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刑事犯罪羁押和拘留的区别是什么?

刑事犯罪羁押和拘留的区别是什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拘留和羁押问题的批复》中,对拘留和羁押作了如下区别:“拘留是在未批准逮捕以前,在法定的条件下,对需要进行侦查的人犯采取的一种紧急措施,而且只有公安机关才能行使拘留。羁押则是在人民法院决定逮捕或者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并且实施逮捕以后把人犯羁押起来;执行逮捕的机关,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都可以在逮捕人犯后实施羁押。”刑事拘留,不是处罚,而是公安机关采取的一种临时强制措施。拘留对象是有重大犯罪嫌疑,且有可能继续犯罪、逃跑、自杀或串供的人。拘留期限为3日,经公安局长批准可以延长1至4日。对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嫌疑人可以延长30日。拘留期间,排除犯罪嫌疑的随时释放,查明犯罪证据的,随时报检察院申请批准逮捕。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立即释放。检察院批准逮捕的,继续羁押。刑事拘留针对的是没有逮捕手续的犯罪嫌疑人,而羁押则不同,是针对已经或者决定给于逮捕的犯罪嫌疑人。二、羁押多久要刑事拘留法律上没有羁押多久要刑事拘留的说法,但是有刑事拘留的期限。《刑事诉讼法》第91条: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公安机关刑事拘留的最长期限为30日,加上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的7天,所以就是37天。有些犯罪主体,在被羁押之前就已经被司法机关拘留了,公安机关在初步判断某特定的主体有违法行为时,是可以将其暂时拘留的。若是经过侦查工作,已经掌握了较多的犯罪证据,此时就可以拿着逮捕令,将违法者进行羁押。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什么情况下被判缓刑
      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根据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适用缓刑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的,可以宣告缓刑。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


·离婚财产公证样本需要注意哪些细节
      离婚财产公证样本需要注意哪些细节办理离婚财产分割协议公证,应该注意以下问题:1、区分被分割的财产是按份共有还是共同共有,对按份共有的财产......


·离婚后发现还有共同财产怎么处理
      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十八条的规定:离婚后,一方以尚有夫妻共同财产未处理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分割的,经审查该财产确属离婚时未涉及的夫妻......


·自诉案件能不能起诉公司
      能,单位可以独立成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与作为自然人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一起参与刑事诉讼。代表涉嫌犯罪单位参加刑事诉讼的诉......


·分居多久可以自动判离婚?
      一、分居多久可以自动判离婚?依据我国法律规定,双方感情破裂,可以直接办理离婚手续,如果双方对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达不成一致意见的,可起诉到......


·行政处罚文书格式标准版是怎样的
      一、行政处罚文书格式标准版是怎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范本_________罚[]号当事人:__________单位名称:________单位地址:________......


·2023年规定入室盗窃犯罪吗?
      一、规定入室盗窃犯罪吗?是犯罪。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


·在我国可变更合同概念是怎样的
      其实所有的合同在签订以后都会随着实际情况的变化,针对当中的某些条款适当的进行调整,也就是对合同进行变更。合同变更并不是一件复杂的事情,但变更......


·高空坠物找不到直接责任人,该由谁负责
      高空坠物致人伤亡的案件经常发生,尤其是在飓风天气。但是,高空坠物案件和其他案件的不同之处在于,很难界定责任人是谁,也因此产生纠纷。那么,高空......


·交通事故裁判书生效后应该怎样办理
      一、交通事故裁判书生效后应该怎样办理1、判决生效之后,如果对方在履行期未履行法院判决,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2、法院在受理强制执行后,会依法查询......


·法院减免罚金申请书是怎样的
      法院在审理案件下达判决结果时,内容中有罚金这一规定的当事人需要按照法院的规定缴纳相应的罚金,如果有不履行者就由法院强制执行,那如果实在是有经......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