有以上的内容,我们知道债权人要求债务人还钱的法律依据是《民法典》里的债的定义,债权人按照合同的约定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合同义务。当然若是合同对此有约定的,按约定,无约定,就按照法律的规定来履行。这就是我们为您整理的,希望您满意!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签署产品代理合同注意事项是什么?
      签署产品代理合同注意事项是什么?现在很多人开店做生意,都是从厂家或者经销商那边拿货,成为代理商。而日常生活中,我们经常看到代理商同厂家引发冲突......


·醉驾的法庭最后陈述是什么意思?
      醉驾的法庭最后陈述是什么意思?最后陈述是刑事案件中的最后程序,也是被告人的一项重要诉讼权利,目的给被告人一个陈述机会表达自己想法,是否认罪悔......


·土地承包法共有人有哪些
      土地承包法共有人有哪些一、土地承包法共有人的含义土地承包是以家庭为单位进行的,只要是家庭成员均为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共有人。但在获得土地承包经......


·中国对销售侵权复制品罪立案标准的规定有哪些?
      中国对销售侵权复制品罪立案标准的规定有哪些?一、中国对销售侵权复制品罪立案标准的规定有哪些?中国对销售侵权复制品罪立案标准的规定,是根据《......


·监视居住的地点在哪里
      监视居住的地点在哪里监视居住是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一种强制措施,它主要适用于特定情形下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很多人都对其有一个疑问,既然是监视......


·债务人转账给妻子可认定共同债务吗
      债务人转账给妻子可认定共同债务吗一、债务人转账给妻子可认定共同债务吗?债务人转账给妻子也不一定是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标准是:......


·大车过户流程是怎么样的?
      大车过户流程是怎么样的?第一步:填表请向当地公安车管站填写变更表,领填《机动车登记表》一式三份,加盖与原注册相同的印章,单位车辆私车交附车主身......


·异地抚养费不给怎么办?
      抚养费是父母在离婚之后未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应支付的费用。抚养费的支付标准可以由双方协商,只要协商结果为双方认为即可,但无论抚养费的支付标准如......


·厦门公安立案侦查期限是多长时间?
      厦门公安立案侦查期限是多长时间?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


·毒品犯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都知道走私是犯法,而要是有走私毒品的行为,那就是罪加一等了。那么只要走私了,走私毒品的话,其判刑的标准根据走私毒品的量来判定罪行的重不重。毒......


·婚前个人财产所有者已死亡的由继承人继承。
      婚前个人财产所有者已死亡的由继承人继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法定继承、遗嘱继承、遗赠和遗赠扶养......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