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怎样分割分居期间的财产?

怎样分割分居期间的财产??现行《民法典》未对夫妻分居期间的婚姻当事人各方所得财产的所有权作出规定,但根据《民法典》第9条的立法精神,夫妻分居期间各方所得归夫妻共有。这个规定有悖于公平合理原则,夫妻关系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的统一,在夫妻关系中,权利的享有和义务的承担是对等的。分居期间双方互不履行义务,如将分居前的权利认定为夫妻共有,有权利与义务相统一相违背。需要注意的是,很多人认为,分居期间取得财产应视作是其个人财产,这种认识是不正确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颁布的《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中第四条规定:“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婚后所得财产,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在分割财产时,各自分别管理,使财产归各自所有。双方所分财产悬殊的,相差部分多得财产一方以差额相当的财产抵偿另一方。”离婚分割财产,自然没有疑问,但是如果离婚前分居的,双方对分居期间的财产分割就会存在较大分歧,就会产生各种各样的问题。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法院拍卖的房子过户税费
      法院拍卖的房子过户税费对于一般的房屋过户,是需要缴纳必要税费的。法院拍卖房产也不例外,如果一方不执行法院判决的,法院可以通过拍卖的方式强制......


·未注册商标可以提出侵权诉讼吗
      可以的,但是是否侵权分以下两种情况:1.如果未经允许使用未注册商标,被他人及时发现并提起诉讼,诉讼结果是使用人侵权。2.如果未经允许使用他人未注......


·动产质押合同担保期限怎么确定?
      动产质押合同担保期限怎么确定?依据担保合同确定,质权是属于物权的范畴,本身并无时间限制,质权从质押物交付之日起生效。质押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质押......


·行贿罪的犯罪构成必要条件
      一、行贿罪的犯罪构成必要条件客体要件本罪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其中,主要客体是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的廉洁性;次要客体是国家经济管理的正常活动。另外......


·放火罪量刑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生活中火灾的发生并不少,有的是森林火灾,有的是楼房火灾。火灾会无情吞噬财产甚至是生命。不过,如果火灾的原因是人为的,放火的就可能会构成放火罪......


·劳动合同到期要续签吗,劳动合同到期是否续签
      如果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签订的是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那么就会约定一个具体的劳动时间。当然,此时劳动合同就会有到期的可能,那么劳动合同到期要续签......


·公租房在哪里申请?
      公租房其实就是公共租赁房,价格一般低于市场价或者是承租人能够承受的价格。公租房申请人应年满18周岁有稳定的工作和收入来源,并且是政府规定的无住......


·随着人们法制观念的增强
      随着人们法制观念的增强,合同与协议的签订越来越受重视,人们更多的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利益,而不是依靠往日的人情观念。在各种协议中,财产分割......


·酒驾和醉驾的定义
      酒驾和醉驾的定义酒驾,即酒后驾车,无论从交通法规,从安全角度,与人与己与社会都无利,这是一种不负责任的表现。大于等于20毫克/100毫升、小于80毫......


·老股东增加注册资本协议要签吗?
      老股东增加注册资本协议要签吗?工商局根据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对公司增资的要求是提供董事会决议、股东会决议、变更后的公司章程等公司文件以及验资报告,......


·民事案件受理通知书的内容
      民事案件受理通知书的内容法院在接到民事起诉状后,除开不满足立案的形式要件外,必须登记立案,发给当事人民事案件受理通知书。那么您知道这个民事案......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