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监护人变更程序是怎样的?

监护人变更程序是怎样的?
  
  监护人变更程序如下:
  
  1、现有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或者监护人无法履行监护职责,而要求变更监护人的。
  
  2、申请变更监护人,此处的申请人较广泛,可以为未成年人的生父母,长期抚养未成年人的祖父、兄姐等,必须是与未成年人生活非常亲密的亲属或组织。
  
  3、法院裁判变更。
  
  法院根据具体情形,从有利于未成年人身心成长的原则出发,作出相应的裁判。
  
  当然监护人不是随便申请变更的。也是有顺序的。
  
  《民法通则》 第十六条 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人员中有监护能力的人担任监护人:
  
  (一) 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 兄、姐;
  
  (三) 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 经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
  
  对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由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在近亲属中指定。对指定不服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裁决。
  
  第十七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由下列人员担任监护人:
  
  (一) 配偶;
  
  (二) 父母;
  
  (三) 成年子女;
  
  (四) 其他近亲属;
  
  (五) 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经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
  
  对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由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在近亲属中指定。对指定不服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裁决。
  
  没有第一款规定的监护人的,由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机动车牌照损坏怎么补办
      机动车牌照损坏怎么补办一、补办需要的证件及材料:1、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2、机动车行驶证3、《机动车牌证申请表》4、号牌损坏......


·合伙人怎么承担合伙债务
      合伙人怎么承担合伙债务一、合伙人怎么承担合伙债务1、合伙人对合伙债务负无限清偿责任。由于合伙企业及其责任财产的特殊性,各国法律从维护交易......


·走私普通物品如何处罚
      走私普通物品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一)走私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较大或者一年内曾因走私被给予二次行政处罚后又走私的,处三年以下......


·独立核算分公司合同签订有效吗?
      独立核算分公司合同签订有效吗?独立核算分公司签订合同是有效的,但如果不具备法人的则是无效的,具体情况下应当结合实际来进行处理,公司法第31条“分......


·最高额抵押权担保的债权确定的情形是什么
      (一)约定的债权确定期间届满。债权确定期间是指确定最高额抵押权所担保的债权实际数额的时间。(二)没有约定债权确定期间或者约定不明确,抵押权人或者......


·福州商标注册转让怎么进行?
      福州商标注册转让怎么进行?一、福州转让商标费用商标转让费用一般包括两部分:1、商标转让受理费:申请转让一件商标的费用为1000元,受理费需直......


·哪些情形可剥夺父母监护权
      哪些情形可剥夺父母监护权民政部透露,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民政部近日联合印发《关于依法处理监护人侵害未成年人权益行为若干问......


·马路上高空坠物的危害是什么?
      马路上高空坠物的危害是什么?一、马路上高空坠物的危害是什么?马路上高空坠物危害非常严重,比如,公民从中高楼层扔一个鸡蛋下来,虽然理论上没......


·国家赔偿法费用赔偿标准是怎么样的?
      一、国家赔偿法费用赔偿标准是怎么样的最高人民检察院刑事申诉检察厅2019年5月15日下发通知,要求各级人民检察院办理自身作为赔偿义务机关的国家赔偿案......


·代通知金含补助吗?
      代通知金含补助吗代通知金是不含有补助的。第一种代通知金有两种,第一种北京市的“代通知金”是在《北京市劳动合同规定》中的第40条、第47条......


·劳动合同法解除劳动合同提前一个月通知劳动者吗?
      我们在面临用人单位要与我们解除劳动合同的时候,我们一般都会提前得知,因为这是劳动法当中的硬性规定,如果用人单位不按照这个规定来办的话,是要承......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