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最近有新闻爆出

最近有新闻爆出,合肥一男子卖房10年后因房价暴涨想毁约,将买家打骨折!好可怕呀,你想反悔就反悔呗,为什么要伤人呢?伤人还可能构成犯罪,这样得不偿失。
  
  反悔的后果:双倍返还定金。
  
  买家刚刚交付了定金,但还未签订正式的买卖合同,此情况下法律关系较为清晰,相当于预购房合同,合同标的为标的房屋的购买权。卖方若发生违约行为,不愿卖房,买方可向其主张双倍返还定金或主张违约金赔偿。
  
  小明准备把房卖给小红,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之后,房价飙升,小明反悔,这时候小明要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违约后果:
  
  1、买方上诉法院,可能判决强制过户给买方
  
  法律依据: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若买方不接受协商,可以上诉至法院要求卖方必须履行购房合同。当买方满足以下5个条件时,也可主张强制过户:
  
  (1)签订的买卖合同有效;
  
  (2)购房人具有购房资质;
  
  (3)购房人具有全款能力,若批贷函已下发,部分法院也会支持过户;
  
  (4)售房人构成根本违约,即售房人明确表示不卖的证据材料及逾期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超过十五日的证据材料;
  
  (5)交易房屋未被限制,如查封等;
  
  但是,法院是否会判决强制过户,需要根据具体的案情来定,并且如果法院支持买方诉讼,买方还可以要求卖方支付违约金,尽管违约金酌情承担,但届时真是得不偿失了。
  
  这里想要注意的是:
  
  (1)继续履行必须建立在能够并应该实际履行的基础上。如果此时卖方已经将房屋另行出售给了第三人(善意)且已经完成过户的情况下,售房人已经无法实际交付房屋了,在此情况下,买方就只能要求售房人赔偿违约金及其他损失了。
  
  (2)法院只可能判决强制过户,但是并不能由法院判决或裁定户口迁出。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关于违约金的收取标准是什么?
      关于违约金的收取标准是什么?一般来说合同违约金上限是不超过实际损失的30%。但是如果过高或者过低是可以请求法院给予减少或者增加的。《合同法》第11......


·上海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是多少?
      上海是我国的金融中心,人口密度最大,经济发达,交通事故率也名列前茅。交通事故按照严重程度分为不同的等级,最严重的是交通事故死亡。那么,上海交......


·民事案件涉及刑事中止的条件有哪些?
      民事案件涉及刑事中止的条件有哪些?民事案件审理中发现其实是刑事案件,应当裁定中止审理。因涉嫌犯罪能否中止审理民事案件,由于刑事案件涉嫌到他人的......


·同向刮擦的事故责任怎么划分
      同向刮擦的事故责任怎么划分一、同向刮擦的事故责任怎么划分1、一方在变更车道过程中形成的同向刮擦交通事故,变更车道一方承担全部责任;2、一方超越......


·一、醉驾不去坐牢的情形?
      一、醉驾不去坐牢的情形有哪些醉驾不坐牢的情况:本身行为不认为构成犯罪,那么可以不坐牢。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免予刑事处罚之后自然也......


·国有资产转让管理办法是什么?
      国家为了保证国有资产能够充分发挥作用制定了专门的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国有资产转让管理办法》第一条为规范企业国有产权转让行为,加强企业国有......


·鹰潭信江新区房屋拆迁补偿新标准是怎样的?
      鹰潭信江新区房屋拆迁补偿新标准是怎样的?一、鹰潭信江新区房屋拆迁补偿新标准1、概况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维护公共利......


·一、出租人解除合同被驳回的情形是什么?
      一、出租人解除合同被驳回的情形是什么1、出租人解除合同被驳回的情形是承租人并没有出现违反合同约定的行为,合同仍然存在有效期限的,承租人违反约定......


·遗产分割的方式有哪几种
      遗产分割的方式,是指继承人取得遗产应继份的方法。关于遗产分割的方式,如果遗嘱中已经指定了分割方式,则应按遗嘱指定的方式分割遗产;遗嘱中没有指......


·发生交通损伤赔偿哪些内容
      发生交通损伤赔偿哪些内容(1)医疗费。按照医院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创伤治疗所必须的费用计算,凭护支付。结案后确需继续治疗的,按照治疗必需的费......


·起诉离婚期间可以和别人同居吗
      起诉离婚期间可以和别人同居吗两者正在离婚诉讼期间的时候,一方就会想自己属于单身的状态了,就会去跟另外的一个人进行交往,若两方在此期间进行同居......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