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走私文物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走私文物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一、走私文物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1. 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 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 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无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
  
  4. 单位犯走私文物罪,处罚金,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按前三个标准处罚。
  
  注:根据刑法修正案(八)草案,减少走私文物罪的死刑罪。
  
  二、走私文物罪的立案标准
  
  根据刑法第151条第2款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1. 走私国家禁止出口的三级文物二件以下的;
  
  2. 走私国家禁止出口的二级文物二件以下或者三级文物三件以上八件以下的;
  
  3. 走私国家禁止出口的文物达到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数量标准,并具有造成该文物严重毁损或者无法追回等恶劣情节的;
  
  4. 走私国家禁止出口的一级文物一件以上或者二级文物三件以上或者三级文物九件以上的;
  
  5. 走私国家禁止出口的文物达到本条第二款规定的数量标准,并造成该文物严重毁损或者无法追回的;走私国家禁止出口的文物达到本条第二款规定的数量标准。
  
  三、走私文物罪与非罪的界限
  
  区分走私文物罪与非罪,应当从主观方面与客观方面两方面把握。在主观方面,如果行为人没有犯罪故意,即行为人不知其携带的是文物,或者不知其携带的文物是国家禁止出口的,即使其客观上具有运输、携带或邮寄国家禁止出口的文物过境的行为,也不能认为其构成本罪。从客观方面看,主要看行为人走私的文物是否属于国家禁止出口的文物、根据《文物保护法》规定、文物出口或个人携带文物出境、都必须先向海关申报、经国家文化行政管理部门指定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行政管理部门进行鉴定并发给出口许可凭证才能出境,可见并非所有的文物都禁止出境。如果行为人违反海关、逃避海关监管、运输、携带或邮寄的文物并非国家禁止出口的,只能认为其行为是一般走私行为,而不能认为是走私文物罪。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认定伪造货币罪标准是什么
      对于伪造货币的行为,在我国是有可能构成犯罪的。只有中央人民银行才有发行货币的权利,其余单位或个人发行货币的都可以算作是伪造货币。此时需要对伪......


·电子合同没有亲笔签字有效吗
      有效。当事人没有在电子合同上亲笔签名,但使用可靠电子签名的,等同于亲自签字,合同符合其他法律规定的,就具有法律效力。《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


·一、劳务派遣制可以随时辞职吗?
      一、劳务派遣制可以随时辞职吗?不可以,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部办公厅《关于......


·一、 一起生活多久算是重婚罪?
      一、一起生活多久算是重婚罪?重婚罪的认定与生活多久无关,只要存在在一起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证据就可以认定为重婚,只有存在法定重婚和事实重婚行......


·刑诉法未成年刑事案件诉讼程序是什么?
      刑法是保护我国合法公民的基本权利的法律,社会中很多危害性极大的犯罪分子都会收到刑法的严厉处罚。但是在刑罚中对未成年的处罚与成年人不同,未成年......


·监视居住的适用条件都有哪些
      监视居住的适用条件都有哪些监视居住的强度是要比刑事拘留大一些的,而不管是采取刑事拘留还是适用监视居住,此时都需要符合《刑事诉讼法》中规定的适......


·无效婚姻是否能够返还彩礼无效婚姻给的彩礼一般是能够返还的
      无效婚姻是否能够返还彩礼无效婚姻给的彩礼一般是能够返还的。如果婚姻无效,也就是两人没有经过合法的婚姻登记,则根据法律规定,女方应当返还彩礼。......


·涉嫌洗钱罪应该如何处罚
      犯洗钱罪应该如何处罚根据《刑法》规定,需要区分自然人犯本罪还是单位犯本罪,主体不同实际的量刑标准也不太一样。1、自然人犯洗钱罪的,没收实施毒品......


·一、道路交通事故伤例评定标准是什么?
      一、道路交通事故伤例评定标准是什么?道路交通事故伤例评定标准主要是:4.1 Ⅰ级伤残4.1.1 颅脑、脊髓及周围神经损伤致:a)植物状态;......


·集团公司成立子公司需要什么条件?
      设立子公司需要的条件有5个:设立子公司要求股份符合法定资格和所限人数,并且股东共同出资并达到法定资本的最低限额。需要股东共同制定章程,子公司要......


·变更合同要符合怎样的条件
      变更合同要符合怎样的条件一、变更合同要符合怎样的条件合同的变更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合同变更,包括合同内容的变更与合同主体的变更。合同内......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