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涉嫌介绍卖淫罪会判得重吗

涉嫌介绍卖淫罪会判得重吗
  
  一、涉嫌介绍卖淫罪会判得重吗?
  
  介绍卖淫罪情节严重的法院判的也重。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五十九条 【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引诱幼女卖淫罪】引诱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卖淫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二、介绍卖淫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一)引诱、容留、介绍二人次以上卖淫的;
  
  (二)引诱、容留、介绍已满十四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卖淫的;
  
  (三)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的人患有艾滋病或者患有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的;
  
  (四)其他引诱、容留、介绍卖淫应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三、介绍卖淫罪判缓刑的条件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七十二条 【适用条件】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四、涉嫌介绍卖淫罪不认罪可以定罪吗?
  
  可以的,只有证据就可以定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五十三条 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没有被告人供述,证据确实、充分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
  
  证据确实、充分,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定罪量刑的事实都有证据证明;
  
  (二)据以定案的证据均经法定程序查证属实;
  
  (三)综合全案证据,对所认定事实已排除合理怀疑。
  
  关于介绍卖淫这种违法犯罪行为,法院判的重不重要提供详细的案情才能分析,如果犯罪情节轻微,法院的判刑标准就可能是拘役或者管制,如果判处的是拘役或者管制的话,说明犯罪情节比较轻微。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新三板企业融资方式具体有哪些
      新三板企业融资方式具体有哪些一、定向增发新三板简化了挂牌公司定向发行核准程序,在股权融资方面,允许公司在申请挂牌的同时或挂牌后定向发行融资,......


·劳动合同的订立防范有哪些
      如今无论国企还是私企对于劳动者都会准备劳动合同,当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时一般很少了解劳动合同的内容,有些合同中会出现一些漏洞而且会存......


·如何对交通事故处罚我们这里所讲的处罚
      如何对交通事故处罚我们这里所讲的处罚,主要是指公安交警部门对于一般交通事故当中所存在的将行为所作出的行政处罚。而不包括交通事故中受害人对事故......


·采集血液事故罪刑罚是什么
      国家的公共卫生对公民的生活和国家的发展,是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的。所以说,我国的医疗部门在进行采血的时候,针对血液的运输作业的检查和采血制品的......


·监护的法律规定
      监护的法律规定监护是指依照法律规定,对特定自然人的人身权益和财产权益进行监督和保护的法律制度。监护主要是保护民事行为能力欠缺者即未成年人和......


·房产质押与房产抵押一样吗?
      房产质押与房产抵押一样吗?一、房产质押与房产抵押一样吗?我们平时所听到的房产质押其实就是房产证质押,它与房产抵押是不同的。1、房产质押房屋......


·我国的房价在不断的上涨如今已经远远超过人们的正常收入水平,在
      我国的房价在不断的上涨如今已经远远超过人们的正常收入水平,在这样的状况下很多人靠自己的经济收入是很难进行购买房子,国家也在积极的调整买房的政......


·应该要如何订立离婚协议
      要是离婚夫妻选择了协议方式来解除婚姻关系的话,那此时就需要签订书面的离婚协议书才行,否则在申请办理离婚手续的时候,由于材料不齐全也是无法离婚......


·小区车位管理办法的规定是什么
      小区车位管理办法的规定是什么?所谓地面停车位是指直接设置在小区地表,以划线分割方式标明的停车设施,一般需要得到政府颁发的《建设规划许可证》。......


·分立后的企业债务怎么清偿
      分立后的企业债务怎么清偿一、分立后的企业债务怎么清偿(一)公司与债权人没有特别约定公司与债权人没有特别约定,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


·一方失踪如何起诉离婚?
      夫妻中的一方要是失踪找不到了的话,此时自然无法通过协议方式离婚,毕竟协议离婚要求夫妻双方就离婚相关事项协商并达成一致,此时若另一方想要离婚的......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