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轻伤二级批捕后怎么办?

一、轻伤二级批捕后怎么办?1、实施故意伤害行为致使他人轻伤二级被批捕后,可以私下与受害者和解,或者也可以由公安机关出面调解。若是能够通过和解、调解等方式解决纠纷的。致人轻伤案件,在和解后是不能销案的。这是由于致人轻伤的,已经构成刑事犯罪,应依法承担刑事责任。如果因对伤者进行赔偿而达成和解的,双方间只是处理了民事赔偿的问题,并不能因此而免除打人者的刑事责任。2、《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二、故意伤害致人轻伤二级可以取保候审吗?犯罪嫌疑人家属或者律师可以向办案提出申请,是否批准由办案机关决定。在司法实践中,如果对被害人进行赔偿达成谅解协议后,更容易办理。《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明确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3、依法应当逮捕,但因患有严重疾病,或是正在怀孕、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不宜逮捕的;4、对已被依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经过讯问、审查,认为需要逮捕但证据不足的;5、已被逮捕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法定的侦查羁押、审查起诉、一审、二审期限内不能结案,采取取保候审方法没有社会危害性的;6、对持有有效护照或者其它有效出境证件,可能出境逃避侦查,但不需要逮捕的犯罪嫌疑人;7、提请批准逮捕后,检察机关不批准逮捕,需要复议、复核的;8、移送起诉后,检察机关决定不起诉,需要复议、复核的。轻伤二级批捕后首先可以聘请律师处理纠纷案件,然后由律师结合当事人的实际情形判断是否满足取保候审的条件,若是满足的,可以由律师向处理故意伤害案件的公安机关提交取保候审的申请书。若是取保请求被批准,那么就可以按照既定的流程办理取保手续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海上保险诉讼时效中断如何理解?
      如何正确理解海商法诉讼时效中断在海商法中,有着区别与民法通则的诉讼时效之规定,即依照《海商法》第267条第1款规定,诉讼时效因请求人提起诉讼、提......


·法院判决了公安还能立案吗
      法院判决了公安还能立案吗按照“一事不再理”原则,已经法院有效判决认定的事实,不应当作为其他司法机关再次处理的事由。《公安机关办理经济犯罪案件......


·离婚房子协议给子女的流程是怎样的?
      现在的社会中,离婚比例日趋升高。不管哪种离婚形式都意味着财产要分割。如果双方是协议离婚,那手续比较快捷。双方需要把共同财产和子女进行协商。在......


·一,现今法律上醉驾需要找律师吗?
      一,现今法律上醉驾需要找律师吗因为醉驾是犯罪,可能还要被判刑的,最好请律师来辩护和提供帮助。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


·诉讼时效中断的理由是什么
      诉讼时效中断的理由是什么:一、提起诉讼。二、申请仲裁。三、申请支付令。四、申请破产、申报破产债权。五、为主张权利而申请宣告义务人失踪或死亡。......


·一、工伤期间误工费由谁支付?
      一、工伤期间误工费由谁支付?工伤期间、误工费由所在单位负责。按《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工伤职工停止工作,治疗工伤期间,按遭受事故伤害前......


·行政案件的诉讼标的因素区别有哪些
      一,行政案件的诉讼标的因素区别有哪些(1)诉讼请求,是用来准确又简洁地表示请求审判的原告的主张;原因事实,又称为诉讼理由,是指原告向人民法院请求......


·在我国
      在我国,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和不断地进步,家家户户都有了自己的出行工具,社会在进步,人类在发展,人们越来越富裕,平常出门都开着车,在朋友聚会的......


·一般房屋立遗嘱如何公证?
      一般房屋立遗嘱如何公证?一、一般房屋立遗嘱如何公证?(一)、提出申请立遗嘱人应向公证处提出申请,并填写公证申请表。申请表应记明以下内容......


·一、如果强行调岗可以随时辞职吗?
      一、如果强行调岗可以随时辞职吗?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


·检察院自侦案件办案程序是怎样的?
      检察院自侦案件办案程序是怎样的?我国的人民检察院也是具有侦查权的,有一些案件是可以由检察院自行侦查的,并且这一规定也具有很大的意义。那么检......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