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一、交通事故简易程序他人代签可以吗?

一、交通事故简易程序他人代签可以吗?
  
  交通事故的处理有两种,一种是简易程序,一种是普通程序,简易程序的适用,可以依据双方当事人的申请,也可以根据法律来适用。
  
  交通事故简易程序他人是可以代签的,但是需要有授权委托书,为了避免争议,最好由本人亲自签字。
  
  二、交通事故处理的简易程序是怎样的
  
  (1)案情简单、仅造成车物损失或人员受轻微伤的轻微、一般事故,当事人对事故事实及责任认定无争议的,可适用简易程序;
  
  (2)执勤民警使用《快速处理交通事故现场记录表》处理的交通事故,可适用简易程序;
  
  (3)当事人根据快速处理事故现场的有关规定自行处理现场后,经事故科(组)确认无误的,可适用简易程序。
  
  三、交通事故处理的一般程序是怎样的
  
  对不适用简易程序的其他交通事故,及当事人不同意使用简易程序的交通事故,应使用一般程序处理事故现场。
  
  (1)交通事故调查取证的规定:
  
  交通事故当事人应当按规定接受讯问,如实回答。证人接受询问时应当如实反映情况。因检验鉴定需要,公安交通管理机关可暂扣交通事故车辆、嫌疑车辆、车辆牌证和当事人驾驶证,并开具《暂扣凭证》。对仅造成车物损失使用简易程序处理的交通事故,不得暂扣无责任一方的事故车辆。采集、提取交通事故现场的痕迹、物证,按照处理交通事故的有关规定、标准进行。公安交通管理机关可按规定检验交通事故死者尸体。公安机关应当根据医院证明和公安部关于道路交通事故伤残评定标准,评定伤残等级。
  
  (2)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规定:
  
  公安机关在查明交通事故原因后,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的因果关系,以及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的作用,认定当事人的交通事故责任。
  
  无法查明交通事故原因,按下列规定认定事故责任:
  
  1、当事人逃逸或者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应当负全部责任。
  
  2、当事人一方有条件报案而未报案或者未及时报案,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应当负全部责任。
  
  3、当事人各方有条件报案而均未报案或者未及时报案,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应当负同等责任;但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发生交通事故的,机动车一方应当负主要责任,非机动车、行人一方负次要责任。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完毕后,应当制作责任认定书,并按规定宣布和送达当事人。
  
  (3)交通事故责任重新认定的规定:
  
  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服的,应在接到责任认定书后15日内,向上一级公安交通管理机关书面申请交通事故责任重新认定。
  
  申请交通事故责任重新认定的,应携带《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决定书》原件,并提出书面申请或填写“道路交通事故重新认定申请书”。
  
  上一级公安机关应在接到重新认定申请书后30日内做出维持、变更或者撤销的决定,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责任重新认定决定书》,并告知当事人享有的权利。
  
  (4)对事故当事人给予行政处罚的规定:
  
  根据事故当事人的违章事实、事故责任,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对事故当事人给予行政处罚,并告知当事人的权利。被处罚人可以陈述和申辩。当事人如对处罚有异议的,应提出复核或听证申请。被处罚人经复核或听证仍不服的,可依法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复议。
  
  (5)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的规定
  
  办案人员应按规定对事故造成的损害进行赔偿调解。经调解,各方当事人达成损害赔偿协议的,由办案人制作《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书》并送达各方当事人。在规定时限内经2次调解,各方当事人未达成损害赔偿协议的,办案人制作《损害赔偿调解终结书》送达各方当事人,由各方当事人到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6)交通逃逸事故的追查
  
  发生交通逃逸事故后,受害人或目击者应记清肇事逃逸车的车号、车型、颜色及逃逸方向,并立即拨打“122”报警电话,或者向附近的巡逻、值勤民警报告。
  
  公安交通管理机关负责查找肇事者、肇事车辆,调查取证。
  
  交通事故发生之后,若是经过交警认定之后,确定该事故仅造成车物损失比较少,并且人员仅是受到轻微伤的,此时可以适用简易程序,若是当事人不同意使用简易程序的交通事故,或者是案情比较复杂的交通事故,交警应使用一般程序处理事故现场。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劳动仲裁裁决可以申请强制执行吗?
      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劳动仲裁裁决法院可以申请强制执行吗?可以申请强制执行,但法院受理会中止执行的。法律规定如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


·遗赠扶养协议的性质及效力是怎样的
      遗赠扶养协议的性质及效力是怎样的一、遗赠扶养协议的性质及效力是怎样的遗赠扶养协议在性质上是一种合同,协议生效后,双方都应遵守协议的规定,......


·怎么收集外遇证据 外遇证据如何收集
      怎么收集外遇证据外遇证据如何收集一、怎么收集外遇证据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只要存在“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或构成“重婚”导致离婚的情形......


·全款购房要提供什么证件
      全款购房要提供什么证件不同的情况需要提供不同的证件,已婚人士买房:夫妻双方身份证、双方户口本、结婚证、收入证明、头次购房证明(初次买房要提供,......


·音同字不同的商标是否侵权
      不侵权,像是同音不同字的这种情况肯定不算是商标侵权。构成商标侵权的,除非是使用的同样的汉字标识,并且应用于同一领域内,而且是自己的商标注册在......


·取住房公积金条件包括什么
      取住房公积金条件包括什么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


·凭银行流水和口供能定罪吗 视情况而定。
      凭银行流水和口供能定罪吗视情况而定。1、银行流水可以作为定罪依据,但是必须结合其他证据。2、如果仅仅只有银行流水作为证据,很难据此定罪。......


·交通伤残赔付标准的项目有哪些?
      交通伤残赔付标准的项目有哪些?1、医疗费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数额,按一审法庭......


·单位集资房是不是夫妻共同财产一般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单位集资房是不是夫妻共同财产一般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虽然这个房子是夫妻一方在参加单位福利分房所购得且房产证上,但是购房费如果是用夫妻共同财产......


·自住型商品房申请首付比例是多少
      自住型商品房申请首付比例是多少近年来国家出台了自住型商品房等惠民政策,在这项政策下,越来越多的人对于购买一套属于自己的房子有信心。房地产的价......


·担保人的抗辩权包括哪些
      担保人的抗辩权包括哪些1、先诉抗辩权。2、主合同无效抗辩权。保证合同是从合同,他依附于贷款合同而存在,虽然有相对的独立性,但是,他是为保证借款......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