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立案之后多久开庭

立案之后多久开庭
  
  一、立案之后多久开庭
  
  我国法律对民事案件法院立案受理后,并没有规定具体开庭时间,但一般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五条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第一百四十六条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相关法律的规定,立案以后,人民法院要在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在收到后十五日内提交答辩状。然后人民法院要在收到答辩状的五日内发送原告,然后要组成合议庭或确定独任审判员。同时原被告还需要协商或人民法院指定举证时限,一般会在三十日左右,且举证期限最多可以延长两次。而且开庭前可能会安排证据交换。 一个案件需要开几次庭法律没有硬性规定,主要看案件的复杂程度,是否属于重大、疑难案件。应以查清案件事实为准。
  
  二、法院立案的基本程序
  
  1、起诉
  
  起诉的条件如下:
  
  (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其中自然人应提交身份证明(如系军人军属身份的,要注明);法人应提交当年度经年检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工商部门、编委等其他登记部门出具的法人资格证明;其他组织应提交营业执照或其核准登记部门出具的资格证明。同时,原告应确认自己的受送达人和送达详细地址、联系电话、邮政编码,并承担送达不能的相应法律后果。
  
  (2)有明确的被告。有关主体资格证明材料的要求同上,同时应提供被告明确的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的详细地址、联系电话、邮政编码。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原告应提供与争议事实有关的证据材料并填写证据清单,注明证据名称、份数及提交时间。
  
  (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2、法院受理
  
  根据法律规定,本院在接到原告提交的起诉状后,将依法进行审查,对符合条件的在七日内立案;对不符合条件的,在七日内裁定不予受理。
  
  3、预交诉讼费
  
  原告在接到受理案件通知书后的次日起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否则,按自动撤回起诉处理。被告在接到应诉通知书和起诉状副本之日起十五日(涉外案件的被告为三十日)内提交答辩状,并确认自己的受送达人和送达详细地址、联系电话、邮政编码。被告不答辩的,不影响案件的审理;被告不确认受送达人和送达地址的,承担送达不能的相应法律后果。
  
  4、举证
  
  原、被告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没有证据或证据不足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当事人应当在举证期限内提交证据材料,在举证期限内不提交的,视为放弃举证权利。当事人增加,变更诉讼请求或提起反诉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
  
  以上就是的我们为您解答的关于立案之后多久开庭的问题,开庭时间根据案件情况的不同而不同,一般的民事案件从立案到开庭大概一个月或者两个月,如果有棘手的案件这时间也许会更长。所以的我们建议您如果有不懂的,可以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来咨询我们的律师们。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离婚后共同财产怎么分婚姻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离婚时
      离婚后共同财产怎么分婚姻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女方和子女权益......


·故意伤害刑满的规定是什么?
      故意伤害刑满的规定是什么?故意伤害刑满的规定是可以向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申请,对你提供就业指导服务和就业岗位信息,参加由各级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组......


·民事诉讼法院流程具体?
      民事诉讼法院流程具体有哪些民事诉讼法院流程具体有哪些1、起诉,即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庭递交诉状。2、立案审查符合立案条件,通知当事人......


·民事诉讼执行分配有何内容?
      民事诉讼案件在我们的生活中是非常常见的,我们在生活中要了解民事诉讼的有关知识,因为民事案件是最贴切我们的生活的。说道了这想必您也非常关心一个......


·男方无财产拒付抚养费被拘留几天?
      法律规定如果夫妻离婚,不与孩子共同生活的一方应支付孩子所必须的抚养费用,它包括了生活费用与教育费用。不过实践中会有一些父母由于没有工作或其他......


·怎样可以构成遗弃罪呢?
      在我们现实生活中遗弃的行为经常会出现,包括一切婴儿,患有疾病的丈夫或者妻子和一些生活中不能够自理的老人等。很多时候如果遗弃的行为造成被遗弃人......


·故意毁坏财物罪是不告不理吗?
      故意毁坏财物罪是不告不理吗?故意毁坏财物罪不是不告不理,故意毁坏财物罪追诉期是五年到十年。《刑法》第八十七条 【追诉时效期限】犯罪经过下列期限......


·刑事诉讼法司法2023全文第一章内容是什么?
      一、刑事诉讼法司法全文第一章内容是什么?第一章管辖第一条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自诉案件包括:(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⒈侮辱、诽谤案(......


·缓刑期间应注意什么 缓刑考察期内遵守哪些规定
      并不是所有的罪犯都是有可能在判刑的时候同时适用缓刑的,这要看罪犯是否满足了缓刑的条件,一般只是针对被判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罪犯才可以判......


·汽车给人们的日常生活带来极大便利的同时,各种各样的交通事故也
      汽车给人们的日常生活带来极大便利的同时,各种各样的交通事故也给人们带来了很多困扰。经过数十年的发展,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对各种交通事故责任的划......


·如何确定构成非法采集血液事故罪?
      1、必须有非法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的行为。所谓非法,不仅指违反操作规定,而且指未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不具有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