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监外执行人员能告状吗?

监外执行人员能告状吗?1、监外执行人员能告状,一般是由基层组织或者罪犯的原所在单位来受理投诉。对于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实行社区矫正,基层组织或者罪犯的原所在单位协助进行监督,执行机关应当对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严格管理监督。对于服刑中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原执行机关应当将罪犯服刑改造的情况通报负责监外执行的公安机关,以便有针对性地对罪犯进行管理监督:负责执行的公安机关应当告知罪犯,在暂予监外执行期间必须接受监督改造并遵守有关的规定。2、《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规定,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1)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2)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3)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项规定情形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对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对罪犯确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诊断并开具证明文件。二、监外执行和缓刑哪个好缓刑属于虚刑,是指在法院对案件审判过程中,根据犯罪情节,不收监,而给罪犯一个考验期限,考验期满,没有发生法律规定的情况的,原判刑罚即不再执行。通俗地讲,监外执行属于实刑,是指因罪犯存在特殊原因如重病等,不便在监狱执行,经批准,在监外执行刑罚。监外执行期间计入刑罚的总体时间。监外执行是针对实刑的,而缓刑本身就是属于虚刑,单从这点上来看,自然是被判缓刑是更为有利,也是更好的。对于那些应该被判处承担刑事责任,但是由于犯罪分子身体等因素,不能在监狱服刑的,那么法院在宣判时会直接判处缓刑、监外执行等刑事处罚,此外,法院还会同时宣判犯罪分子承担拘役、有期徒刑等执行,若是在缓刑或者是监外执行期间实施了违法行为,那么就会被收监然后执行主刑的处罚。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一方伪造夫妻共同债务怎么办
      一方伪造夫妻共同债务怎么办夫妻在离婚时,不仅涉及到财产的分割,还涉及到债务的分割。在分割债务时,也像分割夫妻财产一样,只有共同的财产、债务才......


·拐卖儿童罪最高可判处死刑吗
      拐卖儿童罪最高可判处死刑吗?拐卖儿童罪最高可判处死刑,根据《刑法》240条的规定,犯拐卖儿童罪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


·原始取得商标需要使用备案吗
      原始取得商标需要使用备案吗一、原始取得商标需要使用备案吗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备案制度是一个法律术语,是指:根据《商标法》第43条第3款规定,签订......


·单位规章对劳动者有约束力吗
      单位规章对劳动者有约束力吗单位规章属于单位内部的一个文件,但对单位规章的制定、生效,我国法律中也是作出了相应规定的,这主要是怕单位通过制定规......


·晋安分局故意伤害刑拘多久?
      晋安分局故意伤害刑拘多久?一、晋安分局故意伤害刑拘多久?刑事拘留最长是三十七天。但接下来有可能被逮捕、判刑。法律规定:《刑事诉讼法》第八......


·首付贷是什么?
      首付贷是什么意思?一、涵义及详情1、涵义首付贷,即是通过相关机构,以不同科目、名义的贷款方式,向购房者提供首付阶段的“贷款”,从而使购房支付......


·在相同时间提出了商标注册申请的怎么办?
      在相同时间提出了商标注册申请的怎么办?《商标法》:第二十九条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商标注册申请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以相同或者近似的商......


·持刀抢劫出租车量刑标准是什么
      持刀抢劫出租车量刑标准是什么?持刀抢劫的量刑标准一般都是10年以上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我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规定:【抢劫罪】以暴力......


·下班回家的路上摔伤算不算工伤?
      下班回家的路上摔伤算不算工伤?下班回家的路上摔倒不算工伤。《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六)款规定,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


·婚前子女抚养协议分手是否受法律保护
      婚前子女抚养协议分手是否受法律保护婚前协议在当今时代的婚姻关系当中是比较普遍的一种现象,并且有很多年轻人其实对于婚前协议的到这样一种新兴的模......


·介绍卖淫罪的量刑是怎样的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中的规定,如果行为人仅仅是单纯的实施了卖淫行为的话,这只能被认定为违法行为,但尚不构成犯罪。现实中,有的人虽然自己不卖淫,不......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