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处罚有哪几种

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处罚有哪几种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规定,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规定了三种处罚:
  
  1、警告。指公安机关责令违反治安管理的人改正错误,保证不再重犯。警告是治安管理处罚中最轻的处罚,主要针对初犯、偶犯、违法情节轻微认错态度较好的人。应该注意的是,治安管理处罚中的警告不同于行政处分中的警告和民事强制措施的训诫。
  
  2、罚款。公安机关勒令违反治安管理的人缴纳一定数额的金钱,以惩戒其违法行为。
  
  3、拘留。这是限制人身自由的较重处罚。这主要是针对情节较严重或造成一定危害后果的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治安拘留在性质上不同于刑事拘留和民事拘留。治安拘留只能由公安机关行使。
  
  4、吊销公安机关发放的许可证。
  
  对违反治安管理的外国人,可以附加适用限期出境或者驱逐出境。
  
  《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八条
  
  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对他人造成损害的,行为人或者其监护人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第九条
  
  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或者损毁他人财物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较轻的,公安机关可以调解处理。经公安机关调解,当事人达成协议的,不予处罚。经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达成协议后不履行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给予处罚,并告知当事人可以就民事争议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南京南都新城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南京南都新城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国家的发展需要各地资源配合进行,拆迁在我们生活中随处可见,为了有利发展需要摒弃不好的东西所以拆迁就是发展的第......


·交房具备的条件有哪些
      开发商若需要向购房者交付商品房的话,则此时肯定要符合国家规定的交房条件,当然若当事人之间就交房约定了其他条件的话,只要是有效的,那么也应当满......


·一、工伤与交通事故可双赔怎么处理?
      一、工伤与交通事故可双赔怎么处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2条规定,劳动者因工伤事故受到人身损害,按《......


·违建大棚房可以被强拆吗?
      违建大棚房可以被强拆吗?一、违建大棚房可以被强拆吗?大棚房指的是以建设农业大棚为名,实际进行非农业建设,属于违法建筑,对于违法的大棚房是......


·一、结婚后按揭买房现在离婚怎么分割?
      一、结婚后按揭买房现在离婚怎么分割?双方结婚后共同贷款购买的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


·醉驾作为一种在社会生活当中危害比较大的现象,目前我国交警部门
      醉驾作为一种在社会生活当中危害比较大的现象,目前我国交警部门已经把醉驾这种现象列入了刑事犯罪当中的一种类型。如果司机涉及醉驾的话,轻则会吊销......


·股东能向公司借款吗 股东是否可以向公司借款
      股东能向公司借款吗股东是否可以向公司借款股东是股份公司或有限责任公司中持有股份的人,股东属于投资者,对所属公司承担着一定的权利和义务。不过,......


·人伤交通事故中车辆损失赔偿吗?
      人伤交通事故中车辆损失赔偿吗受害人以被损车辆要求赔偿被,损车辆修复期间的损失应当提供合法的证明,对该间接损失,人民法院经审查后应当予以支持......


·疫情期间公司要求员工不能离职合法吗?
      疫情期间公司要求员工不能离职合法吗?一、疫情期间公司要求员工不能离职合法吗疫情期间公司要求员工不能离职不合法,一定情形下劳动者可以单方解......


·扒窃零口供还会进行判刑吗
      扒窃零口供还会进行判刑吗一、扒窃零口供还会进行判刑吗?会的;只要有确凿证据证明被告人的行为构成犯罪,即使没有犯罪嫌疑人的口供,法院也会依......


·强奸案件批捕审结报告的内容有哪些?
      一、强奸案件批捕审结报告的内容有哪些?人民法院审判人员对案件审理终结,写出反映案件全貌的综合报告,提请上级审批的文件。它有利于坚持案件的审判制......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