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夫妻公司债务能否追加个人为被执行人

如果法院所宣判执行文书上所确定的债务来自夫妻共同债务,则可以追加个人为案件的被执行人,否则就不能追加个人为被执行人。所以该条件必须为夫妻必须在存续期间共同偿还债务。(一)、夫妻共同举债的举证责任对于夫妻共同举债的,原则上应认定共同债务。如果有相反主张者,由提出相反主张者举证。1、一方主张是共同债务,另一方主张是个人债务,由主张个人债务者举证,并由其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即主张个人债务者不能证明属于另一方个人债务,应认定为共同债务。2、互相认为是对方个人债务的,双方都承担举证责任。如果一方举证不能,另一方能够证明属于对方个人债务,由举证不能者承担不利后果。双方都无法证明属于对方个人债务时,应认定为共同举债者的共同债务。(二)、夫妻单方举债的举证责任对于夫妻单方举债的,原则上由举债方举证。即举债者认为属于共同债务,而另一方认为属于举债者个人债务,应当由举债者承担举证责任,如果举债者不能证明属于共同债务,则应当认定为举债者个人债务。但对下列情况,其举证责任分配和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则可有例外:1、举债方认为是夫妻另一方的个人债务,另一方主张是共同债务,由主张是另一方个人债务的举债者承担举证责任。如果举债者不能证明是另一方的个人债务,可以认定为共同债务。不宜认定为举债者的个人债务。因为另一方承认是共同债务,可视其对共同债务的自认,按其自认确定为共同债务。2、互相认为是另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都应举证。由举证不能的一方承担不利后果。双方都不能举证证明属于对方个人债务的,由举债者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即由举债者个人承担债务。这实际上就是由举债方承担举债不能的责任。(三)、夫妻公司债务能否可以追加个人为被执行人 以下为追加被执行人的几种法定情形:追加被执行人配偶为被执行人。若裁判文书所确定的债务属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则可以追加被执行人的配偶为案件的被执行人,否则就不能追加为被执行人。所以正确界定夫妻共同债务与夫妻个人债务是能否追加配偶为被执行人的前提条件。只有夫妻共同债务才能用夫妻共有财产来偿还。夫妻共同债务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为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履行法定义务所负的债务。婚姻法第四十一条: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婚姻法解释二》第二十四条: 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所以说,夫妻公司是否可以追加个人为被执行人,必须是在法院裁定的执行文书上确定的债务是夫妻共同债务,条件为夫妻必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且共同偿还夫妻共同债务,反之则不能追加个人为被执行人。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企业债务包括哪些
      企业债务包括哪些一、定义公司债务是民法中债务概念与公司的简单组合,是指公司与特定人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包括公司贷款、应付账款、未付款的采购......


·海城市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海城市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征地工作很多地方都开展过,海城市也不例外,海城市为了规范征地工作出台了征地管理办法以及海城市征地补偿标准,为征地工作......


·国企并购基金改革的模式以及作用是什么
      国企并购基金改革的模式以及作用是什么一、国企改革并购基金模式国企改革为并购基金的发展提供了重要的发展机遇,在进一步进行结构升级,优化产能,......


·新创企业融资方式有哪些
      新创企业融资方式有哪些?各自的优缺点有哪些?企业是社会的活力之源,而资金是企业的血液,至关重要必不可少。没有了充分的资金,企业便不能够启动......


·马路上醉酒驾驶检测是什么样的?
      当今社会,交通越来越发达,私家车也越来越多。随之,交通事故也越来越多,有酒驾的,有醉驾的等等事故现象,驾车者一经被检查出后,后果也是不容小嘘......


·诉讼费收取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诉讼费收取标准是怎么规定的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以下简称民事诉讼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


·一般来说
      一般来说,起诉时间最长可能就6个月。如果有一方继续申请救济,那么就有可能需要1年多。这是按起诉时间计算的,而不涉及能否离婚这一结果。有如下建议......


·苏州纺织公司融资流程是怎样的
      苏州纺织公司融资流程是怎样的?在中小企业的发展过程中,有时企业的发展需要资金。融资是其中的方式之一,企业筹集到资金之后就可以扩张企业、缓解......


·国土资源行政强制执行权有吗?
      国土资源行政强制执行权有吗?没有,需要向法院申请。《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二条本法所称行政强制,包括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行政强......


·发生医疗纠纷护士应该怎么做
      发生医疗纠纷护士应该怎么做在我国,医疗纠纷的问题是很严重的,它不仅仅会导致医生与病人的关系变得很紧张,而且医院里的护士也可能在这个医患纠纷中......


·民事诉讼先鉴定伤残还是先起诉?
      民事诉讼先鉴定伤残还是先起诉?民事诉讼是解决民事纠纷的一种方式,同时也是人们选择较多的一种处理方式。但是还是仍有很多人不太了解,在遇到需要......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