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税务代理规定有什么?

税务代理规定有什么?
  
    一、代理的申请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可以向税务代理机构递交书面申请,委托税务代理。税务代理内容为:单项的办理开业税务登记、变更税务登记、注销税务登记、发票领购手续、纳税申报或扣缴税款报告、税款缴纳和申请退税、制作涉税文书、审查纳税情况、建帐建制、税务咨询、聘请税务顾问、申请税务行政复议或者税务行政诉讼以及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业务。委托税务代理可以是单项代理、综合代理或者全部代理。
  
    二、代理关系的成立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向税务代理机构提出申请,并与代理机构商定代理事宜后,双方签定委托代理协议书。委托代理协议书应当载明代理人、被代理人名称、代理事项、代理权限、代理期限以及其它应明确的内容,并由税务师及其所在地的税务代理机构和被代理人签名盖章。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向代理机构按规定缴纳代理费用后,代理与委托代理关系成立。当委托代理的业务范围发生变化时,被代理人应及时向代理人提出申请,修订协议书。
  
    三、代理事宜的执行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委托代理办税事宜,必须按签定协议的内容提供必要的生产经营情况及有关资料,保证代理业务正常进行。
  
    四、代理关系的终止
  
    (一)当委托税务代理期限届满,委托协议书失效,委托税务代理关系自然终止。
  
    (二)被代理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在代理期间内可以单方终止代理行为:
  
    1.税务师已死亡;
  
    2.税务代理人被注销其资格;
  
    3.税务代理人未按委托代理协议书的规定办理代理业务;
  
    4.税务代理机构已破产、解体或被解散。
  
    (三)税务代理人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在委托期限内可以单方终止代理行为:
  
    1.被代理人死亡或者解体;
  
    2.被代理人授意税务代理人实施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行为,经劝告仍不停止其违法活动的;
  
    3.被代理人提供虚假的生产、经营情况和财务会计报表,造成代理错误,或被代理人自己实施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行为。
  
    (四)被代理人或税务代理人按规定单方终止委托代理关系的,终止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并向当地国家税务机关报告,同时公布终止决定。
  
    五、税务代理的法律责任
  
    税务代理人违反税收法律、行政法规,造成纳税人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除由纳税人缴纳或者补缴应纳税款、滞纳金外,对税务代理人处纳税人未缴或者少缴税款50%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未签署劳动合同如何赔偿
      未签署劳动合同如何赔偿《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


·最新二审答辩状范文
      最新二审答辩状范文不仅是在一审中可以向法院提交答辩状,在二审程序中也是可以的,但可能二审的答辩状与一审的答辩状有一定的不同之处。今天,我们为......


·在我国什么是知识产权法?
      在我国什么是知识产权法?一、在我国什么是知识产权法?知识产权法是指因调整知识产权的归属、行使、管理和保护等活动中产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


·更换土地使用证申请应该怎么书写
      一、土地使用证变更申请书范文是怎样的?土地使用证变更申请书国土资源局领导:本人购得某某平米二手房一处,坐落在某街某巷某幢某号。现房屋......


·入职准备,准备的证件:  
      入职准备,准备的证件:  1、一寸免冠照片3张;  2、身份证原件或户口复印件;  3、学历、学位证明原件;  4、资历或资格证件原件;  ......


·行政处罚告知笔录能代签吗
      行政机关做出行政处罚后,有时会遇到当事人不在场的情况,可是行政笔录需要当事人签字。那么在这种情况下,行政处罚告知笔录能代签吗?哪些人有权利能帮......


·交通事故伤人负刑事责任吗?
      一、交通事故伤人负刑事责任吗?交通事故伤人不一定负刑事责任,如果说交通事故没有发生非常严重的人员方面的伤亡的话,那么就不需要按照交通肇事罪来进......


·一、续签劳动合同后想辞职是否可以?
      一、续签劳动合同后想辞职是否可以?签订劳动合同之后,只要履行必要的通知义务是可以辞职的。劳动者在行使解除劳动合同权利的同时必须遵守法定的......


·合同违约金上限是多少
      合同违约金上限是多少?在我们日常生活中,会有遇到签订合同但是违约的情况。对于一方的违约,另一方是需要按照合同向违约方收取违约金的,至于违约金......


·刑事赔偿决定书生效日期是怎么规定的
      刑事赔偿决定书生效日期是怎么规定的一、刑事赔偿决定书生效日期是怎么规定的?刑事赔偿决定书生效日期是30日以后,因为30日之内对刑事赔偿决定书有......


·离婚案件是一审终审吗
      离婚案件是一审终审吗一、离婚案件是一审终审吗离婚案件属于一般民事案件,采二审终审制。当事人不符一审判决的,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