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租赁农民土地使用权规定是什么?

租赁农民土地使用权规定是什么?租赁农民土地使用权规定是农村集体拥有的土地是可以进行租赁的。《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三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但是,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取得建设用地的企业,因破产、兼并等情形致使土地使用 权依法发生转移的除外。二、法律规定内容是什么?根据《土地管理法》第4条第3款的规定,农民集体土地中的农用地的用途为“直接用于农业生产”,与“非农业建设”的表述存在对立性,故将该法条中的“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这一概念理解为“农民集体所有土地中的农用地”,或者说,将“农民集体农用地的使用权不得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作为第63条的一种含义是与《土地管理法》对农用地用途的规定和第63条的行文逻辑相符的,因而这种理解是顺理成章的。但是,农民集体建设用地与农用地不同。根据《土地管理法》第4条第3款的规定以及第11条第2款的规定,农民集体建设用地本来的用途就是非农业建设,其与“非农业建设”的表述并不冲突。从事物的性质上来说,不存在建设用地能否用于非农业建设的问题;从逻辑上来说,也不存在禁止建设用地用于非农业建设的问题。因此,如果说,第63条中的“农民集体所有土地”也包含建设用地,即该法条也含有“农民集体建设用地的使用权也不得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之义,则显然既与以上相关法条相背,也不符合逻辑。农民集体建设用地只是农民集体土地中的一种,两者并非同一概念。农民集体建设用地与农民集体农用地是有区别的,农民集体土地中的农用地的用途为“直接用于农业生产”;而农民集体建设用地的用途是“非农建设”。不能笼统地理解第63条禁止所有的农民集体土地出租行为,农民集体建设用地符合法定条件是可以对外出租的。我们国家关于租用土地使用权的规定,需要严格的按照《土地管理法》当中的内容来进行执行,比如说农村集体土地就应当用于农业方面的建设,当然了,如果有特殊情况的予以除外。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家庭财产保险种类有哪些?
      家庭财产保险种类有哪些?1、灾害损失险灾害损失险的保险标的包括被保险人的自有财产、由被保险人代管的财产或被保险人与他人共有的财产。家庭财产灾害......


·哪些人能提起医疗事故鉴定
      哪些人能提起医疗事故鉴定一、哪些人能提起医疗事故鉴定有权提起医疗事故鉴定的人员有:1、法院委托;2、卫生行政部门移交;3、患者本人;4、死亡患......


·房产抵押他项权证期限是多少?
      房产抵押他项权证期限是多少?房产抵押他项权证期限,他项权证的期限是债务偿还的期限,约定期限到期,并能按照约定内容履行,合同到期就可以解除,约......


·个人租房子有纠纷怎么办?
      个人租房子有纠纷怎么办?1、首先考虑协商解决租房纠纷当发生租房纠纷时,应该首先考虑以协商的形式解决纠纷。发生纠纷时,租赁双方应该理性的换位思考......


·寻衅滋事至人轻伤二级有谅解书可以取保候审吗?
      为了维护我国的社会治安,一些不构成刑法犯罪的违法行为被治安管理条例收录其中,其中寻衅滋事是我国治安管理过程中发生最多的违法行为,常常致人轻伤......


·证券公司债券承销业务都有哪些
      证券公司债券承销业务都有哪些规定呢?《公司债券承销业务规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承销机构承销公司债券行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促进公......


·劳动法辞退员工补偿标准是什么?
      劳动法辞退员工补偿标准是什么?一、劳动法辞退员工补偿标准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


·疗养期间脑溢血算不算工伤?
      疗养期间脑溢血算不算工伤?一、疗养期间脑溢血算不算工伤?不算是工伤,因为是突发疾病。但是也要看具体情况,比如突发疾病是不是由工作引发的。......


·对于重婚罪原告应该是谁?
      一、对于重婚罪原告应该是谁?重婚罪的原告是犯罪嫌疑人的配偶,夫妻一方告重婚罪法院是会立案的,因为重婚罪侵犯的客体不仅是犯罪者的合法配偶,也侵犯......


·根据新刑法强令违章冒险作业罪怎么判?
      根据新刑法强令违章冒险作业罪怎么判?一、根据新刑法强令违章冒险作业罪怎么判?1、新《刑法》强令违章冒险作业罪的量刑具体如下:《刑法》第一......


·浙江新的商业车险条款费率是怎么调整的?
      浙江新的商业车险条款费率是怎么调整的?一、新商业车险条款的三大变化1、商业车险产品更加丰富重庆保监局财险监管处处长李昊轩表示,此次改革后......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