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一、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证券、期货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员或者非法获取证券、期货交易内幕信息的人员,在涉及证券的发行,证券、期货交易或者其他对证券、期货交易价格有重大影响的信息尚未公开前,买入或者卖出该证券,或者从事与该内幕信息有关的期货交易,或者泄露该信息,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
  
  1、买入或者卖出证券,或者泄露内幕信息使他人买入或者卖出证券,成交额累计在50万元以上的;
  
  2、买入或者卖出期货合约,或者泄露内幕消息使他人买入或者卖出期货合约,占用保证金数额累计在30万元以上的;
  
  3、获利或者避免损失数额累计在15万元以上的;
  
  4、多次进行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的;
  
  5、致使交易价格和交易量异常波动的;
  
  6、有其他严重情节或造成恶劣影响的。
  
  二、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罪的客观表现行为有哪些?
  
  1、利用信息谋取利益
  
  内幕人员利用内幕信息买卖证券、期货或者根据内幕信息建议他人买卖证券、期货;
  
  2、将牟利信息告知他人
  
  内幕人员向他人泄露内幕信息,使他人利用该信息进行内幕交易;
  
  3、非内幕人员盗取信息
  
  非内幕人员通过不正当的手段或者其他途径获得内幕信息,并根据该信息买卖证券、期货或者建议他人买卖证券、期货;
  
  三、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罪的主观表现是什么?
  
  本罪在主观方面只能依故意构成。包括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过失不构成本罪。行为人故意的内容,即行为人明知自己或他人内幕交易行为会侵犯其他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扰乱证券、期货市场管理秩序,却希望或放任这种结果发生的心理态度。
  
  过失行为不构成本罪,过失行为者主观上没有恶意,不以非法牟利或非法避免损失为目的,其客观上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证券、期货交易的行为只能是因疏忽大意没有尽到应尽的注意义务,而错误地认为该信息已经公开。但是对此类过失行为也应施以行政处罚。
  
  综上所述,证券公司工作人员如果泄露内幕信息,严重的话会被追究刑事责任,构成泄露内幕信息罪,根据《刑法》条文,泄露信息买卖证券成交在50万以上,期货成交额在30万以上,或者泄露信息导致证券成交异常。构成内幕交易犯罪主观表现是故意,过失不构成本罪。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现在社会中离婚率普遍提高
      现在社会中离婚率普遍提高,也就是说双方对于离婚的态度渐渐有了改变,对于离婚双方家庭有两个子女来说,就涉及到双方孩子抚养权的问题,到底离婚两个......


·债权债务互抵相关知识的汇总。
      债权债务互抵相关知识的汇总。在现实生活中,某些人为了进行资金上的周转,会进行借的方式进行。这样一来就产生了债权债务关系,简单的说,借钱给别人......


·民事诉讼法规定起诉一般要多少时间开庭
      民事诉讼法规定起诉一般要多少时间开庭?民事诉讼法没有规定开庭的时间,人民法院的开庭时间是根据对提起公诉的案件进行审查调查以后再决定的,依据《中......


·分居期间的债务属于共同债务吗
      在分居后离婚前所欠的债务,一般情况下会被认定为个人债务,但能够证明该债务系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等事由的除外。而对此共同债务,你若单独承担后,可向......


·法定代表人变更程序是怎样的?
      法定代表人变更程序是怎样的?一、提出申请申请人持相关材料向市政务服务中心工商局窗口提出申请,经受理审查员初审通过,开具《受理通知书》或者......


·对于什么标准下徇私舞弊低价折股罪才立案?
      什么标准下徇私舞弊低价折股罪才立案?徇私舞弊低价折股罪立案的标准,是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


·到期债权采取诉讼保全时,第三人是否享有异议权?
      依照《适用民诉法意见》第110条之规定,到期债权的第三人对保全裁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该司法解释并没有规定到期债权的第三人享有异议权。但是......


·手指指甲出缺失工伤鉴定几级伤残
      工伤受伤的种类和部位很多,有的时候会造成手指受伤或者指甲断裂。但是对于手指指甲断裂,您可能都有些疑问,并且手指指甲出缺失工伤鉴定几级伤残也是......


·劳动者被克扣工资的仲裁时效是多久
      如果有单位克扣劳动者的工资,您千万不要退缩,要拿起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一定要知道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同时您也必须要关注仲裁的时效,以免发生超......


·公司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怎么赔偿:
      公司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怎么赔偿:用人单位违反的规定解除或者,依照本法第47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2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的,不再支付经济补偿。赔......


·婚姻无效骗婚行为属于吗?
      婚姻无效骗婚行为属于吗?一、骗婚行为属于婚姻无效吗?骗婚不属于婚姻无效,根据《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千零五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