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劳动仲裁中由哪一方提出证据

劳动仲裁中由哪一方提出证据
  
  1.申诉人向仲裁委员会申诉或者被诉人提出反诉,应当附有符合申诉条件的证据材料。
  
  2.当事人有责任对自己提出的申诉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申诉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提供证据加以证明。
  
  3.仲裁委员会应当向当事人说明举证的要求及法律后果,促使当事人在合理期限内积极、全面、正确、诚实地完成举证。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向仲裁委员会申请调查收集证据:
  
  (1)申请调查收集的证据属于国家有关部门保存并须仲裁委员会依职权调取的档案材料;
  
  (2)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材料;
  
  (3)当事人及其仲裁代理人确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其他材料。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仲裁委员会可以依职权调查收集证据:
  
  (1)涉及可能有损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的事实;
  
  (2)涉及依职权追加当事人、中止审理、终结审理、回避等与实体争议无关的程序事项。
  
  4.因用人单位作出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变更工作岗位等决定而发生的劳动争议,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5.仲裁过程中,一方当事人对另一方当事人陈述的案件事实明确表示承认的,另一方当事人无需举证。但涉及身份关系的除外。
  
  当事人委托代理人参加仲裁的,代理人的承认视为当事人的承认。但未经特别授权的代理人对事实的承认导致承认对方申诉请求的除外;当事人在场但对其代理人的承认不作否认表示的,视为当事人的承认。
  
  当事人在仲裁庭辩论终结前撤回承认并经对方当事人同意,或者有充分证据证明其承认行为是在受胁迫或者重大误解情况下作出且与事实不符的,不能免除对方当事人的举证责任。
  
  6.当事人向仲裁委员会提供证据,应当提供原件或者原物,如需自己保存证据原件、原物或者提供原件、原物确有困难的,可以提供经仲裁委员会核对无异的复制件或者复制品。
  
  7.当事人应当对其提交的证据材料逐一分类编号,对证据材料的来源、证明对象和内容作简要说明,签名盖章,注明提交日期,并依照对方当事人人数提出副本。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拐卖儿童罪包含哪些行为?
      拐卖儿童罪包含哪些行为?一、拐卖儿童罪包含哪些行为下列行为均属于拐卖妇女儿童的行为:1、贩卖,是指行为人将妇女、儿童出卖给第三人的行为......


·事实婚姻办结婚登记如何办理?
      事实婚姻办结婚登记如何办理?正常办理。就作为新的婚姻。司法实践中,法院会有条件地在一定时期、一定范围内承认事实婚姻。尽管没有办理结婚登记,但如......


·家庭财产房产分配协议书需要写明什么
      家庭财产房产分配协议书需要写明什么家庭财产房产分配协议书格式需要写明甲方与乙方分别是谁,甲方的责任与乙方的责任都是什么,以及为促进家庭和谐......


·什么是证据链闭合
      证据链闭合是指缺少任何一个就不能得出唯一肯定的答案的一系列证据。而证据链是法律术语,指一系列客观事实与物件所形成的证明链条。公安刑侦人员在破......


·家暴离婚财产怎么分?
      家暴离婚财产怎么分?一、家暴离婚财产可以按以下几种方式来进行分割:(一)双方协商决定。依《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


·儿媳妇有权继承公婆的财产吗?
      儿媳妇有权继承公婆的财产吗?按照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儿媳和女婿并不是法定继承人,不能要求继承公婆或岳父母的遗产,但如果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


·借款人构成非法集资罪时,保证人是否需要承担保证责任
      借款人被刑事判决认定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时,所涉民间借贷合同并不因此无效。分析合同效力应当追本溯源,从民法理论出发,探究刑法设立有关罪名的......


·债权人的利益该怎样保护
      债权人的利益该怎样保护一、债权人的利益该怎样保护债务纠纷的解决方式很多,如协商、调解、仲裁和诉讼等。但是一些债权人常常为了不伤和气,协商阶段......


·抢注电影名字商标会不会侵权?
      抢注电影名字商标会不会侵权?存在一定的侵权风险,知名电影的名字肯定是不行的。商标申请关键在于全面的检索、专业的风险评估。也可以进行商标查询,可......


·什么情况下可以适用缓刑?
      一、什么情况下可以适用缓刑我国法律对适用缓刑的条件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只要符合法定的条件即可适用缓刑。1、犯罪分子被判处拘役或者3年以下有期徒刑......


·水运工程钢结构设计规范标准是什么?
      水运工程钢结构设计规范标准是什么一、钢结构设计依据标准(一)通用标准《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10《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