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一、根据相关规定保险赔偿属于遗产吗?

一、根据相关规定保险赔偿属于遗产吗?保险赔偿属于遗产,但是必须要满足一定的条件,一般来说,保险金是保险事故发生后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給予被保险人或受益人的一定数额的经济补偿。在人身保险合同中,凡指定了受益人的,保险金就属于受益人的个人财产,不应列为被保险人的遗产范围,也不应用来清偿死者生前的债务。 当然事情也有例外,根据《保险法》第63条规定,在以下三种情况下,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处理。1、沒有指定受益人;2、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死亡,沒有其他受益人;3、受益人依法丧失受益权或放弃受益权,沒有其他受益人。二、保险赔偿款多久到账?《保险法》第二十三条规定,保险事故发生后,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提出索赔时,保险公司如果认为需补交有关证明和资料,应当及时一次性通知对方;材料齐全后,保险公司应当及时做出核定,情形复杂的,应当在30天内做出核定,并将核定结果书面通知对方;对属于保险责任的,保险公司在赔付协议达成后10天内支付赔款;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应当自做出核定之日起3天内发出拒赔通知书并说明理由。三、购买保险有什么用?1、从经济角度看,保险是分摊意外事故损失的一种财务安排;从法律角度看,保险是一种合同行为,是一方同意补偿另一方损失的一种合同安排;从社会角度看,保险是社会经济保障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生产和社会生活“精巧的稳定器”;从风险管理角度看,保险是风险管理的一种方法。2、保险具有经济价值。保险价值是保险标的物的实际价值,根据我国《保险法》规定,投保人和保险人约定保险标的保险价值并在合同中载明的,保险标的发生损失时,以约定的保险价值为赔偿计算标准。投保人和保险人未约定保险标的的保险价值的,保险标的发生损失时,以保险事故发生时保险标的的实际价值为赔偿计算标准。一般人在购买保险时,都会在合同之中指定一个或者几个受益人,此时购买保险的主体死亡后,此时保险金并不作为遗产,而是只能是属于受益人个人所有,而不是可以被当作遗产被分割。故此在某特定的民事主体死亡之后,并不能简单的就认为保险金属于遗产,需要结合实际的情况来判断。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准备什么材料?
      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准备什么材料?1、软件源程序代码(A4纸打印,单面,1份)前、后各连续30页,共60页。(不足60页全部提交)第60页为模块结束页,......


·夫妻一方去法院起诉离婚带什么证件
      去法院起诉离婚带什么证件?其实也可以理解为去法院离婚需要准备什么材料,虽然诉讼离婚与协议离婚不同,但无论是在哪种方式下都是需要当事人提供相应证......


·因邻里纠纷导致的故意伤害法律规定的处罚标准是什么
      因邻里纠纷导致的故意伤害法律规定的处罚标准是什么一、因邻里纠纷导致的故意伤害法律规定的处罚标准是什么?1、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


·公安机关在刑拘后批捕通知家属吗
      公安机关在刑拘后批捕通知家属吗需要通知家属。刑事拘留、批准逮捕不通知家属,属于违法。但特殊情况例外。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


·一、交通事故误工费需哪些材料?
      一、交通事故误工费需哪些材料?1、收入证明有固定收入的,由用人单位提供受害人最近一年的工资表和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内容......


·根据法律规定地房有土地使用证吗?
      地房有土地使用证吗?根据法律规定地房有土地使用证,申请人持房产证、身份证、购房合同、购房发票等相关资料到市土地勘测规划队申请地籍测绘,规划队到......


·处理医疗纠纷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处理医疗纠纷的基本原则是什么?近几年来,我国医疗事故纠纷案件的数量不断攀升。在医疗纠纷中,权利义务关系往往十分复杂,司法鉴定流程也比较冗长,......


·一、放弃遗产继承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一、放弃遗产继承无效的情形有哪些继承权是指继承人依法取得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遗产分割后放弃是放弃的所有权,如果放弃继承权致使不能履行法定义务......


·在我国没有合同能做工伤认定吗
      其实在现实生活当中,大多数只有一些正规的用人单位才会和员工签订书面合同。大多数情况下,用人单位和员工所建立的劳动关系都是通过口头的形式进行约......


·肇事逃逸未遂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肇事逃逸未遂的构成要件是什么一、肇事逃逸未遂的构成要件是什么?(一)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犯罪未遂与犯罪预备的区别犯罪未遂与犯罪预备都属于......


·工厂要搬迁,员工遭辞退可以要求补偿吗?
      工厂要搬迁,员工遭辞退可以要求补偿吗?如果工厂要搬迁的话,一定会影响到许多工厂的员工,如果搬迁地址较近的话,还可以继续上班,但是如果是跨省、......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