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传播淫秽物品罪的传播方式都有哪些

传播淫秽物品罪的传播方式都有哪些传播,即广泛散布。应该注意本罪的“传播”与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的“传播”在具体方式上有所不同。如出租、有偿放映等以换取一定对价为目的的使用行为不是本罪的“传播”。本罪的传播方式包括播放、出借、运输、携带、展览、发表等。1、播放行为,一般是指对音像型淫秽物品的传播。由于本条第二款将组织播放淫秽音像制品的行为独立成罪,因而这里所指的“播放”限于非组织性的播放行为。2、出借行为,即指出租人转移淫秽物品的占有,由借用人在一定时期内使用该淫秽物品的行为。必须是不以牟利为目的,行为人也不具有获取对价的目的。3、运输行为,即指用交通工具将淫秽物品从一个地方运输到另一个地方。4、携带行为,即指行为人随身带有一定数量的淫秽物品。如果行为人携带淫秽物品是为自用的,则不能认为是犯罪。5、展览行为,即陈列以供他观看。展览是一种静态的展示,行为人将淫秽物品较为固定地置于一定的空间内,招揽或引诱不特定的或特定的多数人前来观看。6、发表行为,即公之于众,公之于不特定的多数人。7、邮寄行为,指通过邮电部门传递淫秽物品,如利用信件夹带等。8、利用计算机网络技术的传播行为,《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方法》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国际互联网制作、复制、查阅和传播淫秽的信息。如果行为人有这种行为,情节较轻的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以上八种行为,都必须是不以牟利为目的,如果以牟利为目的,则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此外,必须是“情节严重”才构成此罪。主要是指,多次地、经常地传播淫秽物品;所传播的淫秽物品数量较大;虽然传播淫秽物品数量不大、次数不多,但被传播的对象人数众多,造成的后果严重;在未成年人中传播,造成严重后果的等等。二、传播淫秽物品罪与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的界限两罪之间有着明显的区别,主要表现在:传播淫秽罪在主观上没有以牟利为目的。而后罪必须以牟利为目的。前罪作为一个新罪名而独立存在,其实际意义在于弥补后一罪在主观上限制过于严格的不足。使传播淫秽物品犯罪不论主观是否存在以牟利为目的,都将受到刑罚的处罚。以传播淫秽的书刊、影片、音像、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为表现形式,扰乱国家对淫秽物品的管理秩序,危害广大人民特别是青少年的身心健康,必须坚决依法打击。该罪不必出于牟利目的,使传播淫秽物品犯罪不论主观是否存在牟利,都将受到刑罚的处罚。在社会上传播淫秽物品对于人民特别是青少年的身心健康会造成危害,也极易诱发违法犯罪活动。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存在多份遗嘱,哪份是有效的?
      遗嘱是生活中存在的一个很严肃的重要的问题,如果处理不好就很有可能导致家庭纠纷的产生,而事实上也确实有很多此类的案件,其原因主要是因为遗嘱的订......


·一、没领结婚证生了孩子算事实婚姻吗?
      一、没领结婚证生了孩子算事实婚姻吗?未婚生育的这种状况不算事实婚姻,在我国的婚姻登记制度当中没有事实婚姻这样的概念,只要不领结婚证,哪怕生了孩......


·网上被骗了多少钱才能立案
      三千元以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


·一、离婚不要财产快吗,是合理的吗?
      一、离婚不要财产快吗,是合理的吗?离婚不要财产也是合理的。夫妻之间如果是通过协议离婚的方式的需要签订一定离婚协议书,如果决定不进行财产分割的需......


·国有股东是否会质押回购?
      国有股东是否会质押回购?国有股东会质押回购,其实质就是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简称“股票质押回购”,是指符合条件的资金融入方以所持有的股票或其他证......


·怎样投诉司法鉴定,什么情况下可以投诉
      现在社会,越来越多的人选择诉讼进行纠纷的解决,在法律维权过程中,常常要通过司法鉴定来判断具体的案件情况,责任划分。但在一些情况下司法鉴定机构......


·单位工程质量评定合格内容是怎么样的?
      单位工程质量评定合格内容是怎么样的?我们知道一个工程的建成,是需要达标的,如果不达标的建筑,就有质量的问题,有可能损害到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


·缓刑执行期间再犯新罪会怎么处罚?
      缓刑执行期间再犯新罪会怎么处罚?缓刑执行期间再犯新罪会新的罪名来进行一个量刑,然后合并进行处理,毕竟在缓刑执行的期间,我国刑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


·加班费怎么算出来的
      工作日加班费的计算方式:月工资除以21.75除以8乘以加班小时数乘以1.5倍。双休日加班费的计算方式:月工资除以21.75除以8乘以加班小时数乘以2倍。法定......


·有效讨债的条件是什么?
      有效讨债的条件是什么一、有效讨债的条件是什么1、要有能够证明债务关系存在的凭证。借条、送货清单,收据,对账单、银行记录等都可以作为证明债......


·签订公益性劳动合同的注意事项是什么?
      签订公益性劳动合同的注意事项是什么?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为安置就业困难人员提供的给予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的公益性......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