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炸罪既遂判刑最新规定是怎样的?
一、爆炸罪既遂判刑最新规定是怎样的?
爆炸罪既遂判刑最新的规定如下:
《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 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百一十五条 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二、爆炸罪的认定
1、爆炸罪既遂与未遂的界限划分
两者界限应以是否符合法定构成要件为标准。根据本条的规定,只要行为人实施爆炸,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就具备爆炸罪全部构成要件,即为既遂。如果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应按《刑法》第115条作为爆炸罪的结果加重犯处罚。至于爆炸罪的未遂,从立法精神看,该罪是举动犯,不存在实行终了的未遂。因为爆炸行为已经实行终了,在一定条件下就足以危害不特定多人的生命、健康或重大财产的安全,无论是否引起严重后果,都是既遂。爆炸罪未遂只能发生在爆炸行为尚未实行终了的阶段,比如刚着手引爆或者在引爆过程中,被人发现夺下炸药,使爆炸未能得逞。这种情况属于未实行终了的爆炸未遂。
3、爆炸罪与以爆炸方法实施的区分
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的区分这两类犯罪,其使用的手段和危害后果都有相同之处,但两者的区别主要是:
(1)侵犯的客体不同。爆炸罪侵犯的是公共安全,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和重大公私财产的安全;而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侵犯的是特定公民的人身权利。
(2)客观方面不同。爆炸犯罪行为人引发爆炸物或以其他方法制造爆炸,造成或足以造成不特定多数人的伤亡或重大公私财产的毁损,其危害结果是难以预料和难以控制的。
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的犯罪行为人虽也使用爆炸的方法,但还可以使用其他方法,其行为所造成的危害后果是特定的某个人或某几个人的伤亡,而且一般只造成人身伤亡,不造成财产毁损。因此,行为人针对特定的对象实施爆炸行为,选择的作案环境和条件只能杀伤特定的某个人或某几个人,而不危及公共安全的,分别按故意杀人罪或故意伤害罪论处。如果爆炸行为虽然指向特定的对象,但行为人预见其爆炸行为会危害公共安全而仍实施爆炸行为,危害公共安全,应以爆炸罪论处。
3、爆炸罪与故意毁坏财物罪的界限
使用爆炸手段破坏公私财产的,往往也会同时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如果使用爆炸手段故意毁损某项特定的公私财物,其结果也没有同时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和其他大量公私财产的,依照《刑法》第275条的规定,以故意毁坏财物罪论处。
4、爆炸罪与危险物品肇事罪的界限
危险物品肇事罪,是指违反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蚀性物品的管理规定,在生产、储存、运输、使用中发生重大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这种犯罪只能由过失构成,而爆炸罪,在客观方面不仅限于上述情况,在主观方面一般由故意构成。
5、爆炸罪与使用爆炸方法破坏的区分
交通工具、交通设施、电力设备、易燃易爆设备等犯罪的区分从行为方式、侵犯客体、危害后果来看,使用爆炸方法破坏全通工具、交通设施、电力设备、易燃易爆设备等犯罪与爆炸罪在犯罪构成要件上有很多相同之处。但是,由于《刑法》对此类行为有专门规定,因此,如果行为人使用爆炸方法破坏交通工具、交通设施、电力设备、易燃易爆设备的,应按照特别法条优于普通法条的原则,分别以破坏交通工具罪、破坏交通设施罪、破坏电力设备罪、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论处。
任何人若是实施故意点燃爆炸等违法行为,且该行为引发爆炸后导致了不特定多数人死亡,或者是使得公私财产受伤,那么实施引爆行为的违法者,是有可能会被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等的刑事处罚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合同法关于合同欺诈的赔偿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合同法关于合同欺诈的赔偿标准是怎么规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没有统一规定合同欺诈的赔偿标准,合同欺诈的赔偿标准是根据造成的实际损失计算......
·实物证据与言词证据的关系是怎样?
实物证据与言词证据的关系是怎样?一、实物证据和言词证据的关系1.言词证据与待证事实的关联性一般比较明显言词证据所反映的案件情况存在于人的......
·夫妻离婚没有孩子财产怎么分配
夫妻离婚没有孩子财产怎么分配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直接关系到离婚双方的切身利益,依照法律和最高人民法院的有关司法解释,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中应......
·民法总则监护人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民法总则监护人的相关规定是什么民法是我国的一项基本法规,在民法总则当中针对监护人也有着详细的规定。日常生活当中我们您提到监护人,可能脑海当......
·仲裁办案流程有哪些?
仲裁办案流程有哪些?仲裁办案流程有哪些(一)、受理1、仲裁程序是以当事人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为起始。仲裁委员会收到当事人提交的仲裁申请书......
·在缓刑考验期内犯新罪可否缓刑
一、在缓刑考验期内犯新罪可否缓刑我国刑法第七十二条规定:“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根据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适......
·湖北工伤伤残鉴定费用多少钱?
工人受伤后依法向用人单位提出赔偿,其中工伤鉴定赔偿前必须经过的流程,进行工伤鉴定的医院是由劳动部门规定指定的正规场所,费用是由用人单位或者保......
·一、无牌电动车交通事故责任怎么认定?
一、无牌电动车交通事故责任怎么认定?无牌电动车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是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
·创业公司不签劳动合同怎么办?
创业公司不签劳动合同怎么办?1、《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
·赠与合同的概念是什么?
赠与合同的概念是什么?赠与合同只有赠与人签字有效吗?一、赠与合同的概念赠与合同,赠与人把自己的财产无偿地送给受赠人,受赠人同意接受的合同。赠......
·解除劳动合同形式有哪些
劳动合同的解除,是指当事人双方提前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解除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可是解除劳动合同形式有哪些呢,又是否可以和患病的职工解除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