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赠与合同的赠与人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吗 ?

赠与合同的赠与人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吗
  
  ?一、赠与合同的赠与人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吗
  
  赠与合同中赠与人一般不需要承担瑕疵担保责任,除非其存在故意不告知瑕疵或者保证无瑕疵的情形。
  
  赠与人只在因故意和重大过失致使赠与的财产毁损、灭失的,赠与人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赠与合同中,一般不要求赠与人承担瑕疵担保义务。但有如下两种例外。首先是在附义务赠与中,赠与的财产有瑕疵的,赠与人在附义务的限度内承担与出卖人相同的违约责任。原则上,赠与人履地交付赠与财产的义务后,才发生受赠人履行其所附义务的义务。
  
  在附义务赠与中,受赠人不按照约定履行义务的,赠与人得请求其履行。附条件或附期限的赠与中,条件或期限直接关系到赠与合同的效力无关,所附义务的履行与否不影响赠与合同的效力。其次是赠与人故意不告知赠与财产的瑕疵或保证赠与的财产无瑕疵,造成受赠人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二、赠与合同中所附条件与义务范围区别
  
  实践中,赠与方在赠与财产时往往会在赠与合同内容中约定一定条件或义务要求受赠方接受财产时履行,但在赠与合同中附加条件与约定义务早某种范围中存在交叉、融合态势,因此有必要区别赠与合同中附条件和附义务的区别:能够作为条件的事实必须是未来发生的不确定、合法的事实。
  
  在附条件赠与中对赠与行为设定一定的条件,该条件的成就与否作为赠与行为的效力发生或消灭的前提,条件的成就与否关系到赠与合同的效力。当条件尚未成就时,赠与的权利义务虽已确定,但效力却处于未定状态。
  
  合同中所附的义务,是赠与人与受赠人订立赠与合同已经生效且赠与人已经履行给付义务后,由受赠人履行的附随于赠与人履行给付行为的义务,与赠与合同的法律效力无关,不能因为附义务而延缓或解除赠与的效力。
  
  三、赠与合同中赠与人责任有哪些
  
  1、移转赠与标的物的义务
  
  赠与合同以使赠与财产的权利归于受赠人为直接目的,赠与人的主要义务是依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地点、方式、标准将标的物转移给受赠人。赠与的财产需要办理登记等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
  
  赠与合同系无偿合同,因此,依照《民法典》第六百六十条,赠与人只在因故意和重大过失致使赠与的财产毁损、灭失的,赠与人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2、瑕疵担保义务
  
  赠与合同中,一般不要求赠与人承担瑕疵担保义务。赠与合同中赠与人一般不需要承担瑕疵担保责任,除非存在特殊的情况,比如,其存在故意不告知瑕疵或者保证无瑕疵的情形。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商标法规定商标侵权归谁管
      商标法规定商标侵权归谁管?商标侵权案例归工商局管理,依据商标法的规定,商标侵权造成受害人利益受损的,可以到工商标管理部门报案,如果情节严重构成......


·倒闭企业员工工资由租赁方支付吗
      倒闭企业员工工资由租赁方支付吗?倒闭企业员工工资由租赁方支付吗?是(一)企业破产在总则中明确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破产案件,应当依法保障企业职工......


·死亡后财产继承权顺位规定是什么?
      死亡后财产继承权顺位规定是什么?一、死亡后财产继承权顺位规定是什么?死亡后财产继承权顺位规定是首先按照法定继承的顺序,《继承法》第十条遗......


·新诈骗罪的立案标准
      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即涉案数额达到数额较大即可立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


·耕地、草地和林地的承包期有多长?
      耕地、草地和林地的承包期有多长?下面本站我们就为您详细介绍。一、耕地、草地和林地的承包期有多长?《农村土地承包法》第20条规定,耕地的租赁期为......


·财产解冻刑诉法的条文是怎么规定的
      只有我国人民法院才有权利对我国公民的财产进行冻结,当然,冻结财产的肯定都是和案件有关的人员,比如说某些特定的经济犯罪案件当中,就可以申请人民......


·2023妻子患精神病可否离婚
      婚后妻子患精神病可否离婚婚后,配偶得了精神病的,另一方可以要求离婚。但最终,还是需要符合法定的离婚条件,夫妻才能解除婚姻关系。根据相关规定,......


·高速公路倒车交警相机拍照怎么处罚?
      高速公路倒车交警相机拍照怎么处罚?一、高速公路倒车交警相机拍照怎么处罚?高速公路倒车交警相机拍照的处罚是罚款200,扣12分。逆向行驶非常危......


·单位可以自定加班工资水平吗
      单位可以自定加班工资水平吗一、单位可以自定加班工资水平吗用人单位可以自定加班工资的水平,但必须比国家规定的更高。150%、200%、300%,这三......


·二手房中介欺骗手段有哪些
      在购买二手房的过程中,我们不仅要地方卖方的欺诈行为,同时如果通过房产中介购房的话,则还要注意二手房中介的欺骗手段,这些都是会给购房者的利益造......


·最新入职员工合同签几年的问题
      新员工入职一个月之内,用人单位是应当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如果超过一个月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可以从第二个月开始要求用人单位支付......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