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房屋抵押登记在哪里办2023

房屋抵押登记在哪里办2023
  
  一、房屋抵押登记在哪里办
  
  房产抵押登记在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在办理的时候需要携带好相关的资料,比如说抵押登记表、房屋所有权证、抵押合同、贷款合同、身份证、评估报告等,同时办理抵押登记还需要审核,因此并不是当天提交申请,当天就能出结果。
  
  1、《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对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规定了法定程序,即先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凭变更后的房屋权证书,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
  
  2、《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规定房地产抵押应当签订书面抵押合同并办理抵押登记。《民法典》规定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房地产抵押未经登记的,抵押权不生效。
  
  3、由于抵押权是从权这一物权上设定的他项权利——担保物权,即限制物权,其主要作用在于限制抵押人对抵押房地产的处分权利,未经抵押权人同意,抵押物不得进行转让、出租等处分,以避免担保悬空,所以登记机关只能从不动产的交易权属登记机关中指定,不能委托其他部门。
  
  4、抵押物不具有优先受偿权。鉴于我国各地土地和房地产管理体制差别很大、有多种管理模式,法律规定以城市房地产或者乡(镇)、村企业的厂房等建筑物抵押的,其登记机关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
  
  我国执行的的是抵押登记有效制度,就是必须到房产登记部门作抵押登记抵押才有效,但我国房产部门只对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作抵押登记,个人和企业拆借资金不予受理,所以说即使把房产证放在你处,抵押也无效。保险的就是过户到你名下,还钱过户回去。
  
  二、办理房产抵押登记需要哪些材料?
  
  根据《房屋登记办法》,申请抵押权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房屋权证》原件
  
  2、《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
  
  3、主债合同原件(如向银行贷款,即为《借款合同》)
  
  4、房地产评估报告(由具备房地产评估资质的机构出具)。
  
  5、《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抵押人或抵押权人为单位)
  
  6、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抵押人或抵押权人为个人)
  
  7、授权委托书(抵押人及抵押权人为个人的,如本人不能到场,委托他人办理的,必须出具经过公证的《授权委托书》)
  
  8、南京市房地产抵押登记申请书
  
  9、房地产抵押合同
  
  房屋抵押是原债权债务关系的担保,原债权债务关系是主合同,房屋抵押是从合同,它以原主合同的合法有效存在为前提条件,本身不能独立存在。抵押的房屋可以由抵押权人保管,也可以由抵押人保管,通常情况下由抵押人保管。保管人应谨慎保养所抵押房屋。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社保险和工伤险关系是什么
      社保险和工伤险关系是什么一、社保险和工伤险关系是什么工伤保险和医疗保险属于社会保险范畴。工伤保险是指因工发生伤亡的时候享受的待遇。医疗保......


·未成年人可不可以买房?
      我们常见的都是成年人在买房,但有的家庭可能出现父母为未成年子女买房的情况,虽然此时不用未成年人实际出购房款,但房产毕竟是登记在他名下的。那从......


·借车给别人出了事故车主有责任吗?
      生活借钱的情况其实是最多的,其次可以说就是借车了。人总是有个不方便的事情,而此时如果需要用车的话,往往也是想到向自己的亲朋好友借。那这个时候......


·土地使用方式划拨申请程序
      土地使用方式划拨申请程序  划拨的土地通常是用在公益事业,其土地的使用年限也没有具体的规定,很多地方的城镇居民的用地被相关部门占领后,就会用......


·去离婚的时候要带离婚协议吗
      去离婚的时候要带离婚协议的。离婚登记是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必经程序,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本人的结婚证;双方当事......


·不服管辖权移送上诉需要提交哪些证据?
      不服管辖权移送上诉需要提交哪些证据?不服管辖权移送上诉不需要提供一份上诉状就可以了,不需要提供什么其他的材料。由于它是原受理案件法院自行就管辖......


·通州征地补偿每户补偿多少
      通州征地补偿每户补偿多少通州区位于北京市的东南部,随着北京逐步深入发展,通州的地理位置日显优越和重要。因此征收通州土地发展经济尤为必要。那么......


·未出世的孩子有继承权吗?
      未出世的孩子有继承权吗?一、未出世的孩子有继承权吗?未出世的孩子有继承权,在进行遗产分割时,不得处分应该被此没有出生孩子继承的遗产份额,而......


·在劳动关系中,有的情况下劳动者可以向单位主张违约金,而有的情
      在劳动关系中,有的情况下劳动者可以向单位主张违约金,而有的情况下则是主张赔偿金。虽然这二者都是关于赔偿方面的,但违约金与赔偿金还是有很大不同......


·中国对虐待俘虏罪立案标准的规定有哪些
      中国对虐待俘虏罪立案标准的规定有哪些一、中国对虐待俘虏罪立案标准的规定有哪些?(一)指挥人员虐待俘虏的;(二)虐待俘虏三人以上,或者虐待俘虏......


·检察院批捕时间未拘留怎么处理?
      一、检察院批捕时间未拘留怎么处理?检察院批捕时间未拘留就不能够再次的进行拘留了。根据相关法律程序与时间规定,检察院作出不予批捕决定书后,应当......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