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哪些属于欺诈骗保行为2023

哪些属于欺诈骗保行为2023
  
  一、定点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的欺诈骗保行为
  
  1.虚构医药服务,伪造医疗文书和票据,骗取医保基金的;
  
  2.为参保人员提供虚假发票的;
  
  3.将应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记入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
  
  4.为不属于医保范围的人员办理医保待遇的;
  
  5.为非定点医药机构提供刷卡记账服务的;
  
  6.挂名住院的;
  
  7.串换药品、耗材、物品、诊疗项目等骗取医保基金支出的;
  
  8.定点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的其他欺诈骗保行为。
  
  二、定点零售药店及其工作人员的欺诈骗保行为
  
  1.盗刷医疗保障身份凭证,为参保人员套取现金或购买营养保健品、化妆品、生活用品等非医疗物品的;
  
  2.为参保人员串换药品、耗材、物品等骗取医保基金支出的;
  
  3.为非定点医药机构提供刷卡记账服务的;
  
  4.为参保人员虚开发票、提供虚假发票的;
  
  5.定点零售药店及其工作人员的其他欺诈骗保行为。
  
  三、参保人员的欺诈骗保行为
  
  1.伪造假医疗服务票据,骗取医保基金的;
  
  2.将本人的医疗保障凭证转借他人就医或持他人医疗保障凭证冒名就医的;
  
  3.非法使用医疗保障身份凭证,套取药品耗材等,倒买倒卖非法牟利的;
  
  4.涉及参保人员的其他欺诈骗保行为。
  
  四、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工作人员的欺诈骗保行为
  
  1.为不属于医疗保障范围的人员办理医保待遇手续的;
  
  2.违反规定支付医疗保障费用的;
  
  3.涉及经办机构工作人员的其他欺诈骗保行为。
  
  五、其他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行为
  
  医保基金是老百姓的“救命钱”,具有“专款专用”的性质,将医保基金视作“唐僧肉”而发生的欺诈骗取行为,最终损害的将是每一个参保人的切身利益。守护医保基金安全,促进基金的有效使用,人人有责。近年来,欺诈骗取医保基金的行为多为频发,严重损害基金安全,损害广大参保人员切身利益,必须坚决予以打击。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刑事代理词
      审判长:我接受本案被害人赵××的近亲属徐××的委托,依法担任被害人赵××诉柳××虐待案的第一审诉讼代理人。在接受委托后,我进行了广泛而必......


·串通倒卖土地使用权罪的犯罪构成要件是什么?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土地管理制度。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行为,必须是违反土地管理法规的行为。......


·贵阳债权债务纠纷律师费用是多少
      贵阳债权债务纠纷律师费用是多少我们知道,因为现代社会经济活动非常频繁,总是容易遇到纠纷的问题,纠纷问题无法直接协调解决的话自然就只能通过司法......


·该怎么在网上报警
      公众可以通过网站在线举报和电子邮件两种途径进行举报。(一)通过网站在线举报:点击“网络报警”,按照提示填写相关内容后提交。各地网络报警网址。......


·公司请律师多少钱?
      公司请律师多少钱?一般情况下常年的企业法律顾问收费分为几个部分:1.基础服务费:就是常用到的一些企业经营发现的法律问题咨询方案,审理常用......


·城市居民不能继承农村宅基地
      在现实情况下,子女一方老家是在农村,户口已经转成了城镇户口,现在家里老人去世了,留下的房产自己还能继承吗?针对这个问题应该很多人有疑惑,农村......


·一、夫妻一方死亡财产如何分配?
      一、夫妻一方死亡财产如何分配?(1)夫妻共同财产分配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的的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遗产,应当先将共同......


·医疗纠纷调解流程是怎样的
      医疗纠纷调解流程是怎样的?一、医疗纠纷调解流程1、医疗纠纷或投诉发生后,所在科室负责人应立即向医务科报告,隐匿不报者,将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销售假药劣药规定是怎么样的?
      一、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销售假药劣药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办理生产、销售假药、劣药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09年1月5日最高人民法......


·诉讼时效中止起算点是怎么规定的
      诉讼时效中止起算点是怎么规定的一、诉讼时效中止起算点是怎么规定的?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


·代位权次债务人之债务人的关系是怎样的
      代位权次债务人之债务人的关系是怎样的?一、债务人在债权人提起代位权诉讼后能否处分其债权对于这个问题,有否定和肯定两种观点。持否定观点的主要......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