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公司拖欠工资应该找什么部门

公司拖欠工资应该找什么部门建议到当地劳动监察大队反映和投诉,催讨被拖欠的工资。拖欠工资可以选择通过提起劳动仲裁维权。《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二、拖欠工资多久算违法我国法律法规主要作以下规定:我国《劳动法》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按月支付”即包括工资应当以月薪的形式发放,也包括应当每月支付,因此用人单位应当在自然月结束的30天内结算工资,超过30天即构成拖欠工资。如果用人单位确因生产经营困难,资金周转受到影响,暂时无法按时支付工资的,经与本单位工会协商一致,可以延期在一个月内支付劳动者工资。延期支付工资的时间应告知全体劳动者,并报主管部门备案,无主管部门的报市或区、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备案。《工资支付暂行规定》规定“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一般,具体的发薪日期是由双方约定,法律上没有强制性的规定。那么,只要单位每月支付一次就是合法的,至于当月还是上月没有严格的规定,所以只要你所在单位都按时支付了你的工资,即使是在后一个月发上一个月的工资也是符合法律规定的。拖欠工资的情况,在现实工作中比较常见。一般来说这是指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超过规定付薪时间未支付劳动者工资。但要是用人单位确因生产经营困难、资金周转受到影响,在征得本单位工会同意后,可暂时延期支付劳动者工资,延期时间的最长限制可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行政部门根据各地情况确定。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60万标的交多少诉讼费?
      60万标的交多少诉讼费?一、60万标的交多少诉讼费?收到6000元的诉讼费,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1.不......


·网络诈骗一万元能判多长时间?
      网络诈骗一万元能判多长时间?一、网络诈骗一万元能判多长时间?网络诈骗6000多元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刑法》第......


·名誉权侵权案件需要的证据材料
      名誉权侵权案件需要的证据材料一、名誉权侵权案件需要的证据材料(一)证明当事人主体资格的证据(二)证明侵权事实存在的证据1、新闻媒体、书刊对......


·保证期间与保证诉讼时效的区别是什么?
      债权人和保证人签订担保合同时,通常会约定好保证期间,如果没有约定,默认是主债务合同违约后六个月内。在这个保证期间内,保证人要承担连带债务。而......


·车祸事故对方一直拖着不处理怎么办?
      车祸事故对方一直拖着不处理怎么办?一、车祸事故对方不来处理怎么办?交通事故对方不来处理可以找负责这起交通事故的交警处理,先出具交通事故认定......


·一人有限公司的最低注册资本要求是怎么规定的
      一人有限公司的最低注册资本要求是怎么规定的?1、一人有限公司不受《公司法》最低10万元注册资本的限制,也不用在章程中规定一次性缴足实收资本。认缴......


·转账=借款?
      现在人们的支付方式大多是转账,司法实践中往往需要区分转账行为是否属于民间借贷。因为生活中很多法律关系都涉及到转账,处理结果则各不相同,因此并......


·关于职务犯罪的相关法律规定是什么?
      当代社会,职务方面的犯罪在我国并不少见,这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一定程度上也反映了我国对于这方面的打击还不够严重,因此需要国家加强力度进行打击职......


·醉酒打架法律怎么处理双方都没伤?
      醉酒是非常容易误人误事的,喝醉酒的人经常意识不清醒,或者极端兴奋,所以别人的一句言语挑衅都能带来口角以及伤害。派出所经常需要处理关于醉酒打架......


·常见的择一重罪处罚的包容犯有哪些
      常见的择一重罪处罚的包容犯有哪些?1、绑架罪包容故意杀人罪(行为人在实施绑架犯罪过程中,又致使被绑架人死亡、或者杀害被绑架人的,仍以绑架罪论处而......


·房产权属状态知多少
      商品房:指直接从开发商手中购买的房产,这种房屋的建设用地一般是通过出让的方式获得,开发商在取得土地使用权时向国家支付了土地出让金,个人在购买......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