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什么的房产不能进行抵押登记

什么的房产不能进行抵押登记房地产抵押,是指抵押人以其合法的房地产以不转移占有的方式向抵押权人提供债务履行担保的行为。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抵押权人有权依法以抵押的房地产拍卖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抵押人是指以房地产作为本人或第三人履行债务担保的企业法人、个人和其他经济组织。抵押权人是指接受房地产抵押作为履行债务担保责任的法人、个人和其他经济组织。抵押物是指由抵押人提供并经抵押权人订可的作为债务人履行债务担保的房地产。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下列房地产不得设立抵押:(一)权属有争议的房地产;(二)已依法公告在国家建设征用拆迁范围内的房地产;(三)用于教育、医疗、市政等公共福利事业的房地产;(四)列为文物保护的古建筑、有重要纪念意义的建筑物;(五)被依法查封、扣押或采取其他诉讼保全措施的房地产;(六)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房地产;(七)未经中国注册会计师确认已缴足出资额的外商投资企业的房地产;(八)行政机构所有的房地产,政府所有、代管的房地产;(九)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但法律允许抵押的除外。二、房产抵押贷款办理过程是怎样的1、挑选贷款机构。办理抵押贷款尽量选择正规的银行,这样更可靠一些,银行的贷款利率比较低,而且还安全可靠,但是银行的审批速度和贷款要求比较严格。2、提交资料。按照贷款机构的要求提交申请材料,需要借款人及其配偶有效身份证件、户口簿、结婚证;个人收入证明;贷款用途证明或声明;抵押房产权属证明;贷款机构要求的其他文件或资料。3、等待评估结果。4、办理贷款手续。通常情况下,借款人本身的还款能力和征信没有问题,并且房子产权也是清晰的,银行就会批贷,房屋通过评估之后,贷款机构会根据购房者提供的资料和评估报告再次进行审核,审核通过之后,贷款机构就会和你沟通贷款额度、利率、期限、还款方式等问题,沟通好之后就可以签贷款合同了。有些房产是谁所有是明确的,与他人又无争议,但属于非法建筑,如违反土地管理法、城市规划法规定未经批准所建的住宅、厂房等。有关行政机关对这些非法建筑物如果依法作出拆除处理,那么行政相对人就会失去这些房产。如果提供这些房产设定抵押,就会使抵押权落空。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医疗损害责任的构成要件的具体判断 医疗事故频繁发生的今天,
      医疗损害责任的构成要件的具体判断医疗事故频繁发生的今天,您知道医疗损害责任的构成要件是什么吗?那么怎么样才能被确认为是医疗损害事故呢?在什么......


·从什么时候开始算刑期2023
      ?一、从什么时候开始算刑期我国《刑事诉讼法》对罪犯的起始刑期的规定如下:第四十四条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


·合同签订主体与履行主体不一致如何追责 ?
      合同签订主体与履行主体不一致如何追责?一、合同签订主体与履行主体不一致如何追责合同签订主体与履行主体不一致的情况下可以将合同订立人与实际履......


·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清偿顺序是怎样的
      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清偿顺序是怎样的在企业破产时,需要对企业的债务进行清偿。清偿企业债务的范围和顺序法律都是明确规定了的。对于企业的破产费用和......


·一、身为公务员可以随时辞职么?
      一、身为公务员可以随时辞职么?公务员不可以随时离职。确需要辞职的,需要向任免机关提出申请,任免单位在三十天内决予以审批。特定条件下的公务员,......


·年终奖20000扣多少税?
      年终奖20000扣多少税?为了防止纳税主体不按照既定规定流程缴纳税额,我国立法机关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根据该管理办法的规......


·武汉公司法人变更都有哪些流程?
      武汉公司法人变更都有哪些流程?我国的社会经济在不断的发生着变化,我国市场上的公司也随之发生着变化。公司在进行相关事务办理时我国的法律有着较......


·最新山西省忻州市神池县征地补偿标准
      最新山西省忻州市神池县征地补偿标准  根据《山西省实施办法》和《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全省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的通知》(晋政发[2013]22号)文......


·涉外婚姻离婚后财产分配的原则有哪些
      涉外婚姻离婚后财产分配的原则有哪些涉外离婚中涉及到财产分割的,也是要按照我国规定的原则来进行。那么您知道涉外婚姻离婚后财产分配的原则具体有哪......


·诉讼离婚的法律程序有哪些
      针对不同的离婚方式,其实对应都是有相应的离婚条件和法律程序的。实践中要是不能通过协议方式离婚的,此时一方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的话,需要注意诉讼......


·共同犯罪犯罪中止的成立条件是什么?
      共同犯罪犯罪中止的成立条件是什么?在单独犯罪中,行为人只要自动放弃了犯罪行为或者有效地防止了犯罪结果的发生,就可以构成犯罪中止。而共同实行犯中......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