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遇到行政行为违法现象怎么办?

遇到行政行为违法现象怎么办?
  
  一、遇到行政行为违法现象怎么办?
  
  遇到行政行为违法现象时首先可以收集证明他人确实违反了行政法律规范的证据,然后可以举报违法者。
  
  根据《行政执法违法行为投诉举报登记制度》
  
  第二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进行投诉或者举报应符合下列条件:
  
  (一) 属于可以投诉举报的范围;
  
  (二) 有明确的被告投诉举报部门或行政执法人员;
  
  (三) 有具体的投诉请求事项和事实依据。
  
  第三条 接到投诉后,符合投诉范围的应受理,对不符合范围的投诉须告知投诉人不受理的理由。
  
  第四条 投诉人进行投诉时应注明姓名、性别、年龄、职业、联系电话或地址,以便于受理后调查取证和向投诉人反馈处理情况。
  
  二、哪些情形可以投诉
  
  《行政执法违法行为投诉举报登记制度》
  
  第一条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执法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可以投诉:
  
  (一)认为行政执法单位作出具体的行政行为违法或者不适当,给行政管理相对人的合法权益或者国家利益造成严重损害的;
  
  (二)认为行政执法单位不履行法定职责或者越权履职,造成不良后果的;
  
  (三)认为行政执法单位违法进行收费或违反罚款收缴分离规定的;
  
  (四)认为行政执法单位不依法告知听证、复议或者诉讼等权利的;
  
  (五)认为行政执法单位制订的规范性文件侵犯或者损害了行政管理相对人的合法权益的;
  
  (六)发现行政执法人员未持有或不出示证件,不按法定程序执法或不文明执法,态度蛮横、滥用职权、徇私枉法的;
  
  (七)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可以投诉举报的其他行为。
  
  在日常生活之中,若是发现了某单位没有按照规定使用排放污水的情形时,可以向相关部门举报。若是发现了行政司法职员存在违规现象时,也可以投诉行政职员。投诉请求一旦被受理后,一般一个月内就会反馈投诉的处理结果。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一、婚后财产都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一、婚后财产都是夫妻共同财产吗?婚后财产不都是夫妻共同财产,夫妻结婚后到一方死亡或者离婚之前这段时间,这期间夫妻所得的财产,除约定的外,均属于......


·股东会法人代表调整议案怎么写?
      股东会法人代表调整议案怎么写?一、股东会法人代表调整议案怎么写?股东会法人代表调整议案的书写需要标明原来的法人和现在的法人,并且也需要注明......


·妨害对公司企业的管理秩序罪有哪些?
      妨害对公司企业的管理秩序罪有哪些?一、妨害对公司企业的管理秩序罪有哪些?1、虚报注册资本罪;2、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罪;3、欺诈发行股票、债......


·江油司法鉴定如何进行的?
      法院在审理案件时如果因为证物的真伪存疑,这时候一般都会要求当事人去做一下司法鉴定,而司法鉴定的程序是比较繁复的,而因为地理位置的不同,对于身......


·关于虚假诉讼行为包括哪些
      关于虚假诉讼行为包括哪些准确理解和把握刑法第307条之一虚假诉讼罪中“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的罪状表述,是《解释》的重点问题之一。根据《关于......


·法院征地补偿款纠纷属于民事纠纷吗?
      法院征地补偿款纠纷属于民事纠纷吗?农村征地补偿款分配纠纷,是指村民委员会或由村民小组在分配土地征用补偿费用时,在村民中实行不平等分配,不分或少......


·一、朋友让我代替他签买房押金合同可以吗?
      一、朋友让我代替他签买房押金合同可以吗?购房合同可以委托他人代签,但需要提供经过公证处公证的授权委托书。《民法通则》第六十三条,公民、法人可......


·公益诉讼刑事附带民事案件由谁起诉?
      公益诉讼刑事附带民事案件由谁起诉?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可以由检察机关提起,司法解释明确检察机关以“公益诉讼起诉人”的身份提起公益诉讼,更加合理......


·书籍国有企业改制方面的有哪些?
      书籍国有企业改制方面的有哪些?社会经济快速发展,越来越多的私有企业、国外企业转战国内市场。可国有企业一直是我国经济发展的主导,大部分刚毕业......


·中介公司欠钱不还怎么办?
      中介公司欠钱不还怎么办?遇到中介公司欠钱不还的情况,首选的方式是协商,这种方法是最省时省力的。如果协商不成的话,可以请求支付令,支付令是指人民......


·男方离婚如何获得孩子抚养权?
      男方离婚如何获得孩子抚养权在抚养权存在争执,无法协商一致的情形下,参照子女抚养意见中的规定,判由男方抚养子女的有利条件有:1、子女虽然在两周岁......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