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人身损害的规定有哪些

人身损害的规定有哪些对于人生损害是什么,您肯定都有一定的了解,就是指人的身体受到了侵害。那么关于人身损害的规定又有哪些呢?我们为您整理了这篇文章,来帮助您了解这方面的法律知识。
  一、《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三条 二人以上共同故意或者共同过失致人损害,或者虽无共同故意、共同过失,但其侵害行为直接结合发生同一损害后果的,构成共同侵权,应当依照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条规定承担连带责任。
  第十七条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第十八条 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赔偿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予以确定。
  第二条 受害人对同一损害的发生或者扩大有故意、过失的,依照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一条的规定,可以减轻或者免除赔偿义务人的赔偿责任。但侵权人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人损害,受害人只有一般过失的,不减轻赔偿义务人的赔偿责任。
  第四条 二人以上共同实施危及他人人身安全的行为并造成损害后果,不能确定实际侵害行为人的,应当依照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条规定承担连带责任。共同危险行为人能够证明损害后果不是由其行为造成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二、《民法通则》
  第十二条 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民事活动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
  第十四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是他的法定代理人。
  第十六条 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
  第九十八条 公民享有生命健康权。
  第一百零六条 公民、法人由于过错侵害国家的、集体的财产,侵害他人财产、人身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第一百三十条 二人以上共同侵权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第一百三十三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监护人尽了监护责任的,可以适当减轻他的民事责任。
  第一百三十一条 受害人对于损害的发生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害人的民事责任。
  第一百三十四条 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主要有:停止侵害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
  现在,您都了解人身损害的规定有哪些了吧。在实际的生活中,如果您遇到了人身损害问题,一定要学会利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避免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或者您还想了解更多的知识,可以咨询的在线律师。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离婚夫妻了孩子能轮流抚养吗?
      离婚夫妻了孩子能轮流抚养吗一般情况下,父母离婚时,子女只随一方共同生活或者较多地随一方共同生活。但随着计划生育政策的全面深化,近来在离婚诉讼......


·一、冻结的银行卡可以打钱进去吗
      一、冻结的银行卡可以打钱进去吗银行卡冻结的可以打钱进去。1、锁定冻结了支出功能;2、收入功能没有关闭;3、银行卡可以接受汇款,转账。注意......


·关于价格欺诈执法主体的认定是怎样的?
      关于价格欺诈执法主体的认定是怎样的?关于价格欺诈执法主体的认定是根据《价格法》规定,县级以上政府市场价格管理部门,价格欺诈行为是指经营者利用虚......


·起诉离婚找律师是否有必要
      如果夫妻离婚需要通过打官司的方式进行,那就要考虑清楚自己是否有需要聘请律师了。毕竟现在很多离婚案件中,当事人为争取更多的利益往往都是选择了请......


·检察院不予批捕后多长时间放人
      一、检察院不予批捕后多长时间放人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


·行贿1000万判多少年?
      一、行贿1000万判多少年行贿数额1000万,属于情节特别严重,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刑法》第三百九十条【对犯行贿罪的处罚】对犯行贿......


·一、父母的名义被亲戚用来申请公租房合法吗?
      一、父母的名义被亲戚用来申请公租房合法吗?父母的名义被亲戚用来申请公租房显然是不合法的,公共租赁住房是由国家提供政策支持、限定建设标准和租......


·仓储合同的订立原则是什么?
      仓储合同的订立原则是什么?所有的合同订立的时候都是有一定的原则所在的,仓储合同作为合同的一种,在订立的时候也是具有一定的原则的。这个原则可以......


·不适用监外执行的有哪些人
      不适用监外执行的有哪些人一、不适用监外执行的有哪些人监外执行,是指被判处剥夺自由的罪犯,由于其具有不宜收监执行的特殊原因,按照法律规定,将......


·民事检察院受理又中止的情形有哪些?
      民事检察院受理又中止的情形有哪些?(一)一方当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诉讼的;(二)一方当事人丧失诉讼行为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的;......


·如何确定民间借贷诉讼管辖法院
      如何确定民间借贷诉讼管辖法院民间借贷容易产生纠纷,此时最有效的解决办法之一就是向法院提起诉讼,但是当事人必须先知道该向哪个法院起诉。到底实践......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