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破产清算后担保人的担保责任能否免除?

破产清算后担保人的担保责任能否免除?
  
  一、宣布破产后,担保人需要承担什么后果?
  
  1、被担保人被宣告破产的,债权人参加破产程序受偿后,对受偿不足的部分,担保人仍应承担担保责任。
  
  2、人民法院已审理终结的设有担保的合同纠纷案件,在执行终结前被担保人被宣告破产的,债权人可以生效法律文书确认的债权数额作为破产债权申报;债务已部分偿还的,以未偿还的部分作为债权申报。对经破产程序未受清偿的部分,担保人仍应承担担保责任。
  
  3、担保人代被担保人偿还债务后,尚未从被担保人处获偿被担保人即宣告破产的,担保人可以其代为清偿的数额作为破产债权申报。
  
  4、被担保人被宣告破产,债权人不申报债权的,在确认担保人的责任时,应当扣除债权人可以在破产程序中得到清偿的部分。
  
  二、企业已宣告破产担保人保证责任是否免除?
  
  第一种意见认为,保证人的责任可以免除。根据我国企业破产法的规定,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内,债权人未申报债权的,可在破产财产最后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金溪县农机厂于已被法院裁定宣告破产,但其财产尚未全部分配完毕,原告邓某某不能提起民事诉讼,只能向破产企业清算组申报债权;
  
  第二种意见认为,企业虽然被法院裁定宣告破产,但担保人保证责任并不因而免除,原告可以直接向担保人追偿。
  
  相比较而言,第二种意见更为睿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十四条规定:保证期间,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的,债权人既可以向人民法院申报债权,也可以向保证人主张权利。债权人申报债权后在破产程序中未受清偿的部分,保证人仍应当承担保证责任。债权人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应当在破产程序终结后六个月内提出。
  
  在公司进入清算程序时,若债权人的债务不能全部受偿,且在当初订立合同时有第三方作为担保人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承担担保责任。当然,债权人也可放弃要求担保人承担责任的权利。也即,破产清算后担保人的担保责任能否免除是由债权人的意志所决定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签了试用期合同可以随时辞职么
      签了试用期合同可以随时辞职么签了试用期合同原则上也是不能随时辞职的,员工可随时辞职的情形如下:1、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


·温州地区高温费最新规定是什么?
      炎炎夏日,所有人都会感觉到燥热,特别是那些在室外工作的人们。2017年炎热的夏季来临了,浙江温州的夏季高温补贴也即将发放,不少务工人员对补贴充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对走私文物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对走私文物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对走私文物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根据《刑法》第151条第2款的规定,有下列......


·女方无收入离婚共同财产怎么分?
      女方无收入离婚共同财产怎么分?无收入不影响婚内共同财产的分割。女方虽然没有工作,但婚后的收入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所以离婚时是可以分到财产的。可......


·一、工伤鉴定超期限怎么办?
      一、工伤鉴定超期限怎么办?超过法定期限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对于用人单位、职工及其近亲属来说,其法律后果将使其丧失要求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作出工伤......


·随着现代社会的不断发展和不断地进步
      随着现代社会的不断发展和不断地进步,我国社会中经常出现了许多不文明的现象,比如随地吐痰,在公共场合吸烟扔烟头等,这些不文明的现象有损环境形象......


·无民事能力人民法总则中的规定是怎么样的?
      无民事能力人民法总则中的规定是怎么样的?民法典因为关乎全体民众的生活,使得其一点变化都会反映人民的生活变迁,社会进步。也正因如此,对于民法典......


·家庭暴力承担哪些责任?
      家庭暴力承担哪些责任?家庭暴力承担哪些责任??1、家庭暴力应承担的民事责任。《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五十二条规定:“侵害妇女的合法权益,造成财......


·民事诉讼法立案规定有什么内容?
      民事诉讼法立案规定有什么内容?一、民事诉讼法立案规定第一条 人民法院的立案工作遵循便利人民群众诉讼、便利人民法院审判的原则。第二条 上......


·软件著作权受保护的期限有多长
      软件著作权受保护的期限有多长《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第15条规定,除开发者的身份权外,软件著作权人的其余各项权利的保护期为二十五年,截止于软件首......


·强制戒毒是否可以监外执行
      强制戒毒是否可以监外执行强制隔离戒毒不存在监外执行。只有所外就医。强制隔离戒毒人员患严重疾病,不出所治疗可能危及生命的,经强制隔离戒毒场所主......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