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生产销售假药应如何处罚

生产销售假药应如何处罚
  
  一、生产销售假药应如何处罚
  
  生产、销售假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1.生产、销售假药,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规定的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
  
  (一)造成轻伤或者重伤的;
  
  (二)造成轻度残疾或者中度残疾的;
  
  (三)造成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或者严重功能障碍的;
  
  (四)其他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情形。
  
  2.生产、销售假药,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规定的其他严重情节:
  
  (一)造成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
  
  (二)生产、销售金额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
  
  (三)生产、销售金额十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并具有本解释第一条规定情形之一的;
  
  (四)根据生产、销售的时间、数量、假药种类等,应当认定为情节严重的。
  
  3.生产、销售假药,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规定的其他特别严重情节:
  
  (一)致人重度残疾的;
  
  (二)造成三人以上重伤、中度残疾或者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的;
  
  (三)造成五人以上轻度残疾或者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
  
  (四)造成十人以上轻伤的;
  
  (五)造成重大、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
  
  (六)生产、销售金额五十万元以上的;
  
  (七)生产、销售金额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并具有本解释第一条规定情形之一的;
  
  (八)根据生产、销售的时间、数量、假药种类等,应当认定为情节特别严重的。
  
  二、哪些属于假药
  
  我国药品管理法第48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假药:
  
  (一)药品所含成份与国家药品标准规定的成份不符的;
  
  (二)以非药品冒充药品或者以他种药品冒充此种药品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药品,按假药论处:
  
  (一)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禁止使用的;
  
  (二)依照本法必须批准而未经批准生产、进口,或者依照本法必须检验而未经检验即销售的;
  
  (三)变质的;
  
  (四)被污染的;
  
  (五)使用依照本法必须取得批准文号而未取得批准文号的原料药生产的;
  
  (六)所标明的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超出规定范围的。
  
  “假药”作为认定生产、销售假药罪的重要物证,对于其是否属于药品管理法第48条规定的关于药品所含成份与国家药品标准规定的成份不符,以非药品冒充药品,或者以他种药品冒充此种药品,药品变质,药品被污染以及药品功能主治超出规定等问题,显然属于专门性问题,需要进行鉴定,并纳入鉴定人和鉴定机构登记管理制度,严格依据鉴定有关规定进行。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法律援助的申请理由有哪些?
      不少公民会遇到必须要通过司法的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的情形,但是不少人并不鞥能支付聘请律师处理诉讼事宜的费用,此时,有些民事主会想申请得到法......


·一、妻子侵犯夫妻共同财产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一、妻子侵犯夫妻共同财产的法律后果是什么?对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处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89条规......


·行政机关合同管理办法
      行政机关合同管理办法行政机关合同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行政机关合同管理,防范合同风险和减少合同纠纷,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保障国......


·武汉二手房交易注意事项
      随着现在房地产业的飞速发展,人们买房的热潮只涨不降,对于买房有的人选择购买的是新房,也有的人选择购买的是二手房。二手房的市场现在也非常强大,......


·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具体量刑标准是什么?
      一、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具体量刑标准是什么?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具体量刑标准,是根据《刑法》第一百六十三条【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公司、企业......


·疫情期间房贷延迟方法是怎样的?
      疫情期间房贷延迟方法是怎样的?疫情期间房贷延迟方法是根据当地的金融机构所提出的要求和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取得联系,然后填写申请表格,递交自己身份......


·投资入股签合同的注意事项
      投资入股签合同的注意事项一、投资入股签合同的注意事项(一)搞清楚是合伙还是公司,如果是公司,仅仅是股权装让如果是合伙,还得为你加入之前该......


·遗赠扶养协议是合同吗?
      我们知道,合同是由当事人双方之间订立的一种民事上的协议,它一旦签订即具有法律效力,合同双方的权益即受到法律的保护。合同设立的前提应建议在平等......


·公司债务法人承担如何理解?
      公司债务法人承担如何理解?我们通常所讲的法定代表人一般是指具备法人资格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是企业最高的行政负责人。而企业法人......


·不签劳动合同可以交五险一金吗?
      不签劳动合同可以交五险一金吗?就算不签劳动合同而只要成立劳动关系就必须给员工交五险一金的。我国《劳动合同法》清楚地规定,雇佣单位自用工之日......


·解除车辆的挂靠合同违约金计算规定是什么?
      一、解除车辆的挂靠合同违约金计算规定是什么?解除车辆的挂靠合同违约金计算规定是:约定违约金的,可以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有定金的:收受定金......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