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未婚子女谁来抚养?

未婚子女谁来抚养?
  
  1、未婚子女谁来抚养?
  
  解除同居关系时,双方所生的非婚生子女,由哪一方抚养,可以双方协商决定,协商不成时,应根据子女的利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哺乳期内的子女,原则上应由母方抚养,如父方条件好,母方同意,也可由父方抚养。子女如果已经超过10周岁,还应征求子女本人的意见。另外,一方将未成年的子女送他人收养,必须事先征得另一方的同意。
  
  如果双方就同居期间的子女抚养问题达不成一致意见,可以向法院起诉,法院必须受理。
  
  2、非婚生子女抚养费如何给付?
  
  (1)非婚生子女由生母实际抚养,即与生母共同生活,那么,非婚生子女的生父应负担子女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
  
  负担多少、负担的方式,应根据子女的生父和生母的经济状况,先由父母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拒绝履行的,非婚生子女或其生母可诉请法院以判决的形式强制非婚生子女的生父依法履行抚养义务。
  
  (2)非婚生子女的生母与他人结婚的,若继父愿意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的,则生父的抚养费和教育费可酌情减少或免除。若继父不愿意负担,则生父应支付的抚育费不能减免。
  
  (3)当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母将孩子送与他人收养时,那么孩子与收养人之间形成法律拟制的父母子女关系,这时,非婚生子女由养父母抚养,其与生父母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解除,其生父母不再负担抚养义务。
  
  (4)非婚生子女的生父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即要求实际抚养子女时,可与子女的生母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请求法院作出处理。法院应根据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成长的原则,并考虑双方的具体情况确定由何方抚养。
  
  在非婚生子女有识别能力的情况下,还应征求非婚生子女的意见。若法院审查后确定由生父实际抚养非婚生子女,那么,非婚生子女的生母应负担该子女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
  
  但是要注意的是,对于确定对方给付抚养费数额的举证责任在女方,不少男方都会隐瞒实际收入情况以期少支付抚养费。因此在取证时,当事人在能力范围内可以聘请律师到男方单位、税务等部门进行调查取证,要求查看工资表及个人收入完税证明等,以保障自己和孩子的合法权益。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拆除工程承包合同范本是怎样的
      拆除工程承包合同范本是怎样的?许多拆除建筑的工程都会进行招标,由中标的企业承包施工。在中标之后,施工企业会与发包方之间签订一份书面上的协议,......


·诉讼时效中断与中止的区别有哪些?
      诉讼时效中断与中止的区别有哪些诉讼时效期间中断和中止的相同之处是,二者都是在时效期间届满前因一定的法定事由发生而产生阻碍诉讼时效完成的效力。......


·传销200万定罪多少年
      传销200万属于情节严重,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传销判刑期限是根据情节轻重来定的,情节轻微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


·骨折工伤十级赔偿标准是什么?
      工伤保险是我们在入职签订合同后,用人单位就应该帮员工购买的保险之一。在工作过程中若意外受伤,则可以报工伤保险进行赔付。赔付的数额是要根据伤残......


·最新涉嫌走私罪坐牢能够缓刑吗
      可以的,只要满足缓刑的条件,就可以申请缓刑,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


·高空坠物验指纹的问题是什么?
      高空坠物的行为是非常危险的,极其错误的,我国有许多法律法规是针对高空坠物而设定的,我们在保证自身不会造成高空坠物的同事要监督身边的人制止这种......


·盗窃主动归还怎么处理
      在盗窃钱财物品时可先想清楚本次犯案的后果严重性这样就尽量降低了犯案的发生可能性,很多盗窃犯是趁着没人的时候快速的把看中的钱财物品盗窃远走,就......


·拘役6个月缓刑一年要坐牢吗
      拘役6个月缓刑一年要坐牢吗?缓刑期间严格遵守规定的就不需要坐牢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五条【缓刑犯应遵守的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


·安徽房屋质量鉴定规定是什么?
      安徽房屋质量鉴定规定是什么?安徽房屋质量鉴定规定是在提出房屋质量的申请,向安徽房屋质量鉴定机构需要土地使用权证等材料,并且也需要建设手续(建设......


·借款利息该如何约定 如何约定借款利息?
      在生活中,有些不经常参与借款活动的人会不知道该怎么约定利息。那在借款活动中,对于借款利息该如何约定呢?如果借款双方事先就将借款利息约定清楚了,......


·如何行使自行辩护的权利?
      如何行使自行辩护的权利?自己提出无罪、罪轻或者应当从轻、减轻、免除处罚的理由和根据。自行辩护贯穿于刑事诉讼的各个阶段,即在侦查阶段、审查起诉阶......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