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合同解除的法定事由有哪几种

合同解除的法定事由有哪几种《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将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的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1)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不可抗力可以导致合同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不能按时履行。如供货方甲公司(生产性企业)因天灾造成生产线全部毁损,合同不能履行;部分毁损可以视情况确定为不能完全履行;因天灾也可能导致不能如期履行。(2)预期违约。履行期尚未届满,债务人明示或默示毁约,这种行为被称为预期违约。所谓明示预期违约,是指债务人以通知或声明的方式表示到期将不履行合同。所谓默示预期违约,是债务人以行为表明其到期将不履行合同,比如债务人将惟一的标的物出卖给第三人,第三人善意地取得了标的物的所有权,此时,预期违约人到期不可能履行合同,这就是默示毁约。(3)当事人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的时间内仍未履行。迟延履行是指债务人在履行期届满后仍未履行债务。当事人迟延履行主要债务,如果继续履行仍能实现合同目的或者债权的履行利益仍然能够实现的情况下,债权人不能径直通知债务人解除合同,而应催告债务人履行合同义务。经催告后,债务人在合理的时间内仍未履行,此时债权人获得单方解除权,可以通知债务人解除合同。催告是债权人向债务人发出的请求履行的通知,合理的期限,是指给予债务人必要的履行准备时间。合理期限的长短,应当根据合同的具体情况确定。二、民法典定解除权怎么行使?(一)因不可抗力产生法定解除权《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第1项规定“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当不可抗力发生导致合同目的不能实现时,合同存在已经没有任何意义,应该解除,并非一出现不可抗力情形就产生法定解除权,如果不可抗力对合同的影响程度不严重,没有影响到合同目的的实现时,就不能解除。这个法定解除条件实际上是在出现不可抗力以后,对合同解除作出了限定的条件,只有在影响到合同目的的实现时才能解除,而不是只要出现不可抗力就可以解除。(二)因预期违约产生的法定解除权《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第2项规定:“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这实际是对明示和默示预期违约的规定,在一方当事人明确或以行为表示不履行合同主要债务的,非违约方可以在合同履行期限到来之前选择行使合同解除权解除合同,合同对双方不再有约束力。规定这项制度的目的是让预期违约的非违约方享有解除权,以解除合同的方式,尽快从合同关系中解脱出来,避免遭受不必要的损失。(三)因迟延履行产生的法定解除权《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第3项规定“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第4项的前半部规定“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这两种情况下的迟延履行,非违约方享有解除权解除合同,当事人一方在履行期限到来后未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或当事人迟延履行主要债务致使对方订立合同目的落空,没有继续履行的意义,这种情形可不经过催告程序。这两种情况其实质都是导致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均构成根本违约,非违约方可以要求解除合同。合同的法定解除和约定解除是不同的,其区别在于法定解除权是一种形成权,一方当事人享有仅凭法定事由作出的意思表示即可使当事人双方间现成的法律关系消灭的权利,其行使无须征得对方当事人的同意。而约定解除则是通过双方协商或事先约定解除的条件,是一种双方法律行为。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诉讼答辩状的格式是怎样的
      诉讼答辩状的格式是怎样的在通过诉讼方式处理相关纠纷的时候,起诉的一方需要向法院提交起诉状,而针对起诉状中的内容,作为被告的一方则可以结合实......


·湛江市市区房屋拆迁补偿标准
      湛江市市区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我国近几年的发展有目共睹,许多旧城区经过改造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这个过程同时也导致了许多旧房被拆迁。而在拆迁中,......


·2023社会抚养费征收公示抚养费征收标准是多少
      很多人都不知道什么是社会抚养费,社会抚养费是对不符合法定条件所生育子女的公民采取相应征收费用行为。社会抚养费可以帮助我们调节社会公共事业经费......


·集资诈骗罪和诈骗罪有区别吗
      集资诈骗罪和诈骗罪有区别吗集资诈骗罪实际上是一种特殊的诈骗罪,因此它既有一般诈骗罪所具有的共性,也具有一般诈骗罪所不具有的特殊性。两者区别主......


·超载处罚依据是什么,其标准是什么?
      超载处罚依据是什么,其标准是什么?交通事故作为高发事故,是各大部门监管的重中之重。每一年发生的致死事故中,交通事故就占了大半。以超载来举例......


·如何收集证据获得子女抚养权
      争夺子女抚养权的时候,需要当事人收集、提供有效的证据,证明自己的抚养更有利于子女的生活成长,或者对方的抚养不利于子女成长。那么才有可能获得子......


·一、网咖员工劳动合同需要包括什么条款?
      一、网咖员工劳动合同需要包括什么条款?网咖员工劳动合同包括的条款主要有:第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者是主要负责人的姓名。......


·对于犯罪预备可以怎么处罚?
      对于犯罪预备可以怎么处罚犯罪预备行为是为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行为,犯罪预备形态则是犯罪行为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而停留在预备阶段的停止......


·第一继承人遗产分配比例是怎样的
      我国《继承法》中规定的第一继承人包括了死者的配偶、子女以及父母。而同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在进行遗产继承的时候,在他们之间如何来继承遗产的呢?关......


·征地拆迁包干协议书包括什么内容
      征地拆迁包干协议书包括什么内容找专长律师:婚姻家庭律师劳动工伤律师债权债务律师交通事故律师医疗纠纷律师征地拆迁通常会涉及居民的切身利益,......


·清偿债务的途径有哪些?
      清偿债务的途径有哪些?一、清偿债务的途径有哪些债务清偿途径就是指解除债权债务关系的方法。主要分两大类,即正常途径和特殊途径。1、正常途径......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