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录音证据原始载体是什么?

录音证据原始载体是什么?
  
  一、录音证据原始载体是什么
  
  录音证据原始载体的时间问题要结合其他证据,如果能够证明录音本身是真实的,没有经过修改处理,且内容是真实的,一般可以作为证据。录音形式要求:原始载体的录音机、录音笔、摄像机、DV、手机,录制要流畅,不能剪辑,要刻制至少2张光盘,写上录制时间、录制人等,并且根据录音内容整理书面材料,基本上在场人的每句话都不要遗漏,写明证明内容。
  
  二、录音证据需要注意的问题
  
  1.当事人出示的录音证据是真实的。录音证据的真实性,表现在其未被剪辑或者伪造,前后连接紧密,内容未被改动,具有原始性和连贯性。
  
  2.录音证据的合法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68条规定:“以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方法取得的证据,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3.对方认可该录音资料,或虽提出反驳但没有足够的证据加以证明,反驳理由不成立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70条规定,一方当事人提出的有其他证据佐证并以合法手段取得的、无疑点的视听资料或者与视听资料核对无误的复制件,对方当事人提出异议但没有足以反驳的相反证据的,人民法院应当确认其证明力。
  
  4.在诉讼中,对案件事实的认定往往会涉及到录音资料证明效力的认定。视听资料是内地民事诉讼法中的一项独立的证据种类,包括录音、录像、电子计算机储存的资料等,而录音资料是日常生活中常见的一种。
  
  对于未经对方当事人同意而私自录音或通过其他方式取得的视听资料能否作为证据使用这个问题,2002年4月1日起开始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68条是这样规定的:“以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方法取得的证据,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这就是说,只有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方法而取得的证据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如果未经相关当事人同意的录音录像资料没有侵害到他人的合法权益,也没有违反法律的禁止性规定,则该录音录像资料可以作为定案的根据。?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公民如何举报传播淫秽物品
      公民如何举报传播淫秽物品?对传播淫秽物品的行为可以到公安机关举报,《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八条,制作、运输、复制、出售、出租淫秽的书刊、图片、......


·对于亲人可不作证新刑法中是如何规定的?
      犯了罪需要自己的亲人来指证不管是对罪犯来说还是对证人来说都不是一件什么好事,而且有些时候为了维护亲人的利益,很多人还会去做假证。所以为了避免......


·农村宅基地审批要多久
      农村宅基地审批时间:法定农村宅基地审批时限:20日。承诺农村宅基地审批时限:20日。符合申请宅基地条件的农村村民,应向本集体提出申请,经村民代表......


·再次起诉离婚一定能离婚成功吗?
      在第一次起诉离婚判决不准离的情况下,当事人可以在达到规定时间之后,再次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那实践中,再次起诉离婚一定能离婚成功吗?可能很多人都......


·个人住房房产税费用是多少,怎么算
      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房价日益增高,个人住房房产税费就是国家调控的重要手段之一。因此个人住房房产税费用问题已成为我们普通大众的热门关注点了,那......


·在房屋征收拆迁中,对公房承租人如何补偿安置?
      一、在房屋征收拆迁中,对公房承租人如何补偿安置?  公房的租赁人在征收拆迁中可以获得的经济补偿包括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拆迁补助和奖励等。  ......


·一、一方婚前取得完全产权的房产,离婚如何分割?
      一、一方婚前取得完全产权的房产,离婚如何分割?一方在婚前取得产权的房产,不管有没有支付全部购房款,房产都归产权方所有。婚后共同财产支付部分购房......


·土地使用权法人变更是怎么样的?
      土地使用权法人变更是怎么样的?在现实生活中,常会遇到土地房屋等因为转卖、继承、财产抵押等原因出现法人变化而需要进行法人变更手续的情形,可以......


·期权赠与合同双方的权利与义务有哪些?
      期权赠与合同双方的权利与义务有哪些?期权赠与合同双方的权利与义务(一)赠与人的义务主要有如下:1、移转赠与标的物的义务。赠与合同以使赠与财......


·土地使用证书多久换一次?
      土地使用证书多久换一次?不管是使用国有土地,还是集体土地,单位都应该在取得土地使用权后尽快的办好土地使用证书,这样才能证明产权归属。土地使用......


·别人行贿的钱要退回去还追究法律责任吗?
      一、别人行贿的钱要退回去还追究法律责任吗?需要追究法律责任,只要存在犯罪事实就需要追究。根据《刑法》第三百九十条,对犯行贿罪的,处五年以下......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