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遗产税起征点是多少?

遗产税起征点是多少?
  
  ?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居住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死亡(含宣告死亡)时遗有财产者,应就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境外的全部遗产,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征收遗产税。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居住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以及外国公民、无国籍人,死亡(含宣告死亡)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遗有财产,应就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遗产,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征收遗产税。
  
  应征收遗产税的遗产包括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全部财产和死亡前五年内发生的赠与财产。
  
  遗产税的纳税义务人依照下列顺序确定:
  
  (一)有遗嘱执行人的,为遗嘱执行人;
  
  (二)无遗嘱执行人的,为继承人及受赠人;
  
  (三)无遗嘱执行人的、继承人及受赠人的,为依法选定的遗产管理人。遗产税的纳税义务为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时,其纳税义务由其法定代理人或监护人履行。
  
  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依法归国家所有的遗产,免纳遗产税。
  
  下列各项不计入应征税遗产总额:
  
  (一)遗赠人、受赠人或继承人捐赠给各级政府、教育、民政和福利、公益事业的遗产;
  
  (二)经继承人向税务机关登记、继承保存的遗产中种类文物及有关文化、历史、美术方面的图书资料、物品、但继承人将此类文件、图书资料、物品转让时,仍须自动申请补税;
  
  (三)被继承人自己创作,发明或参与创作,民明并归本人所有的著作权、专利权、专有技术;
  
  (四)被继承人投保人寿保险所取得的保险金;
  
  (五)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参加的国际公约或与外国政府签定的协议中规定免征遗产税和遗产;
  
  (六)国务院规定不计入应征税遗产总额和其他遗产。
  
  下列各项允许在应征税总额中扣除:
  
  (一)被继承人死亡之前,依法应补缴的各项税款、罚款、滞纳金;
  
  (二)被继承人死亡之前,未偿还的具有确凿证据的各项债务;
  
  (三)被继承人丧葬费用;
  
  (四)执行遗嘱及管理遗产的直接必要费用按应征税遗产总额的0·5%计算,但最高不能超过五千元。
  
  (五)被继承人遗产由《民法典》第1127条所规定的第一顺序继承的,每位继承人可从应纳税遗产总额中扣除二万元;对于代位继承的,可比照第一顺序继承人给予扣除。继承人中有丧失劳动能力且由被继承人生前赡(护)养的,可按当时年龄七十五岁的年数,每年加扣五千元;继承人中有年龄距满十八岁且由被继承人生前抚养的,可按其当时年龄距满十八岁的年数,每年加扣五千元。被继承人遗产由规定的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的,每位继承人可从应纳税遗产总额中扣除一万元;继承人中有丧失劳动能力且由被继承人生前赡(抚)养的,可按其当时年龄距满七十五的年数,每年加扣三千元;继承人中有年龄未满十八岁、且由被继承人生前抚养的,可按其当时年龄距满十八岁的年数,每年加扣三千元。上述继承人中有放弃继承权或丧失继承权的,不得给予扣除。
  
  (六)被继承人死亡前五年内发生的累计不超过二万元的赠与财产。
  
  (七)被继承认拥有所有权,并与其配偶、子女或父母共同居住、不可分割、价值不超过五十万元的住房。价值超过五十万的,只允许扣除五十万元。
  
  (八)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扣除项目。被继承人为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经常居住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或外国公民,地无国籍人,不适用本条(五)至(七)项规定的扣除项目;本条(一)至(四)项规定的扣除项目,也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发生的为限。
  
  遗产税的免征额为二十万元。
  
  遗产税的计税依据为应征税遗产净额。应征税遗产净额是被继承人死亡时的遗产总额,扣除本条例第五条规定的不计入应征税遗产总额的项目并减除本条例第六条规定的允许在应征税遗产总额扣除的金额和本条例第七条规定的免征额后的余额。
  
  遗产税的计算公式为:应征遗产税税额一应征税遗产净额乘以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遗产税的免征额及允许扣除项目的金额标准,由国务院根据社会经济发展变化情况适时进行调整。
  
  遗产税依照本条例所附的《遗产税五级超额累进税率表》计算征收。
  
  遗产税以人民币为计算单位。遗产以外国货币计价的,应当按外汇市场价格折合成人民币计算缴纳遗产税。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财产与境外的财产,按被继承人死亡时财产的所在地划分。
  
  本条例所称的财产所在地按下列原则确认:
  
  (一)不动产以及附于不动产的权利,按不动产所在地确认;
  
  (二)车辆、船舶及航空器,按其使用证照发放机关所在地确认;
  
  (三)除著作权以外的知识产权,按其登记机关所在地确认。但著作权按其所有人的经常居住地确认;
  
  (四)债权,以债务人经常居位地或营业所在地为准;
  
  (五)各种股票、公司债券,以其发行机关报所在地为准;
  
  (六)其他具有财产价值的权利,以其行政管辖权所在地或营业所在地为准;
  
  (七)除上述财产以外的动产,以其所有人的经常居位地为准。
  
  在遗产税税款缴清前,其遗产不得分割、交付遗赠,不得办理转移登记。
  
  遗产税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财产现什计算征收。遗产在被继承人死亡时有价可依的,按所列价格计算;无价可依或申报明显低于正常价的,按被继承人死亡时的评估价值计算。赠与财产在赠与时有价可依的,按所列价格计算;无孔不入价可依或申报价格明显低于正常价的,按赠与时的评估价值计算。财产价值由政府批准设立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评估结果须经主管税务机关确认。
  
  境外财产依所在国家或地区法律已缴纳的遗产税,允许在应征遗产税税额中抵扣,且抵扣额不得超过依本条例规定计算中心应征税额。如抵扣额低于依本条例规定计算的应征税额的,应补缴其差额部分的税款。
  
  遗产税由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征收。没有户籍的,由被继承人居位地或财产所在地主管部门。
  
  被继承人死亡时遗有财产的,纳税义务人应于被继承人死亡之日早二个月内,依前条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遗产税纳税申报。
  
  主管税务机关应于接到遗产税纳税申报表之日起二个月内对遗产情况进行核实,确定应征税遗产净额及计算。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受贿辩护词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一、受贿辩护词的主要内容有哪些?受贿辩护词的内容有:当事人的基本信息、辩护人的基本信息、基本案情、诉讼请求、事实与理由、法律依据以及需要说明的......


·人的笔迹鉴定机构是去司法部门进行申请吗?
      人的笔迹鉴定机构是去司法部门进行申请吗?笔迹鉴定应当去司法部门批准的司法鉴定机构鉴定,只要有鉴定资质就可以。笔迹鉴定是根据人的书写技能习惯特......


·拖欠工资惩罚性赔偿金的标准是多少
      拖欠工资惩罚性赔偿金的标准是多少?1、拖欠工资惩罚性赔偿金的标准是按照工资报酬25%的经济补偿金。2、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


·劳动合同无效的规定是怎样的
      有些不法商家在和员工签订劳动合同的时候,其本意就是希望通过劳动合同能够制约住员工,这一点本身就违背了劳动合同签订的初衷。而且有些劳动合同的主......


·噪声国家标准最新规定是怎样的
      噪声国家标准最新规定是怎样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区域噪声标准》明确规定了城市五类区域的环境噪声最高限值:1、疗养区、高级别墅区、高级宾馆......


·离婚协议要几份,效力是怎样的
      离婚协议书的书写一般是由当事人亲自来写的,既可以手写也可以打印。当然,也有一些当事人害怕自己写的离婚协议不能保障自身利益,而选择委托律师代为......


·女方怀孕期间民政局可以办离婚手续吗
      在女方怀孕期间民政局可以办离婚手续吗我国《婚姻法》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或分娩后一年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


·刑法违法发放贷款罪司法解释
      刑法违法发放贷款罪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全国法院审理金融犯罪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2001.1.法〔2001〕8号)关于违法发放贷款罪。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


·听力工伤伤残鉴定标准是什么?
      不同的工作受到的身体伤害也不尽相同,就如长期工作在噪音很大的环境中,虽然有一定的保护措施,但是长时间的对耳膜的损伤就会造成听力的损伤。听力障......


·出轨后财产怎么分配对于一方的出轨行为
      出轨后财产怎么分配对于一方的出轨行为,首先要确定该行为是不是属于法律规定的照顾无过错方中的过错行为。如果不是,那么在财产分割上,则与普通的离......


·企业因拆迁纠纷提起诉讼的时效是多久?
      企业因拆迁纠纷提起诉讼的时效是多久?近年来,拆迁纠纷案件时有发生,政府拆迁已经成为了社会关注的焦点。企业面对不法拆迁时,经和平手段无法解决......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