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农村宅基地是怎么分配的?

一、农村宅基地是怎么分配的?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62条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由此可知,农村宅基地是按户来分配的,且一户一宅。
  
  二、农村宅基地面积标准是怎样的?
  
  由于每个省的情况不同,各地宅基地面积标准也不同,以下为部分地区农村宅基地面积标准:
  
  1、北京
  
  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落实户有所居加强农村宅基地及房屋建设管理的指导意见》可知,
  
  人多地少的地区最高不得超过167平方米,其他地区最高不得超过200平方米,具体标准由各相关区根据本区实际情况确定。
  
  2、辽宁省
  
  《辽宁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规定,农村宅基地(含建筑面积和附属设施面积)的用地标准实行上限控制。按照村内人均耕地1.95亩以上、1.95-1亩、1亩以下3个档,宅基地占地面积不超过400、300、200平方米标准。具体占地面积,由各市、县人民政府具体规定。
  
  3、海南省
  
  海南业农村厅、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宅基地审批管理的通知》,要求各市县坚持宅基地审批原则,宅基地面积不得超过175平方米,进一步简化农房报建,推进闲置宅基地及农房盘活利用。
  
  4、河北省
  
  人均耕地不足1000平方米的平原或者山区县(市),每处宅基地不得超过200平方米;人均耕地100平方米以上的平原或者山区县(市),每处宅基地不得超过233平方;坝上地区,每处宅基地不得超过467平方米。县(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在前款规定的限额内规定农村宅基地的具体标准。
  
  5、河南省
  
  城镇郊区和人均耕地667平方米以下的平原地区,每户用地不得超过134平方米;人均耕地667平方米以上的平原地区,每户用地不得超过167平方米;山区、丘陵区每户用地不得超过200平方米。
  
  6、陕西省
  
  城市郊区每户不超过133平方米(二分),川地、原地每户不超过200平方米(三分),山地、丘陵地每户不超过267平方米(四分)。
  
  7、江苏
  
  城市郊区和人均耕地在1/15公顷以下的县,每户宅基地不得超过135平方米;人均耕地在1/15公顷以上的县,每户宅基地不得超过200平方米。
  
  综上,农村每个家庭只能拥有一户宅基地,且面积不得超过规定的标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民间借贷中能不能约定高额利息
      我们都知道,从银行借贷必须提供抵押或者担保,而且还要经过复杂的手续,于是很多人把借贷的目光转向了民间借贷市场,渐渐地我国的民间借贷市场变得异......


·三轮摩托交强险赔偿数额是哪些内容?
      三轮摩托交强险赔偿数额是哪些内容?都能听说过,对于交强险来说,如果发生意外的话,应该得到应得赔偿,那么赔偿的具体数额也是有一定的限制的,根......


·离婚案件能公开审理吗
      对于一些比较特殊的案件,法律中规定在进行审理的时候,原则上是不公开审理,就包括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案件。对于离婚案件来讲,可能会涉及到当......


·新婚姻法 房产在离婚时如何分割?
      2021年1月1日起《民法典》正式施行,《婚姻法》同时废止。谈到房产问题,无疑是涉及到离婚案件。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若房产属于共同财产,则在......


·商标法规定商标续展有回执吗
      商标法规定商标续展有回执吗?商标续展没有电子回执单,只有自己或者委托代理机构直接到商标局办理。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商标注册人应当......


·取保候审期间能上班吗,取保候审的相关法律规定
      取保候审期间能上班吗,取保候审的相关法律规定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只能在居住地或指定地点活动,在案件没有审理结束是不能离开所在地,在这期间......


·离婚彩礼夫妻双方共同财产吗?
      离婚彩礼夫妻双方共同财产吗结婚彩礼是否是夫妻共同财产分为以下两种情况:1、彩礼由一方个人接收或购置结婚物品的,应根据我国《婚姻法》规定,夫妻关......


·一、老人房产遗嘱变更需要经过子女的同意吗?
      一、老人房产遗嘱变更需要经过子女的同意吗?老人房产遗嘱变更不需要经过子女的同意,遗嘱人可以通过与遗嘱内容相抵触的自己的行为,变更或者撤销原来......


·公司变更法人如何办理?需要哪些材料?
      公司变更法人如何办理?需要哪些材料?一、公司变更法人法人的变更,是指法人成立后,其组织、名称、住所、经营范围等重要事项发生的变化,这些事项......


·单位在哺乳期开除员工怎么赔偿
      单位在哺乳期开除员工怎么赔偿可以说女职工在哺乳期内是很脆弱的,而这个时候不管是从家庭还是工作上来看,其实都是应该多给予女职工一些关爱和照顾的......


·有欠条不还款如何起诉怎么收费
      有欠条不还款如何起诉怎么收费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