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离婚案中双胞胎如何判抚养权?

离婚案中双胞胎如何判抚养权??离婚案中双胞胎按照有利于孩子日后健康生活的基本原则来进行一个具体的判决,当然如果说是有多个子女的话,通常情况下一方各在一个的可能性是比较大的,这样对于双方来说也是非常公平的。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法院一般会判决随女方生活。除非女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或女方存在其他情况,子女确实客观上无法跟随其生活的。否则只有在女方同意的情况下,男方才有机会进行抚养。2、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优先考虑: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3、对于双胞胎如何确定抚养权,目前法律没有具体规定。据律师了解,在法院实际判决中,双胞胎抚养很多情况下是一人一个,这是法院出于经济责任分摊、孩子成长、家长精力这些角度考虑的,但是律师认为双胞胎子女在心理和生理上往往比其他孩子更互有依赖性,强行分离对其身心健康极为不利,需要特殊考量和对待。这种特殊的骨肉相连,不宜分离。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两个股东转让股权给一个股东是否可行?
      两个股东转让股权给一个股东是否可行?两个股东转让股权给一个股东是可行,如果实收资本和注册资金不变的情况下,需用股东协议、新的法人代表任命书、两......


·离婚不签字财产归谁?
      离婚不签字财产归谁?只要是夫妻续存中产生的财物都属于共同财产,双方都是有份的;父母离婚,孩子名下的财产父母无权分配。婚姻法规定,夫妻离异......


·入职两天可以离职吗 离职手续的办理
      一般来说,找工作是一件很慎重的事情,需要经过深思熟虑。但是,有的时候,我们发现入职以后单位的情况并不符合自己的要求,或是突然遇到更好的选择时......


·父母的财产父母想立遗嘱怎么立
      父母的财产父母想立遗嘱怎么立合法的遗嘱方式包括公证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及危急时的口头遗嘱。在这些遗嘱中,公证遗嘱的效力是最高的,但是不代......


·一、 离婚后的财产纠纷答辩状指的是什么?
      一、离婚后的财产纠纷答辩状指的是什么?离婚财产纠纷答辩状是就对方离婚财产纠纷起诉状里请求的内容在法定期限内根据事实和法律进行回答和辩驳的文......


·牙齿司法鉴定时间规定是多久?
      牙齿司法鉴定时间规定是多久?下面律图小编就为您详细介绍。一、牙齿司法鉴定时间规定是多久?国家规定的司法鉴定机构必须要在六十天之内出结果。但......


·醉酒无证驾驶能否取保
      醉酒无证驾驶符合取保条件的可以取保。《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


·最高院关于离婚协议抚养权的费用是怎样规定的
      最高院关于离婚协议抚养权的费用是怎样规定的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七条的规定:子女抚养费的数额,......


·民事诉讼管辖权裁定异议能否驳回起诉?
      民事诉讼管辖权裁定异议能否驳回起诉?随着法制制度的完善及公民法律意识的提升,管辖权异议在民事诉讼案件中被提出的频率也越来越高,特别是债务纠纷......


·征地程序暂行办法有哪些?征地的程序是怎样的
      征地程序暂行办法有哪些?征地的程序是怎样的一、征地程序(一)报批前程序1、征地告知。《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


·再婚丈夫不接受自己的孩子需要进行支付抚养费吗?
      再婚丈夫不接受自己的孩子需要进行支付抚养费吗需要进行支付。抚养费标准多少《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七条:离婚后,一方抚养子女的,......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