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一、交通事故怎么处理方法有哪些?

一、交通事故怎么处理方法有哪些?
  
  交通事故发生后处理患者伤情的办法具体如下:
  
  1、首先抢救伤员
  
  如果受伤方伤情严重的话,那么尽一切可能抢救伤员,这是人道主义的基本原则。先拨打120急救电话,仔细描述清楚事发地点,随后尽自己的可能抢救伤员。
  
  2、报警、报保险公司、设立危险警示牌、保留事故证据
  
  有人伤的交通事故一定要及时报警,拨打122报警,当然110也可以,随后立即报保险公司。
  
  随后在车后方150m处设置危险警示牌,也就是随着带的三角牌,防止二次事故发生。并拍照取证,重点展示事故的的全貌和附近的交通指示牌(如让行标志等),有行车记录仪的保留当前的影像资料。有人伤事故的在交警到达现场之前不要移动车辆。
  
  至于伤者倒是不一定要一直待着原来的位置,但在伤者起身前对于伤者的位置应该牌照取证,注意拍照的参照物,要能够通过照片正确找到伤者原来的位置,也可以用小石子在地面勾画一下伤者的位置。
  
  3、向旁人请求支援。无法自行处理时,一定要向旁人求救。及时联络救护。另外无论多大的车祸都需要报警。
  
  确保伤者安全。原则上尽量不要移动伤者。但若出事地点太危险,则找人帮忙,小心地将伤者搬移至安全场所。
  
  防止引发其他车祸。利用三角板警示标志提醒后方来车。
  
  4、车祸时可能引起各种程度不一的伤害。最重要的是要沉着应对。首先要检查的是意识及呼吸、脉搏的有无。千万不要扭曲伤者身体,因为车祸时常伤及颈部骨头及神经,扭曲伤者身体更是致命的动作。
  
  除了检视意识、呼吸、脉搏外,更重要的是检查有没有大出血。
  
  血液自伤口大量喷出的动脉性出血或滴滴嗒嗒大量流出的静脉性出血,都可能造成生命危险。
  
  此时需尽速进行止血。要用干净的手帕压住伤口,利用直接压迫法来防止大出血。大出血时很容易引起休克,所以必须施行休克救护。
  
  若为意识清醒、未有大出血的轻伤,只要在救护车抵达前,依伤势来进行救护即可。
  
  5、车祸时,无论伤势多么轻微,即使看来毫发无伤,也一定要接受医师诊治。
  
  车祸时若未接受医师仔细的诊治,可能引起令人意想不到的后遗症。到时不仅是受害者,在肇事者来说也可能带来金钱或精神上的损害。
  
  二、交通事故人伤处理流程是怎样的
  
  1、下车主动关心伤者。不要有任何责备。但不要移动或者触碰倒地不起的伤者。
  
  2、现场拍摄照片。同一张照片中包含伤者位置 车辆位置 分道线标志参照。如无条件取全景可分2张拍摄。伤者位置 分道线标志,车辆位置 分道线标志。
  
  3、如伤者无法移动切记车辆保持原状,拨打110,在警察来之前不用与对方讨论事故责任。
  
  4、等待的时间内继续口头照顾伤者(但切记不要做任何抢救动作,伤情危重的只能同时拨打120急救),
  
  5、警察来了也不用和对方争辩责任,只做2件事,说明情况(无需阐述个人认为的事故责任)另外提交事故照片。
  
  6、由警察同志来判定事故责任。人伤事故扣证或者扣车是难免的。仔细阅读扣证单和保管扣车单。
  
  7、听警察的安排送伤者入医院,但尽量不要垫付任何费用。
  
  8、如伤者家属到场,可告知车已被交警扣留。己方有保险的。可留下手机号码,并取得对方联系人的手机。提醒伤者保留好医药费的发票不要用医疗保险卡
  
  9、如伤者方继续纠缠不清。并礼貌告知,随身未带现金及义正言辞的告知:“在事故责任认定之前我不会垫付任何费用”
  
  10、通知保险公司记录下报案号(保险公司)。
  
  11、次日主动电话关心一下伤者,如未出院则最好主动带些水果探望一下。
  
  12、电话或当面与伤者约定调解时间。
  
  13、调解原则:责任划分尊重交警的意见。
  
  14、先拿到责任认定书。取车或取证。
  
  15、让伤者好好看病。
  
  16、自己去4s店定损修车,费用垫付。保存好责任认定书 定损单 维修清单 发票。
  
  17、等对方治疗结束,约定时间交通队协商调解。在保险公司赔付标准内的,当场调解。
  
  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的情况下,肇事司机第一件应该处理的事情就是拨打急救电话,其次时需要采取合适的方式抢救伤员需要注意的是,在对伤员抢救时,应当注意合理的使用救护方法,避免给伤员造成二次伤害。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探视权行使方式包括了哪些
      探视权行使方式包括了哪些根据司法实践,探望的方式一般可以分为探望性探视和和逗留式探视。1、探望性探视,具有探望时间短,方式灵活的特点,是指非与......


·非法倒卖土地使用权罪非法获利怎么认定?
      非法倒卖土地使用权罪非法获利怎么认定?我们知道土地是国有的资产,公民只拥有使用权。而且公民使用权的转让与交易是由法律法规进行约束的,当我们......


·并购贷款的使用范围是什么
      并购贷款的使用范围是什么一、并购贷款的使用范围是什么允许符合以下条件的商业银行法人机构开展并购贷款业务:(一)有健全的风险管理和有效的内......


·犯了重婚罪怎样公诉有效
      一、重婚罪怎样提起公诉对于重婚罪,如有证据证明的,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证据不足的,人民法院应当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被害人也可以向公安机......


·骗取贷款、票据承兑、金融票证罪需要哪些犯罪构成?
      骗取贷款、票据承兑、金融票证罪需要哪些犯罪构成?1、犯罪主体:通常是贷款人,但若担保人、银行职员等帮助贷款人出谋划策,掩盖真相、提供虚假材料等......


·如何变更孩子的抚养权?
      如何变更孩子的抚养权?孩子是一个家庭的希望,在感情破裂,双方离婚的时候,一般要对孩子的抚养权进行分割,一般情况下,都会积极争取孩子的抚养权......


·买到假口罩如何处理
      口罩属于疫情形势下的紧缺物资,在网上买到假的口罩,应该及时报警,在疫情防控期间,生产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医用口罩、护目镜......


·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自己写吗?
      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自己写吗?一、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怎么写?(一)变更公司名称注意事项:如果您想办理公司名称变更,应首先取得新名称的核准。......


·什么样的财产不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
      什么样的财产不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一、什么样的财产不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部分,一般就是认定为夫妻个人财产。然而,根据我国......


·私募基金备案怎么办
      私募基金备案怎么办最简单方便一、基金管理人登记1、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向基金业协会履行基金管理人登记手续并申请成为基金业协会会员。2、私募基......


·公安机关决定刑事拘留的时间是多久?
      公安机关决定刑事拘留的时间是多久?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认为需要拘留的,应当在立案后的3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经县级以上......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