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醉驾要追究刑事责任吗?

一、醉驾要追究刑事责任吗
  
  这要看具体的情况。
  
  1、对于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予定罪处罚;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免予刑事处罚。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二)(试行)》
  
  一、八种常见犯罪的量刑
  
  (一)危险驾驶罪
  
  ……
  
  3.对于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被告人,应当综合考虑被告人的醉酒程度、机动车类型、车辆行驶道路、行车速度、是否造成实际损害以及认罪悔罪等情况,准确定罪量刑。对于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予定罪处罚;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免予刑事处罚。
  
  2、一般情况下,醉驾不但要负刑事责任,还要以危险驾驶罪始定罪处罚。所以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根据我国《刑法》第133条之规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第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第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第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的时速行驶的。
  
  第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三款事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由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二、醉驾入刑影响
  
  1、公务员醉驾可开除
  
  公务员醉驾如被查处入刑,就面临被开除的处分。《公务员法》规定,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不得被录用为公务员。
  
  2、企业员工可被解除合同
  
  从法律上讲,如果劳动者因为醉驾被判刑的,用人单位可将此作为将其解雇的理由。同时,这一犯罪记录因为要入个人档案,对醉驾者以后的生活和就业都会产生间接影响,比如再就业被淘汰和将来的贷款受阻等,都会多少有影响。而劳动合同是否可以继续履行,还要取决于用人单位。
  
  3、律师或被吊销执业证书
  
  故意犯罪受刑事处罚的,其律师执业证书将被吊销。醉驾应属故意犯罪,即驾驶人明知自己喝了酒不能驾车,还驾驶车辆。如果律师醉驾真的被定罪,恐怕要被吊销执业证书。
  
  根据国家《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验》规定,100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在80毫克以上认定为醉酒驾车。吹气检测不纳入醉驾鉴定。按照刑事案件取证的标准,对于有醉驾嫌疑的司机必须进行抽血取证。查酒驾中的酒精监测仪器数据,仅是交警前期判断醉驾的方法,通过对嫌疑人体内酒精含量的比对,作出具鉴定结论。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虚假诉讼规定量刑标准是什么?
      虚假诉讼规定量刑标准是什么?当事人之间恶意串通,企图通过诉讼、调解等方式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人民法院应当驳回其请求,并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


·一般多少利息算非法集资?
      一、一般多少利息算非法集资?不超过正常利率4倍的就不算非法集资,但判定非法集资不是根据利息的高低的,利息过高是属于高利贷,判定非法集资是需要......


·用人单位可以辞退员工的情况
      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四十、四十一条规定,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法的情形有: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


·遭遇网络诈骗怎么办?有哪些法律依据?
      随着电脑的普及,网络在我们的生活中可以说是无所不在。许多人通过网络来进行投资、理财、炒股等活动,犯罪分子也利用网络的便捷性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驾驶员涉嫌醉酒驾驶怎么办 一、驾驶员涉嫌醉酒驾驶怎么办?
      驾驶员涉嫌醉酒驾驶怎么办一、驾驶员涉嫌醉酒驾驶怎么办?交警查验事故现场,做驾驶员酒精测试,达到醉酒状态,交警做出拘留决定,报检察院公诉,法......


·我危险驾驶但是想判缓刑,危险驾驶罪缓刑有什么条件?
      危险驾驶罪缓刑条件为: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


·个人所得税申报退税为0税务机关还会退税吗
      个人所得税申报退税为0税务机关还会退税吗?个人所得税申报退税为0的话税务机关就不会退税了,税务机关退税的法定条件是纳税人有多交个人所得税,应退税......


·一、代通知金和赔偿金是否都要发放?
      一、代通知金和赔偿金是否都要发放?代通知金与赔偿金不能并存。理由如下:劳动者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赔偿金的前提是: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


·公证遗嘱需要继承人签字吗
      公证遗嘱需要继承人签字吗一、公证遗嘱需要继承人签字吗遗嘱公证需要其他继承人签字,只要遗嘱公证生效房屋过户不需要其他人签字。建设部和司法......


·国际婚姻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因为世界各国对国际婚姻的法律规定有所差异,以下仅为一方当事人经常居所地法律、国籍国法律或者主要财产所在地法律。当事人没有选择的,适用共同居所......


·私募基金备案证明多久能拿到?
      私募基金备案证明多久能拿到?一、私募基金备案证明多久能拿到?协会在收齐机构的申请材料及书面承诺函后,立即开展登记工作。协会可以采取约谈高级管......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