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银行不良贷款还款顺序是什么?

银行不良贷款还款顺序是什么
  
  一、银行不良贷款还款顺序是什么
  
  在实务中,银行对不良贷款的收回,大多数采取先收本金,后收利息。但也存在一些特殊情况,例如:
  
  (1)借款人现有的经营能力,只能归还利息,无力归还本金,企业愿意归还利息,确保企业不欠息。
  
  (2)财政贴息贷款,财政拨付的资金只能用于归还借款利息,在借款人无力偿还借款下,不能用于先还本金。
  
  (3)贷款重组,由政府或其他提供资金部门明确指定用于归还本金或利息。如果借款人无力偿还,银行不能改变指定的归还顺序。
  
  (4)约定按分期还款先后顺序归还,如个人不良住房贷款,如果借款人累计有多期贷款未还,在部分清偿情况下,银行按借款到期先后顺序进行自动扣收,即对先到期本金、利息、罚息扣收完毕后,再收下一期本金、利息、罚息。
  
  (5)借款人无法按期偿还贷款,需要处置担保物进行清偿。抵押物折价、或者拍卖、变卖所得的价款,当事人没有约定的,按照下列顺序清偿:一是实现抵押权的费用;二是主债权的利息;三是主债权。
  
  (6)借款人在银行有多笔借款,有担保也有信用贷款的,借款人选择将有担保贷款归还,可以释放担保物;而银行更愿意先收回无担保贷款,降低信用风险。如果借款人选择归还的担保贷款只有利息没有本金,实际没有按先收本后收息进行操作。
  
  二、银行对不良贷款的应对策略
  
  (1)贷款延期,优先通过借新还旧、无还本续贷等方式,灵活处理。
  
  (2)贷款清收,通过资产拍卖的方式来归还银行的贷款。
  
  (3)资产转让,不良贷款的债务关系打包低价出售给专业的资产管理公司。
  
  (4)不良资产核销,需要详细说明呆账形成原因,采取的补救措施及结果,以及对借款人、担保人已实施的追索情况、对抵质押物的处置情况等。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离婚孩子抚养费应付多少年
      父母抚养孩子并不是一辈子的,总是有一个期限。而通常情况下是在孩子小的时候进行抚养,那在父母离婚的情况下,此时一方支付抚养费的话,离婚孩子抚养......


·人死了之后的遗产怎么分配?
      一、人死了之后的遗产怎么分配?人死了之后的遗产应该优先按照遗嘱内容进行分配,逝者没有留下书面的遗嘱,那么此时就应该按照法定继承顺序进行财产继承......


·在我国,虽然有明确的相关法律维护劳动者的切身权益,但是,相对
      在我国,虽然有明确的相关法律维护劳动者的切身权益,但是,相对而言,劳动者仍就处在一个被动的地位,其合法权益仍就易受到损害。劳动者维权避免合法......


·民事诉讼中什么情况下可以提起现场勘验申请
      一、民事诉讼中,什么情况下可以提起现场勘验申请?民事诉讼中,有些争议的标的物无法移动或者不能携带、搬运至人民法院,而这些物件又是证明案件事实的......


·离婚夫妻财产申报包括哪些内容
      离婚夫妻财产申报包括哪些内容为进一步推进家事审判改革,促进离婚案件中夫妻财产的依法、全面、及时、合理分割,全面推行了离婚案件财产申报制度。1、......


·在我国起诉离婚可以让律师全权代理吗
      诉讼离婚在绝大多数的情况下都比较耗时耗力,而且生活中有些特殊身份的人员,考虑到各方面的影响,可以说在处理自己离婚事项的时候,基本上都全权的委......


·哪些借贷合同不受法律保护 ?
      哪些借贷合同不受法律保护?一、借贷进行非法活动出借人明知借款人是为了进行非法活动而借款的,其借贷关系不受法律保护。二、非金融企业以合法借......


·人伤事故调解协议需要什么资料
      理赔需要的材料:1、保险单、驾驶证、行驶证;2、交通事故认定书;3、定损单、维修费发票;4、有人员伤亡的,需要提供病历本、医疗费发票、片子、诊断证......


·单位工程质量由谁验收?
      单位工程质量由谁验收?一项工程需要进行规划、施工、监督以及验收等程序,才能到投入使用阶段。工程在施工过程中保证施工质量、不能偷工减料固然非......


·我国土地使用权形式有哪些?
      我国土地使用权形式有哪些?在我国的制度中,最具有影响力的一项权利就是我国土地使用权形式,有别于他国的权属分类,我国的土地权更多的是在政府手中......


·诽谤通常是通过言语或文字的形式,来对他人的人身进行侮辱,实践
      诽谤通常是通过言语或文字的形式,来对他人的人身进行侮辱,实践中,可能给受害人造成财产损害,同时也会带来精神方面的损失,甚至还有可能构成犯罪。......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