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无证驾驶发生事故能认定工伤吗?

无证驾驶发生事故能认定工伤吗?
  
  ?一、无证驾驶发生事故能认定工伤吗?
  
  在一般情况下,工伤认定实行的无过错原则,也就是说即使劳动者在主观上存在一定程度上的过错,也不影响对其的工伤认定。
  
  在某些特殊情况下,由于劳动者的主观恶性比较大,才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三种情形:
  
  (1)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的;
  
  (2)醉酒导致伤亡的;
  
  (3)自残或者自杀的。
  
  因此,在一般情况下,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是应当认定为工伤的,而如果违反了治安管理,不能认定为工伤。
  
  二、申请工伤认定的时间规定
  
  1、用人单位提出申请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2、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提出申请
  
  用人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要求停止侵害的情况有哪些
      要求停止侵害的情况有哪些一、要求停止侵害的情况有哪些对于停止侵害这种民事责任形式而言,其构成要件只有一条,那就是:行为人违反法律实施了侵害专......


·行贿非法所得怎么判刑?
      一、行贿非法所得怎么判刑?行贿本来就是不正当行为,将违法所得再次用于行贿,更是知法犯法,应该受到法律的制裁。因行贿谋取不正当利益,具有下列情......


·酒驾,不管发生在我国的哪个城市,都是属于违法的,都要受到相应
      酒驾,不管发生在我国的哪个城市,都是属于违法的,都要受到相应的处罚。一般而言,如果发生酒驾的情况,公安机关都会按照规定对酒驾的驾驶人进行羁押......


·一、职工养老保险继承顺序是怎么规定的?
      一、职工养老保险继承顺序是怎么规定的?第一顺位的法定继承人是配偶、子女和父母;第二顺位的法定继承人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只有在没有......


·如何申请法律援助,申请法律援助要提供什么材料?
      如何申请法律援助,申请法律援助要提供什么材料?当发生一些双方无法达成和解的矛盾时,可以通过走司法途径维护自己的利益,但也会有可能是金钱方面无......


·审判阶段认罪认罚如何处理?
      审判阶段认罪认罚如何处理?可以从宽处理。被告人在不同诉讼阶段认罪认罚的,从宽幅度应当有所区别。《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办理认罪认罚刑事案......


·国家赔偿法规定,对赔偿请求人取得的赔偿金是否征税
      虽然目前我国申请国家赔偿的案例是非常少的,但是为了保障国家赔偿是能够有法可依的,国家赔偿法就是非常重要的。从受害者在申请国家赔偿之处,到其中......


·私营企业管理流程有什么
      私营企业管理流程有什么一、私营企业管理流程有效管理的十五个模块1、优秀的管理团队。2、科学的战略决策。3、完善的企业制度。4、合理的......


·民政局不办理离婚情况有哪些
      民政局不办理离婚情况有哪些一、民政局不办理离婚情况有哪些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一)未达成离婚协议......


·长期股权投资可收回金额如何确定?
      长期股权投资可收回金额如何确定?市场是存在一定风险的,每年都有人满载而归,也有人倾家荡产。购买公司股份,是一项收益可观的投资项目,但是,不是......


·审查起诉阶段重新决定逮捕是否可以?
      一、审查起诉阶段重新决定逮捕是否可以?人民检察院直接决定逮捕的情况。主要包括以下两种情形:一是公安机关没有采取逮捕措施,在移送审查起诉后人民......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